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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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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個家在何方?驅離,臥底社會學家的居住直擊報告(BAB0190)
Evicted: Poverty and Profit in the American City

類別: 人文‧思潮‧趨勢>文化叢書
叢書系列:文化叢書
作者:馬修‧戴斯蒙
       Matthew Desmond
譯者:胡訢諄/鄭煥昇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17年06月02日
定價:480 元
售價:379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56頁
ISBN:97895713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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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推薦語導讀內文摘錄



  內文摘錄

從小我有一名牧師父親,而四處打工的母親則是標準的勞碌命。家中的金錢從不寬裕。有時候瓦斯被切掉,母親就會在燒柴的爐子上弄晚餐。如何持家她心裡有數,畢竟她幼時在喬治亞州哥倫布市的家對門就是個垃圾場,後來甚至連舊金山惡名昭彰的福特飯店,她都「有幸」住過。她沒有自甘墮落,也希望我們這些孩子們可以奮發向上。雖然她跟我爸爸都沒有能力幫忙出錢,但她還是希望我們可以唸到大學。我父親會以他的方式,讓我們把這點牢牢記在心田。每當我們開車經過一排彎著腰在烈日下揮汗做著「爛」工作的人,我爸爸就會轉頭問我們說:「你們會想一輩子那樣嗎?」

「不會。」
「那就要讀大學。」

而很感謝有這裡一個學貸跟那邊一些獎學金,我成功進入了亞利桑那州立大學,那兒開車從我家溫斯洛過去要四個小時。當時我想的是當個律師,所以我選了傳播、歷史與司法等課程。在這些課堂上,我開始學習到很多事情。我開始發現這世界上有兩個美國,一個是爸媽、主日學老師、童子軍隊長說給我聽的美國,一個是我在課堂上學到的美國,而這兩個美國彼此格格不入。貧窮滲透美國之深,蔓延之廣,真的在已開發國家中「無人能出其右」嗎?美國夢真的已經變成了少數幸運兒的專利了嗎?有了這種疑問的我開始在工作或研究之餘翻找圖書館裡的資料,我想知道美國作為我的家鄉,究竟還是不是一個令人嚮往的國家。

也差不多在這個時刻,銀行奪走了我從小長大的家。一個朋友跟我開了四小時的車回到老家,就為了幫忙我爸媽搬家。我記得那股深沉的哀傷與難堪。我不知道該如何理解這一切。但或許是有某種東西開始在我內心發酵,於是在回到了校園裡之後,我發現自己竟花了幾個星期的時間加入當時女友的行列,一起跟「國際仁人家園」蓋起了房子。然後我開始每個星期有幾天晚上會跟在坦佩市米爾大道上的遊民混在一起。在街上,我認識了老老少少的朋友,他們風趣,他們真心、他們苦於各自的問題。畢業之後,我感覺到一股使命要去了解美國的貧窮問題,因為在我眼中,貧窮才是許許多多問題與苦難的核心,而社會學又應該是最適合研究這一點的領域。於是我申請進入了威斯康辛大學的博士班。威斯康辛大學的所在地是麥迪遜,也就是老密爾瓦基人口中「被現實包裹住的方圓三十英里」。

在開始以博士生的身分研究貧窮之後,我發現大部分的文獻在描述貧窮,解釋不平等的時候,都把矛頭指向兩點。其一是我們看似無法控制的「結構性因素」:比方說種族歧視的「歷史共業」,或者是經濟上的轉型與變遷。第二點則強調「個人的不足」- 這包括文化上的習性,如未婚成家,或是「人力資本」的匱乏,比如教育程度偏低。自由派人士比較青睞第一種解釋,而保守派則鍾情第二種。對我來說,兩種解釋都沒有搔到癢處。我認為這兩種看法不論哪一方,都把低所得的家庭當成「檢疫中的動物」看待。在許多以單親媽媽、幫派成員、無家可歸者為題的著作裡頭,社會學者跟記者筆下的窮人都好像獨立於社會存在一樣。窮人被說成是「透明人」,或者會被歸為「另一個(平行)美國」的存在。貧民窟就像是「城中之城」。窮人被屏除在不平等的討論範圍之外,彷彿我們覺得富人跟中產階級的生計息息相關,而其他人包括窮人則可以忽略不計似的。那些隨便一個動作就能影響到低所得家庭跟窮困社區的富人,他們在哪兒?那些就是因為拿窮人開刀而致富的人,他們在哪兒?我納悶的是我們是不是光忙著記錄窮人如何打平收支,卻忘了問:他們的帳單金額為什麼如此之高?也忘了問他們的錢都流到哪裡去了?

我想要寫一本書談貧窮,但我不想把重點只集中在「窮人」跟「窮地」之上。我在想貧窮是一種關係,而這關係裡既有窮人,也有富人。對我來說想了解貧窮,就不能不了解這段關係。這樣的想法讓我出發,讓我踏上了探尋之旅。我開始思考有沒有一種過程將窮人跟富人綁在一起,有沒有一種過程裡可以觀察到窮人與富人的相互依賴與掙扎。驅離,就是這樣的一種過程。

二○○八年五月,我搬進了托賓的拖車公園,機緣是我在報紙上讀到了說裡頭的居民將面臨大規模的驅離。後來事情並沒有這樣發生(托賓最終將拖車公園出售,連尼跟辦公室蘇西則搬往別處)。雖然驅離沒有發生。但我還是在那兒待了下來,因為我發現那兒可以認識很多收到粉紅色(驅離)通知的朋友。還有就是住在那兒方便我追蹤托賓跟連尼的行動。

我的拖車在公園裡是公認的「高檔」貨。除了乾淨以外,我的這個「家」還有木作的外牆跟厚實的銹橘色地毯。問題是我在那兒住了四個月,大部分時間都沒有熱水。為此我反應過不止一次,但托賓跟連尼始終不當回事,我熱水器的煙囪就這樣一直沒人去修。我甚至挑明了我是個作家,然後他們跟拖車公園都是我書中的內容,但他們還是依然故我,無動於衷。要是我硬開熱水器,那一氧化碳就會直接灌進拖車裡。辦公室蘇西有試著修過一次。她拿了片木板往煙囪底下一卡,然後就叫我可以安心了,但其實熱水器跟煙囪之間還有兩英寸(約五公分)的空隙。

對我來說,民族誌是你想要瞭解某群人時所做的事情。你要讓他們的生活變成一個模子,然後讓你的生活完全變成他們的形狀。要做到這樣,你首先要跟你想瞭解的族群打好關係,長時間追蹤、觀察、體驗他們在做什麼事情,包括跟他們工作在一起、玩在一起,盡可能把他們的行動與跟人的互動記錄下來,直到有一天你走路像他們、說話像他們、思考像他們、對事物的感受也像他們為止。在我「這一行」裡,直接住在你要調查的「田野」裡,對工作的成果會有很大的助益。只有住在現地,你才有可能身歷其境地獲得「浸入式」的體驗。說得更實際一點,你永遠不知道現場會發生什麼大事。租一輛拖車,我可以認識一大群人,可以聽到許多八卦傳聞,可以對租戶擔心的事情感同身受,還可以學著從他們的角度看事情。總歸一句,我可以全天候觀察這群人的日常生活。

為了展開在拖車公園裡的田野調查,我第一站就是去辦公室裡待著。事實上我很多在拖車公園的鄰居也都會在那兒消磨大半天。拉蕊手握郡治安官驅離隊發的警告,發著抖走進來的那天,我人也在辦公室裡面。我看著拉蕊把能付的錢都給了托賓,又看著她拖著身子走了出去。她前腳回到自己的拖車,我後腳也跟了過去。拉蕊給我開了門,另一手則把襯衫拉起來擦了擦眼淚。我們就是這樣認識的。在消息傳出說我有興趣跟有遭驅離經驗的人聊聊之後,潘去要到我的號碼,然後自己打了電話過來。我們見過面的幾天之後,我開始追蹤她的狀況,主要是看她一家如何找新地方住。潘跟史考特提了我的研究,然後史考特要我去他的拖車面談。一天早上我去赴約,只見史考特踏出門外說了句:「我們散個步吧。」然後他又說:「嗯,我就挑明了說吧。我當過十年護理師,但後來我染上了止痛劑的毒癮,然後就什麼都失去了。我的工作,我的車子,我的家,全都沒了。」

怎麼會有人在一個拿著記事板跟原子筆的陌生人面前,一五一十地自己的醜事都交代了,至今仍是個謎。怎麼會有人自己敞開大門給人進去,我到現在也還弄不清。對於處在流浪邊緣租客而言,好處除了實質的東西,像是有電話可打或有車可用以外,還有一種是無形的,心理上的好處。好幾個當事人管我叫他們的「心理醫生」。但他們掏心掏肺的心理閥門較低還有另外一個原因,那就是底層的人常覺得自己已經一無所有了,講再多又會怎樣。有天晚上在阿迪亞康復之家,也就是史考特清醒地住過好幾個月的那個地方,史考特用頭指了指在記事板上振筆疾書的我,丟了個問題給對匿名戒酒會的鐵桿成員安娜‧阿迪亞:「馬修在這兒會讓你緊張嗎?」
「三八,不會啦,」安娜說。「我早就沒秘密了啦。」

史考特呼應說:「沒秘密加一。你懂的。什麼尊嚴,啥都沒了還管什麼尊嚴。」

到了秋天,目送史考特、拉蕊跟潘還有奈德被從拖車公園中被驅離之後,我開始在密爾瓦基北部找新的地方落腳。有一天我把這事兒說給了保全員伍哥聽,他是托賓為了安撫威科夫斯基議員而不得不雇用的其中一名保全。伍哥的本名是金波,但他逢人都叫人用小時候的綽號叫他。伍是個很容易跟人混熟,也想跟拖車公園裡每個人都當朋友的的黑人。他習慣穿著6 XL的特大號T恤,上面還掛著他從軍需品店買來的勳章。

「你說你想搬出去到銀泉那邊嗎?」伍哥問,他想的是密爾瓦基從黑人市中心過渡到北邊郊區像格倫岱爾與布朗迪爾的地區。

「我想的比較是市中心,」我澄清了一下。

「你想去住馬凱特那邊?」伍哥不可置信地追問了一句,他說的馬凱特是指鬧區那間由耶穌會創辦的馬凱特大學。

「不是馬凱特大學,我是想找個市中心的社區來住。」

伍哥瞇起了眼睛看我,他大概想自己是聽錯了吧。這之後我們又聊了好幾次,伍哥才弄懂我是真的想要住在北區,而且是想要去住他出身的那種社區。那種社區的路標都是綠色的,不像密爾瓦基西北郊區的沃瓦托薩用藍色的路標。瞭解我想幹嘛之後,伍哥就問我要不要去第一街跟洛克斯特街口的民宿當他室友,租金含水電是四百塊美元。我接受了他的提議,把錢付給了房東跟房東太太:舍蓮娜與昆汀。

這間的民宿是在一棟雙拼公寓的二樓,白色的外觀有著綠色的輪廓。伍哥跟我共用同一個客廳、浴廁還有廚房。怕室友「誤吃」你食物的話,廚房裡的壁櫥可以加上掛鎖。我的房間有窗,窗上像簾子般覆蓋著厚毯。一張大床底下讓我翻出了喝完的「經典冰啤」鋁罐、匿名戒毒會的宣傳手冊、(腳)趾甲剪跟一台硬塑膠提箱裝著的打字機。民宿後面是條巷子,巷子牆上標記有急就章出來的「幫派弟子」塗鴉,然後就是一個雜草叢生的小後院,跟一棵五月一到就會像在灑碎紙花一樣下起輕柔花瓣雨的櫻桃樹。從那時開始到二○○九年的六月為止,我都以這間民宿為家。

伍哥跟舍蓮娜說過我「在寫一本講房東與房客的書。」舍蓮娜答應讓我訪問,而訪到最後我也提出了我的訴求。

「舍蓮娜,我有點希望能當你的徒弟,」我說。怕她不懂,我進一步解釋說自己的目標是要「盡可能進入她的世界,從她的角度來看事情。」

舍蓮娜非常配合。「我答應你,」她說。「就照你的意思。」她熱愛她的工作,也以這份工作為榮。她希望外界知道「房東的辛苦之處」,她希望更多人停下腳步想想房東在幹嘛。

我開始使亦步亦趨地當起舍蓮娜的昆汀的影子。這之後他們不論是買新房子、篩選租客、把阻塞的汙水管道通好,還是遞送驅離通知,旁邊都有我的一雙眼睛。這跟我當托賓與連尼的跟屁蟲是一個意思。經由舍蓮娜,我認識了阿琳、拉瑪跟辛克斯頓一家。然後透過阿琳,我認識了克利絲朵,透過克利絲朵我認識了凡妮塔。孤單的多琳很開心我願意坐下來跟她聊天。在我捲袖子幫忙粉刷派翠絲的舊公寓之後,拉瑪跟我之間也開始有「融冰」的現象。而最後我能跟拉瑪「破冰」成功,是因為我打得一手好「黑桃王」,怎麼說在大學時代當消防員時我也玩了不少回。

阿琳算是比較棘手的案例。起初她拒我於千里之外,我跟她解釋書的時候她會一聲不吭。等我想說點什麼來避免冷場了,她又會打斷我說:「你不用一直講個不停。」她最擔心的事情是我是兒童保護局的臥底。「我不喜歡跟你講話,」阿琳在我們剛認識時的某次交談中提到,「不是因為你這個人怎樣,而是因為我過去發生的事情。我跟(兒福)體系交手的歷史太久,搞到我現在誰都不相信。」對此我回她說我了解,然後我拿了些自己以前出過的書給她看 – 經驗告訴我要在車上放一些自己的舊作,遇到這種想爭取信任的時候會非常好用。這之後我開始用非常漸進的速度跟阿琳互動,包括規定自己每次會面時的問題不能太多。

其他人以為我不是警察,就是議員派到拖車公園的「特務」。還有些人想說我是毒蟲或嫖客(在民宿裡,伍哥跟我有過些性工作者的室友)。舍蓮娜會介紹我是她的助理,而對托賓來說我什麼都不是。

有些租客懷疑我跟房東串通,有這想法的人會對著我說房東是「你的朋友」。不止一次,他們曾想聽我親口說出他們的房東有哪些不是,像拉瑪有一次就逼著我承認舍蓮娜是「土霸王」。我一拒絕,拉瑪就給我貼上了「房東同路人」的標籤,指控我是她的眼線。有些房東會拒絕談特定租客狀況的細節,或者會反過來要我對特定的案例發表意見。對此我的一貫立場是盡可能不插手事件(雖然我下面會講到我曾兩次「破戒」),惟房東往往會逼著我選邊。就我所知,我惟一一次「公親變事主」,對案件造成了影響,是舍蓮娜一再問我她應不應該打電話給郡治安官去告阿琳的狀。我被問到最後,只得擠出了一個「不」字,而舍蓮娜也果真沒這麼做。舍蓮娜後來跟我招了說:「要是沒有你的那聲『不』,講真的,我執行令狀應該已經給它申請下去,在現場等郡治安官大駕光臨了……要是你沒插手,阿琳那傢伙應該早玩完了。」總之阿琳因此沒讓老鷹搬家收走她的東西,而可以把身家存放在大眾倉儲,只不過最後東西還是因為欠款而被當成廢棄物處理。

一段時間後,租客跟房東都慢慢接受了我的存在,繼續過他們的日子,真要說他們也那麼多閒功夫管我。我會跟著房客去驅離法庭,開庭時我會坐在他們的身邊;我會幫忙他們搬家,會跟著他們去到收容所或荒廢的房子,會幫忙看孩子,跟他們吵架,睡在他們家。他們不論是上教堂、去心理諮商、出席匿名戒酒會例會,參加告別式、迎接新生命,我都無役不與。這當中我曾跟著某家人去到德州,也跟著史考特去了愛荷華州。人跟人相處久了總會有感情,於是我們之間產生了某種姑且可稱之為信任感的東西,只不過就算是信任,這也是一種極其脆弱與充滿條件的信任。事隔多年再見,阿琳還是會在某個沉默的瞬間問起我是不是在替兒童保護局工作。

前面說過我搬到北區的決定讓伍哥一時間無法理解,但真正為此感到不安的事我拖車公園的鄰居們。我把這事兒跟拉蕊說的時候,她幾乎是用喊的說:「不不不,麥特,你不知道那裡有多危險。」畢可也在一旁「附議」:「他們那兒可不買白人的帳。」

不過實際上,白人在貧民窟裡還是享有一些特權。比如說明明兩宗獨立的槍擊才剛在我的門前發生,警察對於我的作為還是比較客氣而且速戰速決。後來我看著一名警官把巡邏車開到阿琳大兒子傑傑的旁邊,他說話的口氣馬上變成:「老兄,你怎麼這副德性!」(傑傑有學習障礙,所以走路慢,說話也慢)。我走出公寓想看個清楚,那位警官往我這兒看了一眼,隨即驅車離開。話說要不是他看到現場有一個白人男性手拿記事板,很難講事情再來會如何發展。

像這樣的場面是常態而非例外。就拿克利絲朵跟凡妮塔跟第十五街那位歧視人的房東來說,雙方交鋒時我人就在外頭的車上顧凡妮塔的小孩。克利絲朵跟凡妮塔一回來,就立刻向我轉述了事情的經過。我從出租招牌上抄下了房東的電話號碼,然後隔天打了通電話過去。我跟男房東約在跟克利絲朵、凡妮塔一樣的地方,然後我月收入報一千四百美元(跟凡妮塔跟克利絲朵加起來一樣)。我另外說自己有三個小孩(跟凡妮塔相同),還說我想租有浴缸的房子。聽完房東說他有另外一間房子要租,甚至還開他的紳寶載我過去。我向民間組織公平住房委員會檢舉了他,但對方收受完報案也沒有下文,電話也沒有回我一通。

市中心的朋友對我算是「呵護備至」,生怕有人會欺負我。像拉瑪會飆罵他身邊那群像他兒子似的「猴囝仔」:「鬧夠了沒!」,意思是叫他們不要再跟我要錢了(雖然只是一美元)。有一天在民宿,樓下一個叫C.C.的鄰居問我有沒有幾塊錢可以借她,她要買垃圾袋。我給了她,然後不以為意地回家接著寫稿。但這事兒讓伍哥的年輕姪女,也就是當時跟我們住在一起的凱莎(Keisha)給看到了。她盯著C.C.離去,然後自稱看到C.C.打電話給藥頭。我對這情形並不清楚,一會兒也就自顧自買東西去了。伍哥回到家,從凱莎那兒聽到這個情形,就立刻氣沖沖地打了電話給我。「麥特,你不准再給她一毛錢了!」他劈頭就說。「他們覺得因為你跟我們不一樣,因為你不出身這附近,所以他們就可以這樣揩你的油……,我這就他媽的去樓下叫他們把錢還你。」

「那個,伍哥,是這樣……」
「就這樣了,麥特。」

伍哥掛上了電話。我不知道他後來跟C.C.說了什麼,但總之我回到家之後,C.C.在門外有事找我。這會兒她的打扮是假髮、七分褲、遮不了多少肉的削肩小可愛,還有綁帶多到像羅馬鞋的高跟鞋。她把錢還給了我,而我並沒多問錢是怎麼來的。

我感覺心如刀割。「你太保護我了,」上樓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