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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說明
一、本書是按《周易》預測方法的時限規定:將廿四節氣中的十二個節氣之日定為每年十二個月的開始日期。為了讀者查閱方便,在每月後的括號內註明了該月於陽曆起止日期,以便讀者準確判斷每個月的起止時限。
二、使用步驟:
1、先從目錄查到自己欲問事的月份,如在正月欲問三月「財運」,則直接查到三月的目錄。
2、從「百家姓一覽表」中查到自己姓氏的準確筆劃。
3、最後從所在月及姓氏筆劃數一頁中查閱自己欲問之事的項目即可。
三、書中各項目內寫明的日期均是陽曆。
四、「財運」的預測對象主要是私營的商、廠家的法人代表。
五、「學業」的預測對象主要是初中以上的學生或成人教育的學生。
六、「訴訟」類只限於民事糾紛的預測。因為本著「周易」僅為君子測的原則。筆者不敢為形事訴訟對象預測,犯罪屬於作惡多端,人神共憤之行為,縱使預測,亦多鮮驗。
七、「股票」項目內的方位預測是以求問者所在的國家、區域的中部為中心京定東、西、南、北方位。至於某方位的哪一種具體股票,則需根據自己的直覺來取捨。(注意:不可推理,只能是直覺判斷。)
八、「賭博」類不包括棋類,只限於撲克牌、麻將、牌九等。
199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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