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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人文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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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的動物朋友(CK0020)

類別: 科學人文>科學人文系列
叢書系列:科學人文系列
作者:范昱峰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2年12月18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16頁
ISBN:9571338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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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2

第二章 跨越鴻溝

寵物代表著動物王國所有的成員, 提供了我們與其他物種遠距離、儀式化的接觸。 做為人類家庭生活中心的動物, 給了我們與其他物種間日益遙遠的溝通和交往。 寵物佔領了影子世界,跨越人和動物的界限。

時間是十萬年前冰河時期的一個傍晚。一隻狼悄悄潛行接近智人(Homo Sapiens)的火堆;火堆正散發著烤肉的香味。小孩丟了一塊骨頭,狼爬得更近了;通常牠會到這兒來,期盼分到一些打獵後的殘渣。牠也許是孩子一不小心,摔倒在被拋棄於窩裡、咿嗚叫著的一群小狼身上,裡面最活潑的一隻。牠搖搖擺擺的靠近孩子的指頭,纏著他玩;孩子的母親把小狼抱到胸前拍撫著。這隻由人撫養的小狼,很快的就「適應」了牠的人類家庭,留在他們身邊;於是第一隻「寵物」就這樣出現了。

在最早時,人類和狼可能因為共同利益的關係,形成一種寬鬆自在的同盟關係:人類從狼身上學到覓食和打獵技巧,狼則得到食物(有些學者認為,這種情形最初是由於狼可以在人類中獲得食物和保護,因此才主動加入人群的)。人類學者認為,對狼的馴養,是人類這種動物和其他動物的關係產生基本變化的開始。五千年後,馴化的狼演化成為狗,成為人類伴侶的第一個主要物種。然而,在狼進駐人類社會以前,以及在其後的幾千年中,動物都是人類強而有力與充滿感情的對手。一小群人聚集捕獵,有時接連好幾天追蹤獵物,獵獲之後,再舉行慶典,以儀式向可敬的敵手表示敬意。然而,他們還是以蒐集穀物、漿果和硬果為主,因此才稱他們為「狩獵與採集」者。

孩子有時候會太過靠近許多動物的「起跑距離」,那是動物開始要逃離狩獵者,以免成為獵物的距離;這種距離,應該會比現在的野生動物的起跑點還要短,因為那時的獵人只有短矛、小箭或石頭,所以必須非常靠近獵物;在這種情況下,野獸也因此學會了容忍人類出現在附近。母親們帶著孩子穿梭在樹叢裡採集漿果時,偶而會碰到大型的野獸,也許是一隻在茂密草叢中休息、瞪著眼睛看的獅子。母視和孩子會小心翼翼的跟獅子說話,堅持自己採集漿果的權利。他們把獅子視為個體而非「一隻獅子」,一個在同類中可以互換的例證。在這種情況下,獅子也能了解這些熟悉的人類動物的肢體語言、動作和聲調。正如茱麗葉‧克拉頓.布洛克(Juliet Clutton-Brock)所說的:「要描繪出早期狩獵與採集社會及其周遭環境中各種動物必然存在的連帶關係,是件相當困難的工作。」

小型的齧齒類動物、鳥類和哺乳類和人類的幼童分享草莓帶、森林和草地。有什麼能夠阻止孩子把樹枝插入洞穴,尋找田鼠,或撿起受傷的小鳥仔細端詳?在充滿小動物的空間裡,孩子必玩打獵遊戲-潛行靠近獵物、圍捕或進攻-但有時打獵遊戲不再那麼重要,新的關係於是出現。孩子可能撿起突然間嚇呆了的老鼠、捧在手中,或用樹葉包起來,帶回居住的營區。然後把老鼠藏個幾天,偶而抽空溜出去看看或抱抱牠,也可能餵牠食物;因此牠很快就學會跑到他身邊,伸出手來要食物。孩子也可能會碰上因為失去母獸的小動物。不論情況如何,馴養幼小動物的歷史,可能和人類本身的歷史一樣久遠。這是深植在高級社會化動物身上的分享、照顧和保護本能的一項副產物。

因為人類的童稚期比其他的哺乳類都長,也許這正是孩子更容易直接受到動物吸引的原因。人類的孩子跟其他物種的幼兒一樣,都比成人表現出更強烈的好奇心、更貪玩、與其他物種更接近、更強的適應力以及更不知害怕的特質(這就是為什麼許多動物在幼兒期可以輕易馴服,但成長後,卻又會恢復牠們自然的「野性」的原因)。在孩子發育的十多年中,給了他們一段漫長的奢侈時間,得以仔細研究身邊的各種生命型態。

根據人類學者對近代採集人類的觀察所得,以及考古學者對於早期人類遺跡發現的分析,推論人類早期的演化,至今仍處於矇昧無知的情況。但是,孩子是人類和其他物種最初的「馴化聯盟」的部分則無可置疑,而且至今仍扮演相當活躍的角色。 從野狼到萊西

隨著馴養動物-圈養動物,致使牠們的骨骼結構和行為產生永久性的改變-人類因而逐漸成為其他物種的主人,掌控了牠們的壽命和死亡。除了狗以外,其他動物的馴養,大約開始於一萬年以前-相當短暫的進化時間-即在畜牧和農耕逐漸取代打獵的時期。綿羊和山羊的馴養大約開始於九千年前,接著就是牛、豬、馬、驢子、駱駝和水牛;家禽大概在五千年前才開始馴養的。野貓在近東地區的農莊穀倉附近遊蕩,至少已有九千年的歷史,和人類形成互利的關係,人類利用牠們免費清除老鼠。四千年前,已有埃及人開始把貓養在寺廟,並且進行繁殖。

人類和動物就這樣逐漸發展出複雜的關係。他們打獵和飼養動物,將之作為食物和其他日常消耗用品的來源;此外,還照顧那些可以做為幫手、伴侶、娛樂來源和喜愛對象的動物;這兩種關係並不衝突,反而只是馴養互補的兩面而已。只有有限的動物可以被馴養,只是能成功馴化的種類不多--理想的對象必須是具有階級性的社會組織、不太怕人,對危險的反應緩慢,而且領域觀念淡薄的動物。

在這些適合的品種中,馴養的過程還需進一步選擇不成熟和溫順的特質,例如比較不會害怕的性格特質就是其一。結果,最普遍的家庭寵物,例如,貓、狗和其他馴養的家畜,都顯現出了內在的天真本質,也就是把幼年期的身體和行為特質,維持到成年時期的一種情況。例如,和野狼比較起來,早期馴養的狗前顎較短、牙齒較小,和體型相比之下更大的圓形頭部,眼睛也比較突出。狗對人類的服從,及尋求注意的情形,很像小狼服從階級較高的大狼一樣。 事實上,馴化的動物都是牠們野生祖先的兒童版。這些存有內在天真本質的生物,不僅更適合人類,也更能吸引人類;在人類利用其他物種作為消耗品,及其他目的時,也能激起人們照顧和喜愛牠們的情感。康諾德‧勞倫茲(Konrad Lorenz)在他的經典研究中指出:「相似的臉部輪廓-突出的眼睛、大前額、短鼻子和前顎,及比身體比例來得大的頭部-都是人類的幼兒與其他馴養物種的幼兒,如小狗、小貓和小鴨子等共有的特徵。因為這些動物天真內在本質的延伸,使得牠們與人類幼兒相似,因此使人對牠們產生和對待小孩同樣的反應。」史帝芬‧傑伊‧古德(Stephen Jay Gould)的文章說:「動物內在的天真本質引發了『自發性的、毫無防備的溫柔浪潮』。從孩子的觀點來看,具有內在天真本質的寵物和馴養的動物都是異種同儕,他們把這種像孩子的動物視為異種兄弟。」

寵物(pet)一辭(來自微小的「petty」和小型的「small」)的出現,最晚不會超過一千五百年左右,也許還要早個幾千年。在馴養及畜養動物普遍之前,不論是孩子或成人,都和加入人類社會的動物發展出各種感情上的聯繫。考古學家在以色列的那邱非安(Natufian)地區,挖掘出一處約一萬二千年前,是目前所有的發現中,最古老的農業社區遺址,其中的一個遺骸,就是一個孩子懷裡抱著一隻小狗。斯勘地那維亞半島南端,有一處七千年歷史的公墓,發現狗兒埋葬的儀式和人類的葬禮相同。古埃及人、希臘人和羅馬人都熱中於飼養寵物,貓、狗和為數驚人的各種動物-以蛇做為寵物是最為流行的-懶洋洋的遊蕩在家裡的每個角落。龐貝廢墟的家門口掛著「內有惡犬」的標誌,證明他們以狗看家(或裡面至少有一隻看門狗)。希臘和羅馬的詩歌大肆頌揚著忠心耿耿的狗兒伴侶-從阿戈斯(Argos)到奧德修斯(Odysseus)-皆被譽為忠誠奉獻的最高典範。三千年前航向今日澳洲的人類,隨身所帶的狗兒即是今天澳洲野犬的祖先。

飼養寵物一向就是歷久不衰的文化。人類學者在所有非工業文化中,都發現確鑿的證據。遊牧民族和牛羊之間的深厚感情,可由類似於今日蘇丹(Sudan)南部的丁卡族(Dinka)成年禮中反映出來。青春期一到,每個男孩都會得到一頭像「兄弟」一樣的牛,以為交談和歌頌的對象;澳洲土著除了飼養澳洲野狗之外,還飼養小袋鼠和負鼠。北美洲土著飼養鹿、狼、浣熊、熊、火雞和許多小動物做為寵物。鴿子、鸚鵡和蜥蜴是波利尼西亞人的寵物。達爾文的表兄弟法蘭西斯‧加爾頓(Francis Galton)蒐集十九世紀遊記中關於原始人找到自己寵物的記述。他引用到北美洲遊歷的英國朋友的敘述,談及他向土著購買小熊時,所遭遇的困難:「紅人喜歡寵物,對待寵物也相當仁慈;向他們購買寵物需先克服婦女和孩童的反對,重點反而不在價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