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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松茂序
另類軌道的廣告經驗
.鄭松茂(意識形態廣告公司董事長)
莉玲小姐與眾不同。
很難說她是嚴格定義之下的廣告人,因她不曾在廣告公司上班。
但許多嚴格定義之下的廣告人與廣告的關係可能僅僅維持三年、兩年,比較之下,莉玲小姐顯然抹上了廣告之不沾染唇膏,自《廣告雜誌》至《工商時報》經營知識版,已可算是 Director 的層級資格了。
莉玲小姐使我不解。
我的廣告工作至 1999 年屆滿 25 年,卻只待過幾個王牌的廣告公司,例如聯廣,以及一些年輕人不一定聽過的如志上、國泰建業(現在是奧美)、聯中(現在是麥肯)、華商(現在是寶傑),我僅僅是一個嚴格定義之下的廣告人,因此我無從了解,更無緣體驗她那另一軌道的豐富經驗。
莉玲小姐是個內行的 Trouble maker。
沒有一個我接觸過的廣告記者有她那樣的風格。她內行,是因為用功且資深。她以微笑呈現堅持,使人非說不可。她小道大道消息靈通,使人無所遁形。雖然常常帶來麻煩 30 %,但內心裡敬重她 70 %。她是具有獨特且令人喜愛風格的小女人。
如果將廣告人比做鯊魚,她即是已發展出吸盤吸附其上的共生小魚,彼此互利共生,好事得到報導,好的 CASE 得到專業的紀錄。
這個紀錄正是你(妳)手上這本書——《廣告陽謀》。繼續閱讀將有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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