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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後記◎村上春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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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大亨小傳【1925年初版封面插畫 復刻珍藏版】

新經典文化

【類別最新出版】
喜歡,普通生活
喜歡,普通生活(首刷附贈Banzisu印簽插畫)
故鄉無用
故鄉無用(首刷限量 馬尼尼為手繪印簽版)
未解的問題:伯恩斯坦哈佛六講


一個作家的午後:村上春樹編選 費滋傑羅後期作品集(YY0264)

類別: 總經銷代理>新經典文化
叢書系列:新經典文化
作者:史考特‧費滋傑羅
       F. Scott Fitzgerald
譯者:羅士庭(英)賴明珠(日)
出版社:新經典文化
出版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定價:360 元
售價:28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96頁
ISBN:9786267061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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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譯後記◎村上春樹內文試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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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讀1:短篇小說】一個作家的午後(摘錄)

編者 村上春樹 前言
本篇刊登於《君子》(Esquire)雜誌一九三六年八月號。
寫這篇作品時,費滋傑羅正和女兒弗朗西絲兩個人住在巴爾的摩市內的公寓裡。因為得了精神病的塞爾妲住進了當地的醫院。他的工作不如預期順利,身體狀況不佳,還揹負高額債務。雖然商業雜誌依然希望他能一如既往地創作都會風格戀愛小說,然而正陷入逆境的他,實在提不起勁去寫那樣輕鬆的東西。文風差距之大令他苦惱不堪。
費滋傑羅把那樣陰暗的日常生活中,以「私小說」般淡淡地寫下來。體裁雖是小說,但所描寫的心情,其實是費滋傑羅自身的感觸。這時候他才不到四十歲……

(小說內文)
一覺醒來,他感到幾星期以來從所未有的舒暢,逐漸明顯的事實教他沮喪起來──他感覺不出有哪裡不舒服。他背抵著臥房和浴室間的門框好一會兒,終於明白自己沒有頭暈。哪怕彎腰撿起床下一只拖鞋,也沒感到絲毫暈眩。
在這明媚的四月早晨裡,他卻搞不清楚現在幾點鐘,已經很久沒人給他的時鐘上發條了。他回頭穿過公寓走進廚房,發現女兒吃過了早餐,人不在,信送了進來,所以時間應該是九點出頭。

「我今天想出門一趟。」他對女傭說。
「這對你有幫助──今天天氣不錯。」她出身紐奧良,面貌和膚色看上去像是阿拉伯人。
「給我和昨天一樣的兩顆蛋、吐司、柳橙汁還有茶。」

他在公寓另一頭的女兒座位旁一面踱步,一面讀信。那是封煩人的信,沒半點教人開心的消息──大多是帳單和廣告,廣告上頭印著一位奧克拉荷馬日校男同學和他翻開的簽名相冊。山姆?高德溫或許會和史佩斯威沙合作拍支芭蕾電影,也或許不會──這得等到高德溫先生從歐洲回來,他說不定又有了一堆新想法。派拉蒙影業想要作家授權一首出現在他書中的詩,他們不知道是作家原創還是引用的。或許他們想用作片名。無論如何,權利根本不在他手中──早在幾年前他就賣出了默片版權,去年連有聲電影版權也賣了。

「我沒那個搞電影的命,」他對自己說。「還是做好你的本分吧,老兄。」
他用著早餐,一面望著窗外的學生穿梭大學校園間換教室。
「二十年前我也和他們一樣忙著換教室。」他對女傭說。她露出了青澀名媛般的微笑。
「如果你要出門,」她說,「留點現金給我。」

「喔,我沒那麼早出門。我還會工作兩到三小時。我是說到傍晚吧。」
「開車嗎?」
「我才不開那輛破銅爛鐵──要有誰出五十塊我就賣了它。我會搭雙層巴士進城。」
早餐後他小寐了十五分鐘,接著走進書房開始工作。

問題是,這篇寫給雜誌的故事發展到了中段就顯得十分單薄,薄得像是吹口氣就要飛走。故事情節像是爬著沒有盡頭的階梯,沒有準備好的驚喜元素,而前天看來還美妙絕倫的角色,現在卻連在報紙上連載都不夠格。
「是啊,我一定需要出去走走,」他想。「我可以開車下仙納度谷,或是搭船去諾福克。」
但這兩個主意都不切實際──耗時、費力,而時間與力氣他都所剩無幾──還存下的那麼點全得留給工作。他瀏覽了一遍草稿,在好句子下拿紅色蠟筆畫線,整理好收進資料夾,再把其餘故事一條條慢慢撕碎,扔進廢紙簍。

「這個……嘛,我想想啊──」
「現──在嘛,接著呢──應該會──」
「現在嘛我想想,現在──」

折騰了一會兒,他坐下來思考:
「我只是在老調重彈──這兩天根本不該拿起鉛筆的。」
他逐一瀏覽筆記本中「故事靈感」標題下的文字,直到女傭通知他秘書正在線上──自從身體不舒服後他就請了位兼職秘書。
「什麼也沒生出來,」他說。「我剛把之前寫的全撕了。根本不值一提。我下午會出門一趟。」
「這對你有幫助。今天天氣不錯。」
「明天最好來一趟──有很多信件和帳單要處理。」

他刮好鬍子,為了怕自己臨時變卦,又休息了五分鐘才開始換衣服。出門是多教人興奮的事啊──他不想聽到管電梯的小伙子對他說很高興見到您,於是決定改搭後棟電梯,管那部電梯的人不認識他。他換上最好的一套西裝,西裝外套和褲子卻不搭調。六年來他只買了兩套西裝,但都是最高級的──單單這件西裝外套就要價一百一十塊。現在他得有個目的地──四處走馬看花終歸不好──於是他在口袋裡準備了一條給理髮師用的洗髮軟膏,再帶上一小瓶染髮劑。
「好一個神經病,」他評價著鏡中的自己:「你這靈感的副產品,幻夢的渣滓。」

【試讀2:隨筆】我所失落的城市(摘錄)
編者 村上春樹 前言
這篇文章於一九三二年七月執筆,但在死後才發表。這篇作品也和〈酗酒個案〉一樣,我在將近四十年前就曾譯過,(當時的篇名採音譯為「My Lost City」),這次重新翻譯。因為是我個人喜歡的作品,所以希望能譯得更貼切、更正確一點。
費滋傑羅在這裡以紐約這座城市為軸,述說自己的人生。當時的他才剛從歐洲回來,妻子塞爾妲患了精神病,一再反覆住院、出院。而美國則正迎來黑暗的蕭條時代,二○年代的繁華喧鬧已成過去,費滋傑羅的小說風格也被視為落後過時了。
但,他描述這座城市和自己的筆致,帶有細膩而堅定的抒情成分。感覺他好像不用理性,而是用筆尖深入思考。文章得以說服人的能力,可能就是從這裡產生的。
(隨筆內文)

    最初,我在破曉時分見到一艘渡船輕緩地自澤西海岸啟碇──這一刻就這樣凝結成晶,具體而微地成了我的第一個紐約象徵。五年後,十五歲的我每天下了課就往城裡跑,為了一睹《貴格會女孩》裡的伊娜.克萊兒以及《小男孩布魯》中的葛楚.布萊恩。她們倆同時讓我陷入惆悵無望的單戀,在兩者間徬徨,她們因此融合成朦朧美好的一體:女孩。女孩成了我心中紐約的第二個象徵。渡輪代表功成名就、女孩代表浪漫戀曲。假以時日,兩者我都希望能企及,但我還有第三個象徵,如今已不知失落在何處,而且這一失去就是永遠。
五年多之後,我在一個昏黯的四月午後找到了它。

「噢,邦尼。」我大喊著,「邦尼!」

他沒聽見我的叫喚,我搭的計程車沒跟上他,車開過半個街區後,我再度見到他的身影。雨滴落上人行道,成了斑斑黑點,他穿著一件黃褐色雨衣,精神抖擻地穿梭人群間,雨衣下頭是他一貫的棕色打扮。然後,我發現他居然帶著一把輕巧的手杖。

「邦尼!」我又喊他一遍,之後就放棄了。當年我們一起在普林斯頓念大學時,他已經是個紐約客了。在越下越密的雨中,他拿著手杖一路疾行,這應該是他的午後散步,既然我沒打算要跟他聊上個把小時,他又正全神貫注走著,叫住就變成打擾。不過,計程車仍繼續跟著他,我便跟著一路觀察,心生出一種印象:他已經不再是當初霍德園裡那個靦腆的男生了──踩著自信的步伐,沉浸在自己的天地,眼神直直地看著前方,這樣的他完全自在地融入城市街景裡。我知道他跟其他三人同租一所公寓,大學時不能幹的事,現在百無禁忌。但是,我想還是有些別的東西默默滋養著他,我也是在此刻初識了那樣新事物──大都會精神。

    截至當時,我所見識到的紐約還只有它願意在人前展現的一面──所以我像個鄉巴佬進城,往往目瞪口呆地看著眼前的馬戲表演;或者就像個在巴黎大街被弄得神魂顛倒的南部大區少年。之前我來紐約,是為了睜大兩眼看表演,然而如今,即使是伍爾沃斯大廈建築師、亞述獵車橫飾設計師,還是音樂喜劇製作人,恐怕都比不上我對這個城市的洞悉,我所認識到紐約的豐姿與光采,甚至超越它為自己打的分數。

我不曾接受任何夾在學生信件裡不知哪家名媛主辦的舞會邀請,因為我覺得沒有任何真舞會能夠得上我心中所想像的紐約盛況,此外,我一廂情願認定為「女朋友」的她是個中西部人,中西部簡直聚集了全世界的溫暖,所以紐約在我眼裡,只剩自私無情。唯有一晚特別。那一晚匆匆來去的她,為麗池酒店的頂樓增添了一抹璀璨。

然而不久前,我徹底地失去了她。之後我只想回到只有男性的世界,而邦尼帶我認識的紐約,正是這樣的一派景象。一個星期前,費伊蒙席帶著我上拉法葉街打牙祭,擺在我們面前的食物就像鮮豔的旗幟撒開,這作法還有個名稱,就叫作開胃小點。我們配著食物喝起紅酒,酒精像邦尼自信揮舞的手杖,為我們無畏地開道前行──只不過這裡終究是間餐廳。酒足飯飽後,我們駕車,掉頭渡過大橋回到紐約州。大學生狂歡達旦的紐約,巴斯塔諾比、尚利、傑克等一眾名店雲集的紐約,如今只剩恐懼。儘管如此,我還是回到了這裡,唉,撥開重重醉雲酒霧的我,一次又一次感覺自己背叛了堅持至今的理想。我的行徑說不上傷風敗俗,但也不免像是拈花惹草的浪蕩子,那些日子裡留下的回憶幾乎沒有一天是真正快樂的;就像厄尼斯特.海明威說過的,酒館開門就是為了給單身男人找聽話的女人,剩下的人只是在壞空氣裡浪費時間。

但是待在邦尼公寓裡的那晚,人生卻醇美安穩,比我在普林斯頓愛上的一切還要乾淨純粹。雙簧管的溫軟樂音,混著外頭街道的市廛鬧聲,穿過層層書本的巨大阻礙透進屋裡來;唯一不和諧的音調,只有某位仁兄撕開邀請函的撕裂聲響。在此,我找到了紐約的第三個象徵。我想著如果要租一間這樣的公寓得花多少錢,滿腦子盤算著有哪幾個合適的朋友能和我共租。
這都是空想──接下來的兩年,我能掌握的命運跟一個囚犯所能選的衣物款式一樣少。一九一九年我剛回到紐約的那段日子,生活過得困窘不堪,奢望在華盛頓廣場過上一段醇美的清修生活,根本是作夢都別想。我的當務之急是趕快在廣告業裡賺夠錢,以便去布朗克斯租一間空間侷限令人窒息的雙人公寓。我口中的這位女友當時還沒見識過紐約,她不是不想,而是不笨。就在這樣焦慮又抑鬱的陰霾中,我度過了一生中最為患得患失的四個月。

紐約匯聚了世界誕生之初的所有霓光虹彩。返國的部隊軍人沿著第五大道大步前行,女孩本能地被他們吸引過去──如今這是最偉大的國家,空氣中洋溢著喜慶氣氛。每當我星期六午後像條孤魂野鬼遊蕩在廣場紅廳,或者走進東六十街上一處處花團錦簇的庭園派對,又或者和一群普林斯頓人窩在彼特摩爾酒吧小酌的同時,生活的其他面向時刻啃蝕著我的心──我那間在布朗克斯的狗窩、我搭地鐵時僅有的方寸容身之地、我病態依戀的阿拉巴馬每日來信──她的信會到嗎?上頭又會說些什麼?──還有我的破西裝、我的貧窮、我的愛情。當一個個朋友有模有樣地朝向他們的人生啟程,我正奮力駕著一艘破帆船,不上不下在中游打轉。在二十俱樂部裡,千金富少圍著青春洋溢的康絲坦斯.貝芮特打轉、在耶魯和普林斯頓大學俱樂部中,同學們歡聲笑迎來鬧戰後的首次重聚、在我不時走訪的富賈豪宅內,處處可見堂皇氣派──我承認這些風景在在教人驚豔,也對自己投身不切實際的事務不無後悔,但是對我來說,這些畢竟全是空虛。從最熱鬧歡騰的午餐桌,到教人頭昏腦脹的酒館,一切都一樣;我迫不及待想從這些場合離開,回到克萊蒙特大道家中──說是家,不過是因為可能會有信寄到此處來。我的紐約大夢一個接一個地遭到汙染。記憶深處邦尼公寓的魔力,也在我面對格林威治村的胖女房東後,與其他美夢一同消逝。她告訴我可以把女孩帶回房間,但她這想法真教我氣不過,為什麼我非得要想著把女孩帶回房間?我已經有女朋友了。我信步走過一二七街的商圈,憤憤不平地看著此地朝氣蓬勃的生活;或者,我會去葛雷藥房買張便宜戲票,想花上幾個小時沉湎在我對百老匯的往日熱情裡。我是個失敗者──在廣告業裡混得普普通通,寫作生涯遲遲沒有開始。懷著對這座城市的恨意,我又哭又吼花光最後一分錢買醉,醉倒了就回家……

 ……但這座城市果然不可小覷。接下來我要說的,只是那段浮浪歲月中一千個成功故事裡頭的一個,在我自導自演的這部紐約電影裡,這個故事扮演了重要的角色。那是我重返紐約的六個月之後,編輯和出版社的辦公大門終於為我敞開,劇院經理來求我寫劇本,電影界追著我要改編搬上大銀幕的題材。突然之間不知道為什麼,我被接納了,不過他們所接納的不是我這個中西部人,甚至不是個超然的寫作觀察者,而是一個紐約想要的功成名就活例子。故事得從一九二?年的這座大城市本身說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