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的七月,艾維斯.普里斯萊一腳踏進了田納西州曼菲斯市的一間錄音室,一段傳奇便開始了。黑人節奏藍調與白人民謠融合,搖滾樂找到了最理想的、具體的形式:白人歌手唱得就像黑人一模一樣。早期的搖滾樂手,風靡、席捲了青少年的世界。一種市場被創造了,一種被文化形成了,整個社會生活、意識型態、與流行趨勢的起伏變化。超級團體與超級巨星,成為沸騰不安的世界燈塔,成為世界經濟活絡的指標。搖滾樂統合了其他所有的音樂,成為全球性的現象。
「貓王」艾維斯.普里斯萊曾經說過:「我相信『搖滾樂』將永遠存在,或者說,必須有一種很強烈的東西才能取而代之。」
的確如此,「貓王」、披頭四……融合了黑人節奏藍調與白人民謠的「搖滾樂」,風靡了多少的愛樂者?流行了半世紀之久,如今,不論在樂迷心目中或流行樂界,它依然屹立不搖,占著舉足輕重的席位。
「搖滾樂」從崛起至擁有今天的地位,「貓王」被視為代表人物,然而從他散發著反叛形象──留著嫌長的頭髮,衣冠有些不整,面上帶著痞子般的似笑不笑,有關「搖滾樂」的故事自此即訴說不盡,作者阿藍.狄斯特(Alain Dister)透過他對搖滾樂深刻的認識,完成了這本《搖滾年代》,讓許多不朽的搖滾樂記憶與影像又重新地鮮活了起來。
作者阿藍.狄斯特生於法國里昂,自1967年起即在《搖滾與民謠》雜誌工作,曾身兼記者與攝影師,他擔任過電台「搖滾的孩子」音樂節目的製作人,長年來的工作涉獵範疇都與搖滾樂有關,《搖滾年代》的故事由他訴說,更是「搖滾」十足。
搖滾樂的存在,有好一段時間了。以往,我們稱之為節奏藍調,當時它便已是絕妙的玩意兒,如今愈來愈棒。然而,人們卻說它帶壞了年輕人。對我而言,搖滾樂僅是一種音樂罷了。我想信它永遠存在,或者說,必須有一種很強烈的東西,才能取代它。──艾維斯.普里斯萊(Elvis Presley),1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