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關 於 本 書

‧強力推薦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目 錄

線 上 試 閱

內文摘錄

臺灣史

【類別最新出版】
黃旺成的林投帽:近代臺灣的物、日常生活與世界
重探戰後臺灣政治史:美國、國民黨政府與臺灣社會的三方角力
開箱臺灣史:一本制霸中小學108課綱臺灣史學習內容!
再見.草山:陽明山的這些年那些事
閃耀台灣一套八冊(精裝套書,附贈明信片八張)


靈魂與灰燼:臺灣白色恐怖散文選 卷二 地下燃燒(WT03015)

類別: 史地‧法律‧政治>臺灣史
叢書系列:春山出版
作者:藍博洲、林書揚、黃素貞等
出版社:春山出版
出版日期:2021年04月09日
定價:400 元
售價:316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32頁
ISBN:9789860615715

 放 進 購 物 車

 轉 寄 給 朋 友

 發 表 書 評 

 我 要 評 等 

Share/Bookmark

線 上 試 閱

 

內文摘錄



  內文摘錄

白色恐怖的掘墓人 藍博洲

◎收錄於二○○四年十二月《紅色客家庄》,印刻出版。

 曾梅蘭,苗栗銅鑼人,一九五二年與二哥徐慶蘭先後被捕,處刑十年。徐慶蘭於一九五二年八月八日槍決,屍骨無蹤。曾梅蘭出獄後輾轉尋找數十年,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七日,終於在臺北六張犁公墓的亂草堆下,找到了二哥的墓塚;同時挖掘到總數二百六十四個五○年代白色恐怖受難者的墓石。
 
客家佃丁

一九三○年五月十九日,我在苗栗銅鑼三座屋(今竹森村)的屋家出生。 有很多人搞不清楚,甚至懷疑,為什麼我姓曾,而我哥徐慶蘭卻姓徐呢?其實,那是因為我爸徐阿享當初跟我媽曾草妹結婚時是被招贅的。 我爸原來住在銅鑼七十分。三歲時,他爸就過世了,他媽改嫁後就失去聯絡。他就跟著叔叔和祖母過日子。後來就一直在叔叔家幫忙種田。 我媽曾草妹是我阿公的獨生女。我阿公叫曾阿統,祖籍是廣東梅縣合浦,從大陸移民過來臺灣的時候,最早是在通霄楓樹窩落腳,後來才漸漸移到三座屋。我阿公是佃農,自己耕三甲多的田,四十幾歲的時候,眼睛痛壞掉而瞎了。他就給我媽招親,條件除了入贅之外,還要能耕田、做工,而且多少識一些漢字。 我爸就這樣入贅到曾家。 當時,我阿公和我爸事先有約定,男的頭胎要從女方姓。我爸和我媽一共生了四個兒子。我排行老四,和大哥春蘭姓曾。而二哥慶蘭和三哥貴蘭則跟父親姓徐。 除了四兄弟,我還有兩個阿姊。她們很早就嫁人了。所以,我家基本上是六口人在生活。 我讀的書不多,銅鑼富士國民學校(原稱公學校,到我五、六年級時改稱國民學校)畢業後,一方面是自己認為考不上高等科,一方面家裡的經濟能力也供不起我念,所以就沒再繼續升學。白天,幫忙家裡做田事,晚上就到銅鑼街上,跟一個叫作羅吉仁的先生讀漢文。 羅先生一共收了二、三十個學生。在當時,漢文是被日本政府禁止的。所以,羅先生只能偷偷地教,我們也是偷偷地學。每次,只要他一發現有日本警察遠遠地走過來時,立刻緊張地叫我們安靜,不要出聲,否則,要是被發現的話,他就會被叫到派出所問話,而且被打;有時甚至被關起來。 我跟羅吉仁先生讀漢文,前後大概有兩年吧。就在我十五歲、十六歲(虛歲)那兩年。 到我十七歲那年,臺灣就光復了。

二哥徐慶蘭

我二哥徐慶蘭是一九二四年出生的,比我足足大了六歲。我還記得,我上公學校一年級的時候,他還沒畢業。因為家裡窮,我媽每天就裝了一個大大的便當,讓我們兩兄弟帶到學校去吃。到了學校,中午休息時,他總是先吃,然後就留比較多的菜給我吃。 講到我這個阿哥,我實在是很尊敬、欽佩他。他也非常疼我,從來不曾用巴掌打我一下耳光。他一直鼓勵我要用功讀書,而他也會教我做功課。他從來不會對自己的兄弟刻薄。所以,講起我這個阿哥,我的眼淚就會流出來。 我爸從日本時代一直到光復後,都靠著種田,農閒時就做泥水工,來養活我們。他繼承我阿公的份,總共耕有三甲多的田。地主鍾阿有,是崁下鍾屋人。 後來,國民政府準備要施行「三七五減租」的土改計畫。我們這些種田的鄉下人卻呆呆的,根本不知道有什麼「三七五減租」這種東西。相反的,我們家的地主卻已經知道這個情報了。 結果,當我們頭一冬的稻子割完,繳了租穀以後,他就跟我爸說,那三甲多的田,他要拿回去,自己耕。果然,第二年,也就是三十八年(一九四九年)的四月,陳誠就開始施行「三七五減租」的政策。

我那個二哥徐慶蘭,個性非常硬。當地主要把田地收回去的時候,我記得,他跟我爸說過這樣的話:「怕什麼?那麼多人沒田可耕都不會餓死,我們怎麼會餓死?」 我爸聽他這樣說,就把三甲多的田還給地主。 當時,石炭非常缺乏,一般瓦窯燒瓦都用菅草做燃料。因為沒田可耕了,又找不到什麼工作,我和大哥和三哥,三個兄弟就去山上打瓦草,賣給瓦窯。而我那個第二的徐慶蘭,自己就另外去給人打油車。當時的油車是舊式的,完全要用人力去榨油,不像現在都用電。當時打的主要是花生油。 油行主持人羅乾,是慶蘭同學羅坤春〔注1〕的阿叔。我想,他會去那裡,可能和羅坤春有連帶的關係。雖然油行離我家很近,他卻很少回來。我也不容易有機會看到他。

跪別父母

後來,大概是一九五○年吧。幾月,我已經記不得了。銅鑼派出所叫一個給事(小弟)來家裡,要我二哥徐慶蘭到派出所走一趟。那個給事來喊了兩次。我哥都不在家。 我爸看那情形,似乎不去走一趟不行的樣子,於是就親身去油車行,叫二哥回家。回到家,他就跟我哥說:「派出所派人來找你,已經來過兩次了。不知什麼事情?」 然而,當派出所第三次來叫我哥時,就不再是那個給事來傳話了,而是兩、三個刑警親自到家裡來。當時,我想我哥本身已經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了。可是我爸我媽並不知道。 他究竟有參加還是沒有參加什麼「地下組織」,或者是牽連到其他什麼事情?他根本就沒讓我們兄弟知道。而我父母當然更不清楚。 所以,我爸我媽就跟他說: 「既然派出所喊你去,一下子就轉,你就去吧。」 我哥徐慶蘭因為我爸我媽這樣吩咐,只好去了。可他一走出大門,在門前的大禾埕上,突然就雙膝落地,跪了下來;跪我爸、我媽三次;每次跪下去就拜三下。我當時就站在旁邊親眼看到這個場面。 我哥向我爸我媽跪拜以後,就跟他們說:「阿爸、阿媽!我現在一去就轉不得了呀!以後可能再沒有見面的機會了。」 我哥他就只講了這幾句話而已,然後就跟著警察走。我則偷偷地跟在他們後頭,想要知道他們要把我哥帶到哪裡。走了約有四、五十米那麼遠的時候,我就看到他們用手銬把我哥的手銬了起來。我想,剛出門的時候,他們恐怕我爸我媽會有什麼不可預料的反應,所以不敢給他銬。一直要到離我家有四、五十米那麼遠的時候,他們馬上就把我哥銬起來。這是我親眼看到的事實。我一直跟到大路上,然後看著他們的身影漸漸地走遠。 後來,他們就到了派出所。到了派出所是否有什麼刑求、拷打的情形,這我就不知道了。因為家屬也沒人可去會面。 我記得,他們離開我家的時候,大概是下午三、四點鐘左右。到了臨暗頭(傍晚),差不多五、六點鐘的時候,銅鑼分駐所的兩個刑事和一個不知什麼級位的警官卻急急忙忙地跑來我家,問我爸: 「你兒子有回來嗎?」 「我兒子?」我爸覺得奇怪就回他們說:「我兒子我已經讓你們派出所的兩、三個刑警帶去了,你們怎麼顛倒來問我呢?你們到底把他帶到哪裡去了?」 我爸這樣應下去後,他們就沒話好說了。我爸看他們說不出話來就追問: 「你們究竟把我兒子帶到哪裡去了?」 他們不得已只好告訴我爸:「我們要把他帶到苗栗去時,他跳火車跑了。」 那時候,火車燒的是石炭,走沒那麼快。從銅鑼到苗栗,離銅鑼車站大概四、五百米遠的地方,剛好又是爬坡路段,速度又更慢了。據他們說,我哥就趁他們不注意的時候,帶著手銬,從車門跳下去,然後逃走了。 第二天,我就親自到我哥跳火車的地方看看。我注意到那附近剛好有一條小土溝。我想,也許他跳車以後就是順著那條山溝逃走的吧。至於他是否有受傷或是沒受傷?這我就不知道了。 從此以後,家裡就一直沒有我哥的消息。跟他走得近的羅坤春也早就跑路了。連他家裡的人也不知道他跑到什麼地方去了。所以,究竟我這個阿哥徐慶蘭跑到哪裡去了?實在也沒有人知道。要問也不知要去哪問。 一直要到一九五二年,過完農曆年後,我哥從臺北青島東路軍法處寫信回家。我們才知道他被捕了〔注2〕,人在軍法處。收到信後,我還帶了些水果啦、雞肉等吃的東西,上臺北,要去看他。但是上來兩次都沒有被准許會面。 我後來才知道,大概是「兩條一項」〔注3〕的人都不能被接見。(全文未完)

注釋
1羅坤春,苗栗銅鑼人,徐慶蘭公學校的同班同學;二二八事變後,因參與苗栗治安隊而被捕,在大直訓導營囚禁半年;返鄉後不久,經同學曾永賢吸收,加入蔡孝乾領導的地下黨,推動地方的農民運 。
2據安全局機密資料,徐慶蘭大約是在一九五二年二月間,與黃逢開同時被捕。
3兩條一項,意指《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凡是「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

 
內文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