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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
史大衛正傳

人物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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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社會‧文化‧傳記>人物傳記
叢書系列:獨立作家
作者:劉瑛
出版社:獨立作家
出版日期:2015年10月09日
定價:420 元
售價:332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36頁
ISBN:9789869206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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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序史大衛正傳



  史大衛正傳

史大衛是在國外唸的大學,所以有個洋文名字,David Shih。他任我國駐某國大使館參事代辦之時,便以「大使」自居,要求館中同仁、司機、女傭一律稱他為「閣下」(Votre Excellence)。他說:「你們若不尊敬我,我如何能得到駐在國官員的看重?」說得振振有詞。館裡同仁,其實只有三等秘書老張和委任主事老李兩人。他們當面叫史大衛為「大使」背地裡叫他「死大胃」。(因為他很能吃喝),或「死大使」。後來又加了個綽號「偽大使」。

我在南斐駐約翰尼斯堡總領事館任副領事時,第一次和他打交道。

有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電文。發電的人赫然是史大衛。電文中略說:某月某日,適值星期六,將陪同某大員於中午十二時抵達約堡機場。次日離約堡。素聞南斐盛產鑽石,希望能於不到一整天的時間內,為他「大力安排」,選購一顆一克拉左右的鑽石。

我和史大衛在部中雖曾見過,他是留學生進部的「黑官」薦派專員。我是高考進部的薦任科員。既不同司,平常也少來往。我那時年輕好強。雖然南斐的商店星期六下午一時起打烊,要到星期一上午九點以後才開門。但我還是說服了當時金山(即約堡)最有名的凱珠‧魯利珠寶店,派一名店員,於星期六下午兩三點鐘之時到我們總領事官邸,攜帶三四顆一克拉左右的鑽石,給史大衛挑選。為了敲釘轉腳,我特地先付給那位店員五鍰南斐幣小費,作為他來回的車資和星期六加班的補償。我當時只想表現能力,卻沒考慮到:第一,萬一史大衛只看不買,我如何個收場?第二,或者他買了之後反悔,要我為他退貨,我又當如何?卻沒想到還有個第三。(其實,我使了一點手段,一克拉鑽石,在大珠寶店是微不足道的買賣,我對那位經理說:事情若辦成,我會為他們介紹外交領事人員照顧他們的生意。所以他們才會同意。)

史大衛陪同那位長官按時抵埠。中午在總領事官邸午餐。三點鐘之時,凱珠‧魯利公司的店夥拿來五顆一克拉大小的鑽石,史大衛挑了一顆。價錢說定是七百斐鍰。但當史大衛以美金支票付賬時,店員堅持一塊斐幣以美金一元四角五分計算。而當時的官定匯率,是一比一點四美元。他說買價和賣價不同。為了替史大衛省錢,我慨然開了一張七百斐鍰的支票給店員,而請史大衛以一比一點四的兌換率開一張九八○美元的支票給我。等於我為他節省了三十五美元之多。那是當時國內同仁兩個月的薪水。

總以為自己作了一件得意的事,沒想到,第二年史大衛再度陪同那位長官途經約堡之時,他竟在那位長官面前狠狠的告了我一狀。他說:「第一,根據台灣珠寶店的估價,那顆鑽石只值五百美元。第二,那一位店夥究竟是那間公司的,大有疑問。(其實,他有收到凱‧魯公司的發票和保單,卻一字不提。)第三,為什麼美金支票要開給我,而非凱‧魯公司?(若然,他必須按一比一點四五的匯率開一張一○一五元的支票,而非九八○。)顯見這裡頭有文章。」

那位長官一向護短,聽了史大衛這番謬論之後,竟然大為光火,向當時總領事陳公氣勢洶洶的痛罵我無恥!陳公長者,對我知之甚深。堅決表示其中一定有誤會。但絕不相信我會有欺騙行為。第二天,陳公陪同史大衛去凱‧魯公司查詢,當然也帶了鑽石、保單和收據。公司總經理凱珠先生親自接待、查對。證明了那顆鑽石確是該公司的貨品,成色、重量、清晰度完全相符。而且證明所付的貨款確是七百斐鍰無誤。凱珠先生並說:「現在鑽石已漲價,若你們要退回鑽石,我們願將貨款七百鍰全數退還。」

史大衛覺得沒有上當,大為高興,不但未退貨,而且又買了一顆。

事後,陳公向那位寶貝長官解說,那位「混蛋」連屁也沒放一個。

有了這次慘痛經驗之後,我覺得自己長大了不少。其後有人託買鑽石,我一律回絕。對於史大衛,也有了較深的認識。

五年之後,他調到A國作一等秘書代辦,我湊巧被派到在B國任一等秘書兼理領事事務。A國交通不便,出入都要先到B國,再搭國際航線的飛機轉往其他國家。大使以為我和史大衛既是舊識,一定有交情。是以每次他過境B國,大使總是命我去機場接送。我雖曾上過他一次當,只怪自己年青不懂事,我對史大衛並沒心存芥蒂。所以每次也都是接送如儀。而史大衛居然以長官的姿態自居,認為我去接送他,是理所當然。更想不到的是,我又吃了他的虧。

有一次他過境,正值週末。我的內弟阿忠從台灣來探望我們,大使有應酬,我們招待阿忠,順便也請史大衛到家裡吃飯。席間,阿忠說起已為我在忠孝東路四段凌雲大廈訂了一個五十建坪的房子,每坪單價約合台幣一萬四千元。依照當時的匯率,只合美金三百元多一點。想不到史大衛聽了阿忠的一番建築公司的廣告言詞之後,居然也大有興趣。堅持要阿忠回國後也為他訂一戶。而且當場交給阿忠一千五百美元作為訂購費。還說:他個把月後將返國述職,當可自己辦理過戶手續。阿忠滿口答應了,我要阻止也來不及。事情就這樣決定了。

兩個月後,史大衛到了台灣。他親自到現場去觀察,認為自己受了騙。當時,忠孝東路只開闢到敦化南路。再向東,還是一片荒蕪。連馬路都沒有。史大衛堅持要阿忠向建築公司退購。但公司要沒收兩萬台幣的訂購金。史大衛卻不肯認這筆賬。而經手的卻是阿忠。不得已,阿忠和我只好合夥,硬起頭皮來接手,再買一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