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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學主任

人物傳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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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社會‧文化‧傳記>人物傳記
叢書系列:獨立作家
作者:舒新城
出版社:獨立作家
出版日期:2015年05月15日
定價:500 元
售價:395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24頁
ISBN:9789865729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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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中學主任



  第八章 中學主任

一、學制系統改革先聲
「五四」運動而後之兩年間,國內的政治雖然仍是混亂,不獨南北對峙,在南且有粵桂之戰,在北有直皖之戰。但全國教育界則逐漸團結,全國教育會議的議席能集合全國各省的教育界人士於一堂,討論全國有關的教育問題,其最重要者是學制系統。

中國的學制最初採自日本,民國元年雖經改訂,但內容與前清者並無多大變更;學校訓育之採管理制,教學之採注入式,也和從前無大出入。自「五四運動」以來,各種舊思想發生動搖,學制及教學與訓育之方法也因著不合「潮流」而被懷疑。八年以後之全國教育聯合會會議,每次均有學制改革之議案─十年教育會議之提議學制改革案者計達十省─雖然採用美國學制系統的傾向,因杜威之來中國,與民治教育思潮之激盪而加強,但在十年十月以前─新學制草案通過於十年雙十節─各處主張不同,教育刊物發表之個人意見者尤多,而當時之教育部,其政令亦如北京政府,不能出北京城門,各省教育界就其所信而在其所主持的學校改訂學年期間,試驗新訓育及教學方法─學生自治及設計教學盛行於八、九年之間─者更不在少數。在這種自由的空氣之中,所謂教育者,如果他也是不滿意於現實的一分子,誰都會感著當前的教育有問題;為著要解決問題,誰也會本其自己的理想假設一些解決的方法。至於這方法是否真正適合當時社會的需要以至是否能解決其所感覺的問題,那又是另一問題了。

那時學制是國民小學四年、高小三年、中學四年;師範學校預科一年、本科四年;甲種實業學校預科一年、本科三年;專門學校預科一年、本科三年或四年;大學預科三年、本科三年或四年。中學的一段是大家視為不滿意而以為必須改革的;我當然也是其中的一分子。不過我對於專門學校及大學預科尤不滿意,以為它的時間大部分用在復習中學的功課及語言上,實屬浪費,而主張取消。於中學則以為應打破「完足普通教育」的空話,而當負「升學預備」與「職業準備」的兩種機能。所以主張改為五年:前三年普通科,後二年分科,且於前三年之第三年起設選科;在訓育方面既不贊成舊時的管理制,也不贊成當時的學生自治制,而主張採英國大學所通行的導師制;在教學方面則反對注入式而主張採用自學輔導制。這一種主張之來源,一半是從閱讀若干英美教育書籍而來,一半是個人的私塾與書院生活所遺留下來的影響。同時受了男女平權思潮及男女同學事實─民八北京大學開女禁,民九廣東的所有大學均開女禁─的影響,主張男女同學;受了文學革命的影響,國文科主張用語體,並以為語體文之學習要先從講話入手。而眼看到教育時時受政治的支配,教育者的進退常以政治為轉移,不問教育者有什麼主張,離開政治的支持力便無法實行,因而主張教育獨立。我當時在教育學術之研究上甚有興趣,在一師與同事學生相處也甚相得,自然不想有別的活動。但因為懷了許多教育上的主張,下意識中也未嘗不有擇機實行主張的傾向。這機會果然於十年春來臨了!─這以下就要講到中國公學了。

二、中國公學
中國公學在中國新教育史上有其特殊地位:因為她是由於留日學生反抗日本取締規則而成立的。清末變法之初,政府為求速效,派遣大批學生赴日本留學,至光緒三十一年(一九○四)達萬餘人,其間分子自有良莠不齊,日本文部省於斯年冬發布取締清國學生規則,嚴定學生入學資格。當時留日學生,以前一年曾公布取締韓國學生規則,今對清國繼之,是不啻將清國視為日本之保護國,群情大憤,一時退學歸國者達千餘人:到滬得鄭孝胥資助銀千兩於一九○六年春賃屋設校,名中國公學校務由王搏沙(敬芳)先生等主之。但來學者寥寥,經濟又復窘迫,幹事姚宏業(湘人)先生於十月十三日憤而投江自殺,以期喚起國人之注意。卒由政府及各省撥給津貼,以底於成。一九○七年復由兩江總督端方奏請撥給吳淞?台灣公地百餘畝為校址,並由大清銀行助借十萬兩建校舍。民國成立,經費無著,由孫中山、黃興諸先生維持之。四年經王請英人在河南所辦之福中公司年撥二萬元為經費,並推梁任公先生為董事長,熊希齡、王家襄先生等為董事,但於六年因故停辦。八年梁等致力於文化運動,很想吸收一批人才,造成一種新勢力,除領導北京《晨報》、上海《時事新報》並創辦《解放與改造》─後改名《改造》,由中華書局出版,十二年停刊─主持尚志學會、講學社、共學社等團體,約集一般人譯書撰稿外,並擬在事業上有所表現。所以於八年秋將中國公學重行恢復,設商科及中學,由王任校長。十年春,梁王請張東蓀先生北上,商量改革辦法,因教務長劉秉麟君須去英,聘張繼任,並決定請我任中學主任。張返滬即快函我於春假去滬商量校務,我以教課未完,且欲專事學術之研究,又不悉該校歷史,不允即去;四月間長沙聘請名流起草憲法,蔣百里先生為被聘專家之一,曾過舍相訪,說明公學之種種情形,我之教育主張亦概被接收;而長沙當時之政治情形又復紊亂─譚、趙兩系爭鬥頗烈,趙且向議會辭職一次─一師前途未見光明。遂於結束功課之後,又於七月重行隻身赴滬了。

中國公學的歷史很特別,當時的行政組織也很特別。校長之下設事務會,由事務長主持之;其下分設圖書、儀器、監學、會計、庶務、文牘、齋務、校醫諸課;設商科教授會,中學主任教員會,其下各設教務長及教授教員。校長直轄的只有校長辦公處中之書記。而課程也很特別:商科為專門性質,科目以教授之有無而定;中學則英文每週達十小時,三、四年級均用英文教本,且有論理學、心理學等科;其組織系統及課程標準既不遵部章,亦非有何種學理上之根據,只是主持者自由意志之表現耳。就組織系統言,學校經濟權,學生管理權,均操之於事務長之手。教務部分,只是「上課」而已。當時商、中兩部的教務長為劉秉麟,於春間赴英留學,事務長為四川之李君,而校長遠在北京,李君實屬實際的校長,而在劉去之後,由東蓀任教務長,要與分庭抗禮,依理是難免有問題的。而東蓀為政論家,於學問、尤其是哲學有其獨到之處,作評論很能動人;但事務經驗則比較的少;其為人,則完全書生本色,對於社會的情形不大理解,對於辦事的手腕尤不講究;再加以我這更書生、更急進的湖南人與之合作,其有問題,便由或然而成為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