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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Introduction
爵士樂有啥特別的!它是否超乎音樂之上……;或者只是「看來」如此呢?
我知道爵士樂已被稱為「美國唯一的原創藝術形式」,我了解,僅僅百年時光,爵士樂攻占下的地盤(以及自己走進的死胡同),面積並不亞於歐洲的古典樂,而古典樂卻花了一千年。我也明白,爵士樂是如此強烈而美妙。
然而,除此之外!還有啥特別的呢?
爵士樂真的超乎音樂之上……。或者只是看來如此呢?
這樣的質疑實在笨得可以。我太愛這種音樂,才會設法誇大其重要性。
後來,這本書寫到半途的時候,我突然領悟……。
聆聽一段偉人的爵士樂獨奏,直可比擬為與愛因斯坦同處一室,目睹斯人靈光一閃,推出相對論;也或可比擬為伴隨牛頓爵士,親眼兒到他忽然發覺:蘋果是往地上而非朝天墜落。
聆聽一段偉大的爵士樂獨奏,我不但領悟出查理.帕克(Charlie Parker)的「相對論」,在他創造的當刻,我也在那裏陪著他呢!
偉大的藝術作品或科學,都是創意獨具的創作行動所產生的成果。然而,偉大的爵士獨奏,卻正是那個創作行動的本身。
當靈光湧現的時候,在你和薩克斯風(或筆桿或籃球)合為一體時……,只要我們堅持得夠久,或許就會有所收穫。
「他從未停止過讓自己驚訝。」──愛麗絲.柯川(Alice Coltrane)如是形容她的丈夫約翰.柯川。
「有時,我能穿出自己的體外,聆聽自己的演奏。靈思源源不絕。薩克斯風和我融合為一體。」──桑尼.羅林斯(Sonny Rollins)。
「若你非問不可,你是永遠不會知道的。」──路易斯.阿姆斯壯(Louis Armst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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