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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境外金融一百年
第四章 該怎麼做?新的行動方案

寫樂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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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稅時代(WW01010)
La richesse cachee des nations

類別: 總經銷代理>寫樂文化
叢書系列:寫樂文化
作者:加柏列‧祖克曼
       Gabriel Zucman
譯者:詹文碩
出版社:寫樂文化
出版日期:2015年08月28日
定價:260 元
售價:205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176頁
ISBN:9789869128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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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境外金融一百年第四章 該怎麼做?新的行動方案



  第四章 該怎麼做?新的行動方案

金融制裁與貿易制裁
1962年10月12日的夜間開始,戴高樂派出海關關員,針對摩納哥與法國的邊界進行管制,此舉向摩納哥透露出直接且不容折扣的訊息:摩納哥要是不配合,法國就可能封鎖其邊界,讓摩納哥與世隔絕。強勢的作法立即見效,自從1963年起,生活在摩納哥的法國人,必須遵守與其他法國人相同的稅法規定。

儘管1962年的情勢與現在的有若干不同,不過,這段史實至少證明了一件事:國際情勢其實遠遠有利於逃漏稅的受害國家,如法國等,而避稅天堂絕對不是堅不可摧。

那麼,具題來說應該如何逼其就範呢?讓我們先從最好解決的案例講起,也就是那些提供金融黑箱作業服務,並協助逃漏稅犯的微型國家,這種類型的避稅天堂其實很多,在此不需贅述:所有拒絕加入國際透明化標準,如拒絕加入金融資訊自動交流機制,尤其是拒絕提供關於超級富豪各類型產的資訊,或者不願配合全球資產登錄的小國家,都屬於這一類。對於上述地區與國家,最好的方法就是將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規範的處分加重並變成全面適用,屆時將由美國、歐洲和日本,共同針對這些國家收取的利息與紅利課稅。

這樣的作法一點也不難,甚至行之有年,多數強國長期都有課徵類似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所規範的這類稅額,像法國就針對流向所謂「不合作地區」的所得,課徵50%的稅,這些地區包括波札那、汶萊、瓜地馬拉、馬紹爾群島、蒙哲臘、諾魯、紐埃、澤西、百慕達群島和英屬維京群島等。

所謂全面適用就是將該懲罰性賦稅,施加在所有不符合資訊透明化的小國家身上,讓稅率從源頭就增加到100%。的確,許多微型避稅天堂已經完全成為金融產業的附庸,其國內生產毛額中更往往有超過50%是由金融業把持。要讓這些國家放棄現有的發展模式,最簡單也最有效率的方法就是強迫其達成金融上的自給自足,而這點其實不難,只要歐洲、美國與日本聯合起來一起行動就可以辦到。

現在,讓我們探討如何對付主要避稅天堂,也就是多數逃漏稅犯利用的境外金融中心:瑞士、香港、新加坡、盧森堡、蓋曼群島以及巴哈馬群島。為什麼這些國家都不在法國政府的「不合作地區」名單上呢?因為實務上,無法對流向它們的所得課徵50%的賦稅,這些國家除了擁有許多私人銀行,同樣擁有許多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與投資基金等,而其中有些營運項目是完全合法的,它們也常常是美國、歐洲或日本企業的子公司。

除了協助逃漏稅,這些大型避稅天堂同時也確實是重要性首屈一指的金融重鎮,就是因為它們在國際金融體系中的核心位置,使得它們享有某種豁免權,這當然是頗具爭議性的一點,但事實上從來沒有任何國家,曾經針對流往盧森堡或者瑞士的金流課徵50%的賦稅。

圍堵金流不可行,解決之道在於打擊這些國家的貨品貿易,的確,國際貿易之於避稅天堂,可說是不可或缺的生命線。在美國和日本,外銷僅僅相當於其國內生產毛額的15%,然而對瑞士來說,出口卻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的50%,對於盧森堡、新加坡和香港等三國來說,甚至相當於其國內生產毛額的200%。當然,如此可觀數字的背後,有部分來自於各企業的節稅手法,使得相關數據被刻意膨脹。此外,像是香港擁有眾多倉儲業,許多中國的進出口貨品也因此會經由該地轉運。儘管如此,上述數字仍具有相當的代表性,國際貿易在這些小國的經濟當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現象的成因其實早在兩世紀前,就已由亞當.斯密在《國富論》當中提出,在一個封閉的小型經濟體當中,生產者的本地市場狹隘,無法進行專精,唯有開放與國際貿易接軌,才有可能產生規模經濟,增進國際間的勞動分配,最後也才能與大國的生產力齊頭並進,少了其他國家的市場,避稅天堂小國經濟就註定要崩壞,既然它們的弱點在此,行動方案也就必須由此著手切入。

合理而實際的懲處方式
我所倡議的商業制裁是完全合理的,因為各國本來就有權力,就銀行保密原則對其造成的損失,要求課徵相同規模的賦稅。光是因為法國行政單位無法與避稅天堂進行合作,就已經使得法國國庫每年短收200億歐元左右的稅收。我必須重申,銀行保密原則並非「有益」的稅制競爭,而是道道地地的偷竊行為,瑞士、盧森堡和新加坡等國,等於提供了各國納稅義務人一個竊盜母國國庫的機會,他們有權利這樣做,但是沒有道理讓法國或其他國家,來為它們的國家利益埋單。

銀行保密原則就像排放溫室效應氣體一樣,是會對全世界造成損失的,然而避稅天堂卻選擇刻意忽視相關成本,以經濟學的術語來說,避稅天堂造成了「外部不經濟」。針對此一問題,解決的方法也已經由英國經濟學家阿瑟.庇古(Arthur Pigou)提出:課稅以彌補對其他國家造成的損失。此一概念與污染者必須支付賠償金的理由類似。

換句話說,銀行保密原則是給予避稅天堂另一種隱藏式的補貼,該原則讓境外銀行具有某種競爭優勢,就像付之闕如的環保法規,等同於讓製造污染的企業更有競爭力一樣。然而這些隱藏式的補貼其實會阻礙市場的正常運作,而世界貿易組織的職掌之一,正是讓受害國家得以課徵額外的稅額,藉以彌補其所受到的損失,嚇阻這類不公平的競爭。

執行上的困難之處,在於如何確切量化隱性不公平競爭所帶來的損害,這也是為何我們要測量出隱匿的財富規模,以及稅收短缺的程度。本書所提出的估算值可作為相關數字的穩當基礎,因為它們是利用官方數據計算出來的,所有計算過程也可以重複確認。若有避稅天堂認為自己遭到冤枉,歡迎它們提出自己的估算值,但前提是該估算值與各種數據互不矛盾,尤其不能忽視各國資產與負債之間的巨大落差。

至於以關稅制裁避稅天堂的方式也是實際可行的,因為避稅天堂即使是金融巨人,在國際貿易中所占的比例卻微不足道。就短期來說,法國的確不能切斷和盧森堡的金融交易,但要暫時終止和盧森堡的國際貿易卻無傷大雅。當然,這樣做也不是全無風險,首先,衝突可能升高或者擴大,瑞士可能會相應增加對法國貨品的關稅,或者不讓法國觀光客或跨國勞動者入境,如此一來很可能造成兩敗俱傷的商業戰爭。然而,只要有夠多國家聯合起來,瑞士就不敢輕啟戰端,就算瑞士敢針對法國採取報復措施,也不敢對歐洲主要國家所組成的聯盟做同樣的事,因為那將會使瑞士走上自取滅亡的道路。

第二個風險是貿易制裁不足以使避稅天堂就範,以香港為例,該地或許寧可承受法國的貿易關稅制裁,即便稅率很高,也不願意放棄銀行保密原則。的確,一旦避稅天堂和任何一個國家簽訂金融資訊自動交流的協議,就很難不將其他所有國家列入交流的範圍內。在此同時,我們可以合理推測香港從財富管理賺來的收入,遠高於與法國進行貿易的所得,也因此必須再次借助於國際聯盟的壓力,以各國與香港的貿易量,作為能達到足以造成壓力的分量。

這也是現在與1962年針對摩納哥進行制裁時的最大不同。如今,單單依賴法國的力量是不行的,單方面且未經國際協調便採行的措施,不僅可能引燃商業戰爭,也可能毫無建樹。不過,解決之道也存在,就是組成跨國聯盟,針對避稅天堂進行集體貿易制裁,讓它們因為銀行保密原則造成更大的損失,就此迫使它們就範。

貿易關稅制裁的範例
既然如此,到底要什麼樣的跨國聯盟才有制勝的把握?這當中必須進行一項取捨:小型跨國聯盟相對容易組成,可是避稅天堂刻意升高衝突的風險也比較大。相反地,大型的跨國聯盟較難成形,但引發貿易戰爭的可能性卻比較小。雖然如此,但實際上由於境外金融中心的出口貿易夥伴,多集中在少數幾個國家,因此只要結合起這幾個國家就能讓所謂「不合作地區」,損失慘重卻又不敢採取報復措施,理想的跨國聯盟其實不需要很多國家參與,也因此相對容易組成。

以瑞士為例,德、義、法三國,占其出口比例的35%,而瑞士卻只占上述三國出口的5%左右,亦即瑞士是一個次要的貿易夥伴,代表若由這三國組成聯盟的貿易戰,都會讓瑞士處於毫無能力還手的處境,沒有本錢去硬碰硬。

那貿易制裁的關稅稅率又該如何訂定呢?根據世界貿易組織的規定,唯一具有正當性的關稅,其數字計算必須剛好足以彌補銀行保密原則造成的損害。遵循這樣的邏輯,我們算出德、義、法三國,應該針對從瑞士進口的商品,課徵30%的關稅。

如同先前章節提過,前述三個國家共有5000億歐元左右的資產被隱匿在瑞士的各家銀行中。如此一來,以2013年來說造成的賦稅短收,相當於150億歐元(其中包括所得稅、遺產稅,法國還有富人團結稅)。要用關稅收回150億歐元,針對瑞士商品的進口關稅稅率就必須定在30%。

關於上述結果,以下有兩點補充。首先,銀行保密原則造成的損害估計是最低值,因為其中並未列入各國先前為了避免納稅義務人紛紛將錢匯到瑞士,而主動採取的減稅政策造成的稅收損失,減稅政策的影響顯然非常可觀,尤其是在義大利這個曾大力推行金融資本減稅政策的國家,如今該國針對紅利的稅率只剩下20%(比針對勞務所得課徵的稅率還要低),遺產繼承幾乎不用繳稅,而且當地人幾乎都深信不疑認為金融性資本無從課稅,以致於最近的增稅潮當中,仍舊只有針對不動產的稅率提高,但此項政策也導致馬力歐·蒙蒂(Mario Monti)領軍的執政黨,在2013年的選舉當中敗下陣來。

在計算避稅天堂造成的損害時,我們還是傾向採用保守而偏低的數值,因為這些數字都可以在世界貿易組織前站得住腳。

其次,每當在計算最佳的關稅稅率時,其實總會有一點小小誤差值,因為我們永遠無法預測出口商針對關稅調整的反應為何,其中有太多變數,不過,從最簡單的經濟學理論可以知道,出口商為因應關稅的調漲,將會讓產品價格維持不變(價格變動是由全球供需來定調),而後減低銷售量。換句話說,如果關稅真的調漲,瑞士的出口商將不會像今天那樣,繼續出口600億歐元的貨品(主要是化學物品、機械與手錶)到法國、德國和義大利,預估屆時貿易值將下降到450億歐元左右,課徵30%的進口關稅後,進口商的支出仍然是600億歐元左右。如此一來,瑞士的國民所得將一下子少了150億歐元,被分配到三個國家的國民所得裡。

我們可以合理推測,150億歐元的貿易損失,將會迫使瑞士接受金融透明化的規則,原因是這樣的數目,正巧與其運用銀行保密原則所得到的利益差不多。根據官方的統計數據,金融界占了瑞士國內生產毛額的11%。不過,其中真正屬於財富管理的部分其實只占4%,剩下的來自於保險業與其他銀行業務,如貸款、投資等。此外,瑞士銀行所管理的財富當中,也並非全部都是被隱匿起來的財富,舉例來說,瑞士國民的財產多數有依法申報,依此計算,銀行保密原則其實所帶來的不過是其國內生產毛額的3%左右(銀行託管的未申報資產的1%),剛好等於每年150億歐元的金額。

這樣的額外收入當然不錯,但還稱不上是攸關瑞士的國家存亡。是的,儘管一般大眾常覺得瑞士是靠銀行的不透明才能生存,但其實不然(這點和其他微型國家避稅天堂完全倚賴金融的情形不同),瑞士就算不再是避稅天堂,也絕對有能力過得很好。

以上關於瑞士從逃漏稅中獲利的數字計算,當然有其不確定性存在,國內生產毛額3%的估算值也是一個保守的估計(因為逃漏稅者的財富也會在財富管理業務以外的銀行業務中創造業績),不過重點是銀行保密原則為瑞士賺來的利益,其實遠遠小於受害國家所遭受到的損失,假若各家瑞士銀行仍舊保有逃漏稅相關領域的壟斷市場,它們理論上可以利用高額的佣金,把逃漏稅所得的多數或甚至是全部都放到自己的口袋中,然而,它們早就失去了這樣的地位,也無法如同1960年代那樣,收取高額佣金。

要是30%的進口關稅還不足以迫使瑞士就範(因為銀行界在瑞士政壇中擁有呼風喚雨的能力),屆時就得要將跨國聯盟擴展到其他國家,如果英國、西班牙和比利時也加入貿易制裁聯盟,瑞士將損失國內生產毛額的4%,如果整個歐盟都加入制裁行列,損失將達5%。加入制裁的國家越多,成功的機率也就越大。好消息是,要讓瑞士的銀行保密原則消失,其實需要的國家不多(法國、德國、義大利,後者可以用英國代替)。

貿易制裁的目的是要迫使避稅天堂就範,而不是恢復保護主義。制裁手段是作為嚇阻的工具,理想的狀況下希望永遠不需要動用到它們,30%的關稅從來就沒有為任何國家帶來長久的財富,假若真的課徵,法、德、義政府當然可以取得150億歐元稅收,但在此同時和瑞士廠家競爭的國內製造商的售價也會上漲,對各國的消費者可不是什麼好消息。長遠來說,自由貿易對大家都有利,相反地,貿易壁壘主義則有害。

上述關稅貿易制裁實際而且符合比例原則, 如果相關協商無法達到共識,就必須徹底執行,但從理論上來看也,因為具有嚇阻能力,有可能不用真正去執行它們,就能逼使避稅天堂妥協。儘管如此,目前的狀況是,在繼續提倡貿易自由化之前,必得要先面對逃漏稅的課題才行,也必須要讓賦稅公平重新成為國際貿易協商的核心之一。

沒有明確的罰則就不可能產生真正的進步,絕大多數的瑞士人和瑞士企業,其實不會因為銀行界的透明化而吃虧,他們甚至渴望銀行保密原則消失,讓他們的國家不必常常成為萬夫所指。可惜的是,銀行界在瑞士所擁有的政治影響力,已經與其實際經濟貢獻脫鉤,如此一來,少了罰則將無法使現狀改變,銀行業可能會選擇拋棄部分客戶,那些沒有能力將財富隱藏在信託或空殼公司背後者,而專注在超級富豪這類的客群上。

同樣的方法也可以用在其他避稅天堂的身上,逼它們與世界各國合作,無論如何,大國之間是可以採合法的方式讓境外巨人們屈服,而這一切並非天方夜譚,只需要相對少量的國家合作就能成功(詳見表格4)。

盧森堡的個案
在眾多避稅天堂之中,有一個國家的情形特殊,甚至可以說是燙手山竽,因為它受到了歐盟條約的保障,無法對其進行貿易關稅制裁:盧森堡。是否該將其逐出歐盟?這個問題的確該問,因為1957年成為歐盟創始會員國的盧森堡,和今日的盧森堡簡直像是兩個國家。半個世紀前,鋼鐵工業是盧森堡的經濟命脈,而金融業什麼都不是;但如今少了金融業,盧森堡幾乎一文不值,而在可見的未來,境外金融或許會成為呼風喚雨的產業(詳見圖4),盧森堡已經成為避稅天堂的避稅天堂,參與了國際財富管理產業價值鏈的每一個步驟,所有金融中心都會利用到盧森堡。

當初羅馬條約的締約國,在立下歐盟制度基礎的同時,絕對無法想像會發生如此巨大的變化。對他們來說,盧森堡是一個古老的國家,從西元1000年左右,便繼承了神聖羅馬帝國中一個日耳曼成員國的領土,當時的盧森堡也堅定地投身於建立歐洲的夢想之中。如今,盧森堡卻成為國際金融產業設在歐洲裡的經濟殖民地,成為了歐洲逃漏稅的核心,也確實癱瘓了幾十年來對抗逃漏稅的所有努力。

在此必須先釐清一件事,盧森堡之所以能夠成功轉型,並不是因為所謂的政治穩定,或者是擁有素質很高的人力資源等一面之詞。事實上,盧森堡的通貨膨脹從1970年代以來就直追法國的水準,並且遠比德國要來得嚴重,其經濟體也隨著國際金融的動蕩不安,而產生劇烈波動。2007年到2009年間,人均國內生產毛額萎縮了10%(相對於法國的2%),此後便也沒有再回到從前的水準。

唯一可以稱得上穩定的是政權的交接,從1783年以來,大公的頭銜與政權始終是從拿騷家族的一支傳到另一支,從未易手;除了1970年代末期曾經短暫政黨輪替以外,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所有的首相總理都來自於基督教社會人民黨。至於當地的人力,不僅正邁向老化,而且並沒有特殊的一技之長:既非仰賴傳統的主力產業如鋼鐵,也不像瑞士人具有長久的財富管理傳統,更沒有英國的知名大學文憑。

盧森堡之所以成功轉型為全球數一數二的金融重鎮,原因只有一個:販售自己的國家主權。的確,從1970年代以來,盧森堡的各個政府都在從事一項新興產業,向全球各地的跨國企業,兜售決定自己稅率、法規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果不其然,許多顧客紛紛上門,光顧這種新形商業,銀行想為客戶創設一個基金?只要設在盧森堡,當地政府完全不課稅。同一間銀行若想發行更多股票增資以符合金管單位的要求,在盧森堡銀行可以發行「混合型」證券:對金管單位來說是股票,但稅捐單位又視其為債券的一種,相關所得可從營所稅中獲得減免。

主權販售的生意沒有任何限制,所有東西都可以買,只要出價什麼都能談。這樣的商機吸引了成千上萬的基金、跨國企業與金控、空殼公司與私人銀行。這些企業的到來也吸引了金融、審計與顧問等專業從業人員,如今有15萬人每天入出境盧森堡工作,其中有一半來自法國、四分之一來自比利時、四分之一來自德國。

盧森堡當然不是唯一一個正在販售自己主權的國家,許多微型國家也都無法抗拒這項誘惑,但盧森堡絕對是做得最積極的一個。2013年盧森堡三分之一的產出,都用在支付給銀行外籍股東、基金持有人、金控所有人,以及外籍工作者的薪水上,也因此國民生產毛額只相當於國內生產毛額的三分之二,也就是說在扣除所有必須支付給外籍人士的所得,包括薪資、紅利、利息等之後,盧森堡的國內生產毛額就少了三分之一。

這可以說是全球首見、史無前例的情況:以往沒有任何一個即便再小,或者再開放的獨立國家,曾經將如此大比重的所得支付給外國。現今只有一個地區狀況與盧森堡相近,就是波多黎各,波多黎各是加勒比海的小島之一,擁有將近四百萬的人口,也是一個跨國企業(尤其是製藥產業)非常喜歡的避稅天堂。該地的資本幾乎全數屬於美國人,美國人也是當地居民的最大僱主,所有獲利也都屬於美國。但與盧森堡不同的是,波多黎各並不是一個獨立國家,而是一個殖民地,當地絕大多數的法令都是由美國國會來制定,但是居民卻沒有美國公民權,他們無法選出國會議員、民意代表,也不能選美國總統。

避稅天堂的所作所為,其實嚴重的侵害到國家的主權,請各位想像一個被建立在海洋上的平台,來自外地的勞動者日間在這裡從事生產、做生意,不受到任何法令與賦稅的阻礙,到了晚上再瞬間移動到陸地上與家人相聚,這樣一個地方,其產出將100%流入外地,當然也沒有人會認為這是一個國家。

追根究底,國家與平台的差異是什麼?彼此的界限又在哪裡?儘管沒有人能完全說釐清,但每年國內產出有高達50%流入外地,似乎是一個合理的界限,而盧森堡已經接近此一門檻,甚至可能在2020年跨越。

盧森堡:去留歐盟的問題
歐盟理事會(集合各會員國的部長們),以及歐洲理事會(集合各會員國的元首與行政首長,決定策略性目標)的會議中,任何會員國就算再小,都能夠讓自己的意見被聽到。不過,歐盟的諸多條約、成立宗旨與民主精神當中,沒有任何一點可以作為背書,讓一個國際金融產業的生產平台,享有與其他國家同等的發聲權利。

盧森堡到底是不是一個國家?醜話說在前頭:假如盧森堡不再是一個國家,那麼它就應該失去歐盟會員國的資格。

更何況盧森堡作為一個會員國,還享有廣泛的決議否決權。以歐盟理事會為例,只要是關於稅制、社會福利或外交事務等的任何議題,每個國家都享有否決權,歐洲理事會當中的任何決議更必須要是一致決。在這兩個握有絕對權力的會議中,盧森堡五十萬居民的政治代表,可以一意孤行壓倒五億歐洲居民的意志。這些會議中,發生的多少次杯葛與妥協,是否有天將公諸於世?或許永遠不會,因為歐洲理事會的決議(以及某些財政部長之間的會議),都被列為機密,盧森堡的總理甚至曾為此公開表示慶幸。

盧森堡作為歐盟會員國,衍生的另一個問題,是其對於歐盟金融體系穩定所帶來的威脅,因為盧森堡過度倚賴金融業的發展模式,並不能長治久安,長遠來看也只會走上愛爾蘭或者賽普勒斯的老路,最後仍然必須仰仗所有人付出慘痛代價去拯救。更糟糕的是,這樣的發展模式,其實並未使得當地居民因而致富。人均國內生產毛額,也就是一個國家真正的經濟表現指數,在盧森堡,從1970年起的成長率,不過達到每年1.4%,也就是說在所有已開發中國家的表現中吊車尾。

相反地,當地人民之間的貧富差距,卻成爆炸性成長。境外金融產業的實質薪資迅速飆漲,尤以企業法律、顧問業最明顯,至於製造業、營建與交通產業的消費能力,二十年來不見有任何增長,與其他行業的相對購買力更是一落千丈。1980年以來,盧森堡活在貧窮門檻以下的人口比例多了一倍。在此同時,房價卻翻了三倍,盧森堡市這個還有城牆,且只有十萬居民的綠色城鎮,房價卻和倫敦一樣貴。

我們可以說盧森堡是一個被切成兩半的國家,一邊有富裕的銀行家、律師與會計師,其他人民則迅速地在沈淪。不幸未能擠身金融界的人,也別寄望教育翻身,因為根據國際學生能力評估計劃(PISA)的調查,盧森堡的教育品質是所有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當中,排名最後幾名的國家之一,教育機會的不平等非常嚴重。

假若想要避免愛爾蘭與賽普勒斯的悲劇再度發生,盧森堡必須要馬上反其道而行, 積極且全面地配合其他國家打擊逃漏稅,並且終止協助大財團的節稅策略。這樣的透明化行動短期內將使盧森堡損失慘重(至少損失國內生產毛額的30%),因為盧森堡的金融界基本上就是倚賴跨國集團的會計操弄以及個人的逃漏稅行為在吃飯,這不僅僅是因為銀行保密原則所帶來的一成國內生產毛額,更重要的是存放在瑞士以及全球各地的財富,有相當大的比例被投入在設籍盧森堡的基金之中。

如此龐大的既得利益下,很難想像盧森堡會乖乖就範,要是拒絕配合,那麼嚇阻工具也很簡單明瞭:將其驅逐出歐盟,德、法、比利時的金融與貿易隔離制裁。

關於資本稅
雖說建立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才可能針對金融資產有效課徵賦稅,但其實反向關係也成立,也就是說,有資本稅才有可能建立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如此也才能讓自動化金融資訊交流成真。鑒此,可以說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與全球資本稅是相輔相成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兩個。

今日,多數國家的政府並不會針對過去累積的資本課稅,而是只針對資本產生的所得課稅,如此一來,建立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因為無法產生額外的稅收,很可能會就此胎死腹中。這樣的說法並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根據儲蓄相關歐盟指令的經驗得知。

現在多數國家即便在接收到金融資產相關資訊後,並不會有所作為,為什麼會這樣?因為這些國家都沒有針對資本本身課稅,再加上近年全球利率低迷,使得隱匿資本的資本利得也減少,如此一來課徵範圍本來就小,這並非因為境外金融中心託管的金額不多,而是因為歐盟相關法令的漏洞太多,例如紅利都不課稅,因為對各國的領導人來說,與其針對紅利徵收那一點稅,還不如省下處理外國提供金融資訊的花費。

不過,最根本的原因還是因為課徵資本稅,等於宣判金融不透明的死刑,而金融不透明也正是建立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可能會遭遇到的最大障礙。

儘管防治洗錢的相關規定要求金融機構,要能夠指認出它們受託管理的資產的真正所有者,但仍有相當一部份的資產可以被登錄在信託的名下,而沒有明確的所有權人,我們可以想像將有人大規模發展販售人頭身份的生意,讓某些人宣稱擁有逃漏稅者或者國際毒販的財產,當作避稅的替死鬼。面對這樣的可能,解決之道就是預扣金融資本稅。

舉個實際的例子:假設全球性針對所有金融資產預扣2%的資本稅,如此一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就能由其所有的金融清單中,從各國的金融資產先預扣2%的稅。以法國為例,法國人的金融資產當然也會被扣這2%,因為法國針對最有錢的一群人課徵的富人團結稅,稅率目前只有1.5%,因此他們還能獲得0.5%的退稅,為了要能多退回一點稅,這些法國有錢人報稅時就只能乖乖申報名下所有資產。至於沒那麼有錢的人,在據實申報後將可獲得2%的全額退稅。

此一方案有四大優點,首先,他是實際可行的,預扣2%的稅算不得是什麼壯舉。類似的賦稅已經存在於好幾個國家,就像在瑞士,所有企業在繳交任何利息或紅利之前,都必須先被預扣35%可以事後退回的稅額。這項瑞士賦稅和作者所提的賦稅的差異只有兩個,其一,資本稅將是全球性的,所有金融資產都會被預扣,而不是只有瑞士的金融資產被預扣。

其次,稅率是以資產本身的價值來計算(資產市值的2%),而不是以資產利得的百分比來計算(資產所帶來利息或紅利的35%),因為事實上很多資產並不一定會產生所得,而且,只要已經建立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這兩個差異基本上不會造成任何實務上的困難,想躲也躲不掉。

預扣資本稅的第二個優點是讓各國得以維繫其賦稅方面的主權,因為一旦金融資產所有權人在各國確實申報,就能依據各國不同的稅率獲得退稅。不想對資本課稅的國家,可以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其預扣的稅額全數退還,也就不會有相關稅收。至於想要施行累進稅率的國家,也可以繼續這樣做,就像先前舉的法國案例那樣。

第三個,也是最主要的好處:全球性預扣的資本稅,讓所有空殼公司、信託、基金、人頭或其他可以想像的到的逃漏稅技倆,全都落空,因為這筆預扣稅額,只有在確實報稅後才能獲得退稅,想要繼續隱匿財富的人,唯一的方法是接受被預扣的稅額。要讓大多數人願意將財富攤在陽光下,方法不難,只要將預扣的稅率,定在比各國最高的資本稅率還要高的水準就夠了,從人性的角度來看,當隱匿財富的成本,比誠實申報來得高時,一定會有非常多的富人願意轉向,因此預扣資本稅,是我認為對付金融不透明的殺手金間,當然,我們也不可避免真的有富豪寧可被扣稅,也不願財富曝光,假如有納稅義務人寧願選擇被預扣,也不願申報名下資產,就讓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將這筆稅收拿來推動全球公共事務,像是對抗全球氣候變遷等,也是美事一樁。

許多國家其實就是因為擔心逃漏稅,所以才在最近幾年廢除原本存在的資本稅,預扣資本稅還有一個好處,一旦開始啟動,將會還給各國開始設計課徵本國資本稅的機會,在標準從高的欲扣稅率下,各國的稅率範圍將非常寬廣,並可採取累進稅率,同時不必再擔心財富被隱藏起來。

實際上資本稅有其存在的必要:不僅僅是為了對抗金融不透明,更是為了縮減貧富差距。對抗避稅天堂,絕對不只是一個技術性的問題,有了全球金融資產登錄機制和全球資本稅,各國將重拾一部分先前被盜走的主權,藉以對抗貧富差距的爆炸性成長。

跨國企業的節稅行為
行動方案的目的不在於增加課稅的比重,事實上在某些國家,像是法國,這類稅賦的比重已經很高,行動方案並無法讓逃漏稅的所有問題迎刃而解,舉例來說,即使開始課徵採累進稅率的資本稅,也不能替代企業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從長遠來看,或許前者可以取代後者的部分功能)。破除金融不透明障礙的最終目的,是要將稅制,不論是資本稅或營所稅,調整到適合二十一世紀的新經濟狀態。

尤其,在當前各國政府預算拮据的狀況下,調降或捨棄營所稅帶來的稅收,已經不再是振興景氣的萬靈丹,此舉顯然不智。目前的營所稅制度已到了窮途末路,必須重新設計改造的時候,因為避稅天堂給了跨國企業無窮無盡的躲藏空間,到頭來還是能讓股東以及高階主管躲掉許多的稅。儘管此一問題很嚴重,但解決之道仍然存在。

當前營所稅的困境,來自於一項錯誤,或者說過時的想法,亦即以為可以將單一公司在各國的獲利區分開來,然而,現實是跨國集團早就已經根據顧問或者會計公司的建議,將集團的獲利轉移到他們想要的、也就是課稅最輕的地方。更糟糕的是,所有大國都已經簽署上百條的「雙重課稅協定」,也就是為了避免跨國交易在兩個國家或地區都被課稅,而放棄針對境外的「實現」的獲利課稅,結果實際上反而變成「雙重不課稅」。

究竟企業是如何節稅的呢?說穿了其實很簡單,目前已知的有兩大節稅手段。第一種是集團內部的借貸,讓位於高稅率國家(如法國或美國)的子公司負債累累,此舉目的是讓獲利在這些國家消失,然後出現在盧森堡或者百慕達群島等稅率很低的國家。這個方法雖然很受歡迎,但卻有個嚴重問題:太容易被發現。

第二種節稅方法,是操作集團內部交易的價格,被使用的頻率也高出第一種許多。具體來說,跨國企業會在價格上動手腳,讓子公司之間互相買賣同一集團的不同產品,例如同一集團內,位於百慕達群島的子公司,會以天價販售各種服務給位於法國的子公司,如此一來,獲利就會出現在避稅天堂裡,而債務卻留在歐、美、日本等地的經濟體中。

讓跨國企業如此遊走法律邊緣的法律竅門多不勝數,結果就是,現在美國企業申報的獲利,有一半集中發生在六個國家:荷蘭、盧森堡、愛爾蘭、百慕達、瑞士與新加坡。根據目前所能掌握到的最佳統計數據,也就是美國的官方數據,操作集團內部交易的價格,至少讓營所稅短收了30%。

雖然這些方法大家都知道,也被一再提出來檢討,但是現實是殘酷的:問題正在惡化中,因為集團內部交易價格的操作,從未如今日這般簡單,過去有些公司根本懶得做太多偽裝,就把水桶或者香蕉的價格變成天價來賣,這樣做的風險當然比較大,容易被國稅局追繳補稅。但是,今天跨國企業,尤其是高科技產業,操弄的是專利、商標、品牌或者一套演算法的價格,風險就小多了,因為這些資產的價值本身就很難推定,不容易被稅捐機關查出。

這就是為什麼新興科技的龍頭,如Google、Apple和Amazon等,同時也是最會節稅的巨人(註)。隨著無形資產的重要性不斷增加,營所稅的命運也每下愈況。

然而上述會計賬面上的操作,傷害到的不只是徵收不到稅的國家,它們也會進一步讓所在國的總體經濟數據失去意義,這樣一來,對金融控管也造成了莫大的傷害,舉例來說,愛爾蘭的官方統計數據就因為跨國企業玩弄數字而深受其害。

首先是在國際收支這一部分,為了讓獲利出現在稅率只有12.5%的愛爾蘭,跨國企業讓其愛爾蘭子公司以賤價進口,並以刻意調高的天價出口。這樣一來,愛爾蘭的貿易順差立即達到其國內生產毛額的25%!偏偏此一數據又和愛爾蘭的競爭優勢毫無關係;如此得到的獲利,實際上也完全不會使當地居民受益,因為全部都要再分配給國外的真正金主,反而使國民所得較國內生產毛額低了將近20%。

此外,集團內部交易價格的操作,也讓附加價值的分配完全扭曲,外國子公司刻意調高的獲利,使得資方分配到的獲利比重高於50%,這樣的狀況在無形資產相對重要的產業,像是製藥工業等,特別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