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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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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目:百年著名文學論戰,從馬克吐溫到沃爾夫(AI0111)
Literary Feuds:A Century of Celebrated Quarrels—From Mark Twain to Tom Wolfe

類別: 文學‧小說(翻譯)>藍小說
叢書系列:藍小說
作者:安東尼‧亞瑟
       Anthony Arthur
譯者:陳重仁
修訂者:陳佳琳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8年05月26日
定價:280 元
售價:221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48頁
ISBN:978957134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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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作家會不會是壞人?有三位文學評論家就認為是,尤其是正在與別的作家打筆戰的作家更是如此。茱蒂絲‧史拉維茲(註釋 1)>嘲笑諾曼‧梅勒(註釋 2),說梅勒的《自我宣傳》(Advertisement for Myself)評價不佳,而且「交織著自憐自艾、驕傲自大,建立在自我中心的世界史觀上,也因此該書成為當今大多數作家最真切的心靈寫照。」華特‧克恩(註釋 3)也說,「名作家該是批評家,正猶如鱷魚就該是肉食性猛獸一樣——不管是天生如此或是經過訓練之後,或者是本來就有這方面的本能……。」羅傑‧羅森布拉特(註釋 4)稱呼這些作家「大多是壞蛋——他們大多氣度狹小、心眼惡毒、愛發脾氣,經常嫉妒猜忌別人,卻也夾雜著謎一般的恐懼。」

沒有人會為一些藝術家、作曲家、雕刻家是混蛋感到難過。不過作家在馬修‧阿諾德(註釋 5)以文學界定文化的重擔底下,還是感到兢兢業業——也就是說,把文化視為「人類所想過、說過最精粹的部分。」這種說法很合乎邏輯,不過這樣的說法卻阻礙我們做出更好的判斷,也與常識不符,我們期望文學家的作品對於真與美的探索能夠有經典貢獻,而他們本身也應當身具真與美的美德。但是如果作家成了眼光狹隘、驕衿傲慢、索然無味之人,我們反而會嘲笑這些作家跟我們沒什麼兩樣,就好像是這些傳遞訊息的使者無法反應他們的使命一樣。

保羅‧約翰遜(註釋 6)在他一九八八年出版的書《知識分子》(Intellectuals)就探討過這個想法,他認為從盧梭以降至諾姆‧杭士基(Noam Chomsky)的作家,就算不是克制不了自己說謊,至少也是一票服務自己的騙子——這當中包括了恩斯特‧海明威與莉莉安‧海曼。不過,約翰遜恐怕言過其實,我就認為史拉維茲、克恩與羅森布拉特基本上對於壞行為的譴責就多過於壞角色。有許多人喜歡窺探作家的缺陷,我認為造成這種現象真正的原因,是我們無法理解為什麼這些人可以栩栩如生地描繪人性缺憾(以及生命的喜悅),但是他們本身卻不完美。從負面角度來說,我們的興趣只不過是一種「幸災樂禍」(Schadenfreude),一種以別人的不幸為樂的卑鄙感受。從正面角度來看,這是對於作家在藝術中克服自身限制的一種欣賞。

我提出這樣的想法,因為我想要釐清這本書的目的。即便這些作家往往將他們的對手說得一文不值,本書的目的也不在譴責作家與人結怨爭執。本書的目的在於探索作家與他們作品之間弔詭的關係,並且滿足讀者們在這方面的好奇心。所謂的新批評(New Critics)往往瞧不起文學傳記,認為這類作品與文學作品本身並無相關,並且將此稱為「傳記的謬誤」。不過我從一九六○年代起就在大學裡教授本書所討論的作家,我的經驗告訴我,我們對作者的生平瞭解愈多,我們就愈能夠欣賞並且理解他們的作品。

我深深感謝許多描寫作家之間宿怨的傳記作家、批評家與評論家,我特別感謝約翰‧厄普戴克與湯姆‧沃爾夫親自回應我的問題。當然,我也相當感謝所有我討論到的爭執議論,以及在爭吵中他們所使用的犀利文字,我所討論的這些爭執大致上都不是爭論枝微末節的細節。這本書討論的重點出自於克勞塞維茨(Clausewitz)所講的煙幕戰原理。

第一個重點就是,這些作家當中沒有人喜愛離群索居或是生來就謙遜禮讓。這些作家全是積極投入社會的人,他們的作品也都以時代的大事件為題:像是種族、戰爭、犯罪、貧窮、性、社會動亂、國家與國際政治,當然也有藝文大事。這些作家當中很多是新聞記者出身的,此事也絕非巧合。特別有名的有馬克‧吐溫、艾德蒙‧威爾森、恩斯特‧海明威以及湯姆‧沃爾夫。這些作家特別容易因為文學的事情跟別的作家吵架——威爾森對於納布可夫英譯的普希金作品大發脾氣,厄普戴克對於《全人》(A Man in Full)給予負面的評價,沃爾夫也有所反擊。他們對於文學的認知往往混雜了政治與公眾事務的看法——瑪莉‧邁卡錫因為莉莉安‧海曼是個史達林主義者而反對她,史諾與李維斯對於文化的概念也有所爭論,高爾‧維達提出對美國歷史的修正主義看法,不過卻同時表達了對楚門‧卡波提的不屑,認為他不過是個裝腔作勢的小角色。這些爭論並不只是在個性或是八卦議題上打轉。相反的,這些爭論提供了觀看二十世紀社會與文化史更深入的看法。

撰寫這些社會議題與文學話題至少能夠帶動一定程度的理性討論。不過有關這些故事的第二個重點並不是社會層面的議題,而是心理層面。文學引人入勝的一點,是文學能夠幫助我們瞭解人們為什麼要做他們現在正在做的事情。為什麼作家可以在寫作中有所成就,但是他們卻在人際關係的表現卻是如此怪異,往往與文學作品中呈現的比較好的自我有相當的差異。

當然,本書討論的作家中有些是遭人詬陷,而不是他們去陷害別人——史諾、路易斯,或許還有哈特等人都是。有幾個人好像很清楚地知道他們在做什麼事情——沃爾夫、維達與邁卡錫都經過相當縝密的計算。不過究竟是什麼原因讓艾德蒙‧威爾森背叛他的朋友納布可夫呢?為什麼馬克吐溫要執意毀滅布萊德‧哈特的名譽呢?李維斯在作品中安排刺殺史諾,這又會將他帶往什麼樣的處境呢?為什麼像海明威這樣受到喜愛與尊重的男人,會因為一位亦師亦友的老女人搞得自己心煩意亂呢?是什麼樣的凶神惡煞,會讓楚門‧卡波提悲慘地走上絕路,又讓維達稱呼這樣的遭遇為「絕佳的生涯決定」呢?

這些問題卻不會有最終的解答:真實的人物遠遠比起小說人物難以理解。不過提出這樣的問題至少可以讓我們真正去思考作家與作品之間的關係。例如,這些作家為了要能夠在爭論中贏得勝利,他們所表現出的頑強與投入就讓我印象深刻。他們絕不輕言退讓——他們不會是為了錢,不會是為了名聲,不是為了得到大家的奉承,不是為了獲得讚賞,也不是因為受到朋友的勸解,他們不會在官司威脅下鬆手——而這些爭論的重點要不就是不值得如此爭論,要不就是根本無法解決。

正如佛洛依德在《藝術與精神官能症》(Art and Neurosis)當中所說的,或許這些作家的堅持正是他們能量的來源。這些爭論如果只是個人之間的恩怨,這樣的能量僅僅是毀滅性的卑鄙手段。不過當這股能量衝著創作的前提而來,這就會變得正面許多。

由此觀之,在我們閱讀小說、戲劇與評論作品的時候,可以對照閱讀這些作家之間的論戰,兩者之間並未有所牴觸。這些爭論不會讓我們的閱讀產生錯亂,也不會是閱讀時無關緊要的枝微末節;在閱讀這些作家的文學作品時,這些爭論將提供我們更為寬廣的視野。


註釋

1 茱蒂絲‧史拉維茲(Judith Shulevitz),文章多為宗教類和文學類作品,經常刊登於《紐約時報》和《石板》雜誌。曾經深陷於與加大心理學家凱文‧麥當勞(Kevin B. MacDonald)的論戰。 ▲TOP

2 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1923- 2007),美國猶太裔作家,一九六○、七○年代最引人注目的小說家,《村聲》創辦者之一。以小說《裸者與死者》聞名於世,兩度普立茲獎得主。常與同時代的作家互槓,曾被視為諾貝爾文學獎熱門候選人之一。▲TOP

3 華特‧克恩(Walter Kirn),美國小說家、評論家。常幫《紐約》雜誌、《紐約時報》以及《紐約時報週日版》撰寫書評。 ▲TOP

4 羅傑‧羅森布拉特(Roger Rosenblatt),新聞記者、劇作家、教授、評論家。曾贏得無數報刊雜誌新聞工作的殊榮,包括喬治‧伯克獎和海外新聞協會與美國律師協會所頒發的獎項,以及皮博迪獎(Peabody Award)與艾美獎。▲TOP

5馬修‧阿諾德(Matthew Arnold,1822-1888),英國十九世紀最重要的文學家和批評家之一。▲TOP

6 保羅‧約翰遜(Paul Johnson,1928-),英國知名的歷史學者,《時代》雜誌票選為二○○○年百大人物之一。著有《猶太人史》、《當代》、《美國人民史》、《英國人民史》、《文藝復興:從黑暗中誕生的黃金年代》、《新.藝術的故事》等。▲T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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