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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資本論Ⅰ
資本論 Ⅱ
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

譯 者 作 品

資本論Ⅰ
資本論 Ⅱ

近代思想圖書館系列叢書

【類別最新出版】
明室:攝影札記
性史:第二卷 快感的使用
知識考古學
性/別惑亂:女性主義與身分顛覆
性史:第一卷 知識的意志


資本論 Ⅲ(BD0003)
Das Kapital Vol. 3

類別: 人文‧思潮‧趨勢>近代思想圖書館系列叢書
叢書系列:近代思想圖書館系列叢書
作者:馬克思、恩格斯
       K. Marx and F. Engels
譯者:吳家駟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0年11月20日
定價:500 元
售價:395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1156頁
ISBN:957130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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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言 2

本卷的引文和例證,和第二卷一樣,比第一卷少得多。引自第一卷的話都注明了第二版和第三版的頁碼。手稿中凡是引證以前的經濟學家的理論敘述的地方,大都只記下姓名,引文本身則要到最後整理時補入。我當然只好讓它保持原樣。引用的議會報告只有四個,但是每個都利用得相當多。這四個報告是:

1.(下院)《委員會報告》第八卷,《商業危機》第二卷第一部,1847-48 年,證詞。——引用時題為:商業危機,1847-848 年。

2.《上院秘密委員會關於 1847 年商業危機的報告。報告1848年刊印。證詞 1857 年刊印》(因為在 1848 年刊印被認為時機太不成熟)。——引用時題為:商業危機,1848-857 年。

3.1857年的銀行法報告。——1858年的銀行法報告。它們是下院委員會關於 1844 年和 1845 年銀行法的影響的報告,附證詞。——引用時題為:銀行法(有時也題為:銀行委員會),1857 年或 1858 年。

第四卷——剩餘價值理論史,只要有可能,我就著手去編。

在《資本論》第二卷的序言中,我不得不和那些自以為已經「在洛貝爾圖斯那裡發現馬克思的秘密源泉和把洛貝爾圖斯看作馬克思的一個卓越先驅者」,因而大喊大叫的先生們約定,我讓他們有機會表明,「洛貝爾圖斯的經濟學到底能夠提供什麼」;我要他們證明,「相等的平均利潤率怎樣能夠並且必須不僅不違反價值規律,而且反而要以價值規律為基礎來形成」。但是,那些當時從主觀原因或客觀原因出發,但照例絕不是從科學原因出發,把這個善良的洛貝爾圖斯吹捧為經濟學上的特大明星的先生們,毫無例外地沒有作出回答。相反地,另外一些人倒認為值得下點功夫來研究一下這個問題。

威.勒克西斯教授在批評本書第二卷時(《康拉德年鑑》第11卷 1885 年第 452—465 頁)提出了這個問題,雖然他不想給予直接解決。他說:

「如果我們對不同種類的商品單個地進行考察,如果它們的價值必須等於它們的交換價值,而它們的交換價值必須等於它們的價格,或必須和它們的價格成比例,那個矛盾「即李嘉圖—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和相等的平均利潤率之間的矛盾」就不可能解決。」

照他看來,那個矛盾只有在以下的場合才可能解決,那就是「放棄用勞動來計量各種商品價值的做法,而只考察商品生產的整體,只考察它在整個資本家階級和整個工人階級之間的分配‥….工人階級從總產品中只獲得一定的部分‥….落到資本家手裡的另一部分,照馬克思說來,形成剩餘產品,也就是‥‥.剩餘價值。然後,資本家階級的各個成員把這全部剩餘價值在他們自己中間進行分配,但不是按照他們所使用的工人的人數,而是按照各人所投的資本的量進行分配;而且把土地也作為資本價值計算在內。」馬克思所說的由體現在商品中的勞動單位決定的觀念價值,和價格並不一致,但可以「看作是一佃移動的起點,由此達到實際價格。實際價格則以等量資本要求等量利潤為條件」。因此,有些資本家出售他們的商品時會得到高於觀念價值的價格,另一些資本家出售他們的商品時會得到低於觀念價值的價格。「但因為剩餘價值的損益會在資本家階級內部互相抵銷,所以,剩餘價值的總量同一切價格都和商品的觀念價值成比例時一樣。」

我們看到,問題在這裡還沒有得到解決。儘管已經含糊地、膚淺地,然而大體上正確地被提出來了。像作者這樣沾沾自喜地以「庸俗經濟學家」自居的人能達到這一點,實際上已經出乎我們的意料;如果同我們後面將要說到的那些庸俗經濟學家的論述比較一下,這簡直令人驚奇。誠然,這位作者的庸俗經濟學有點特別。他說,按照馬克思的方式當然可以得出資本的利潤,但沒有理由強迫我們這樣去理解。正好相反。庸俗經濟學有一種至少是似乎更有理的說明方法:

「資本主義的出售者、原料生產者、工廠主、批發商、零售商,由於每個人都高於買價出售,因而都按一定的百分比提高商品本身的成本價格,都能從他們的營業中獲得利潤。只有工人不可能實行類似的追加價值的辦法。工人在資本家面前所處的不利地位,使他只好按照等於勞動本身費用的那種價格出賣勞動,也就是為了必要的生活資料而出賣勞動……因此,這種價格追加對於那些作為買者的雇傭工人來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並且使總產品的一部分價值轉移到資本家階級手中。」

不用多動腦筋,就可以看出:這種對於資本利潤所作的「庸俗經濟學的」說明,實際上會和馬克思的剩餘價值理論得出相同的結果;勒克西斯所說的工人所處的「不利地位」,完全和馬克思所說的一樣;工人都是受欺詐的,因為每個非工人都可以高於價格出售, 而工人則不能;就像在英國這裡人們曾經在杰文斯一門格爾的使用價值論和邊際效用論的基礎上建立起庸俗社會主義一樣,人們也盡可以在這個理論的基礎上建立起至少同樣似乎有理的庸俗社會主義。我甚至推測,如果喬治.肖伯納先生知道這個利潤理論,他就會雙手抱住它,一腳踢開杰文斯和卡爾.門格爾,然後在這塊岩石上重新建立起他的未來的費邊社教堂。

但是實際上,這個理論不過是對馬克思的理論的一種改寫。這全部追加的價格來自什麼地方呢?來自工人的「總產品」。而且是因為「勞動」這種商品,或者用馬克思的話來說,勞動力這種商品,必須低於價格出售。因為,如果一切商品都有一種共同的屬性,即可以高於生產費用出售,如果唯獨勞動是例外,總是只能按照生產費用出售,那麼,勞動也就正是低於這個庸俗經濟學界作為常規的價格出售。由此落到資本家或資本家階級手中的額外利潤就在於下面這個事實,並且歸根到底只能是來自下面這個事實:工人在再生產他的勞動的價格的補償物以後,還要生產他沒有得到報酬的產品——剩餘產品,無酬勞動的產品,剩餘價值。勒克西斯在用語的選擇上是非常慎重的人。他從來沒有直截了當地說過,上述見解就是他的見解。如果這是他的見解,那就很清楚,我們這裡碰到的並不是一個普通的庸俗經濟學家,即像他自己所說的,在馬克思的眼中「充其量不過是一個毫無希望的白痴」的那種人;而是一個偽裝成庸俗經濟學家的馬克思主義者。至於這種偽裝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那是一個我們在這裡不感興趣的心理學問題。要弄清這個問題的人不妨研究一下,像勒克西斯這樣一個無疑很聰明伶俐的人,怎麼竟然一時也會替複本位制這種荒謬的主張辯護。

第一個真正試圖回答問題的人,是康拉德.施米特博士,見他的著作《在馬克思的價值規律基礎上的平均利潤率)(狄茨出版社1889年斯圖加特版)。施米特試圖把形成市場價格的細節既同價值規律又同平均利潤率協調起來。產業資本家從他的產品中首先得到他的預付資本的補償物,然後又得到他沒有支付任何報酬的剩餘產品。但是,要得到這個剩餘產品,他必須把他的資本預付到生產中;也就是說,他必須使用一定量的物化勞動,才能占有這個剩餘產品。因此,對資本家來說,他的這種預付資本就是他為了獲得這個剩餘產品而付出的社會必要的物化勞動的量。這一點也適用於其他每個產業資本家。因為按照價值規律,產品是按照生產產品的社會必要勞動的比例來互相交換的,並且因為對資本家來說,製造他的剩餘產品的必要勞動,就是那種已經積累在他的資本中的過去勞動,所以,剩餘產品是按照生產它們所必需的資本的比例來互相交換的,而不是按照實際體現在它們裡面的勞動的比例來互相交換的。這樣,每個資本單位所應得的份額,就等於生產出來的全部剩餘價值的總和除以所使用的資本的總和。因此,相等的資本在相等的期間內會提供相等的利潤,而達到這一點的方法是,把剩餘產品的這樣計算的成本價格即平均利潤,加到那個有酬產品的成本價格上,並按照這個已經提高的價格來出售這兩個產品,即有酬產品和無酬產品。這樣,儘管施米特認為單個商品的平均價格是按照價值規律決定的,但平均利潤率還是形成了。

這種構思非常巧妙,完全是按照黑格爾的模式作出的,但是它也和多數黑格爾式的構思一樣,是不正確的。如果價值規律對平均價格也直接適用,那麼,剩餘產品同有酬產品就沒有區別,二者都必須按照製造它們所需要的,已經消耗在它們上面的社會必要勞動來出售。價值規律從一開始就同那種由資本主義思想方法產生的見解相反。按照這種見解,構成資本的那種積累起來的過去勞動,不僅是一定數額的現成價值,而且因為它作為生產和利潤形成的因素,也形成價值,所以是比它自身更大的價值的源泉;價值規律則確認,只有勞動才具有這種屬性。資本家期望按照自己資本的量的比例來取得相等的利潤,因而把他們預付的資本看作是他們利潤的一種成本價格,這是大家知道的。但是,如果施米特利用這個想法,藉此來把那個按平均利潤率計算的價格同價值規律協調起來,那麼,他就把價值規律本身拋棄了,因為他把一種完全同價值規律相矛盾的想法,作為共同起決定作用的因素合併到這個規律中去了。

或者是,積累的勞動和活的勞動一起形成價值。如果是這樣,價值規律就不適用了。

或者是,積累的勞動不形成價值。如果是這樣,施米特的論證就同價值規律不相容。

施米特在問題已經臨近解決的時候走上了這條岔路,因為他認為,他無論如何必須找到一個數學公式,來證明每一單個商品的平均價格是符合價值規律的。不過,雖然他在這裡,在已經接近達到目的的地方,走上了歧途,他那本小冊子的其餘內容卻表明,他多少懂得從《資本論》的前兩卷中得出各種進一步的結論。對於前人一直未能說明的利潤率的下降趨勢,馬克思在第三卷第三篇作出了正確的說明,而施米特獨自發現了這種說明,這是屬於他的榮譽。他還說明了商業利潤來源於產業剩餘價值,並提出一系列關於利息和地租的論述,從而預先說出了馬克思在第三卷第四篇和第五篇中所闡述的種種問題,這也是屬於他的榮譽。

在以後的一篇文章中(《新時代》1892—1893 年第 3 期和第 4 期),施米特試圖用另一種方法來解決問題。這種方法可以歸結為:平均利潤率是由於競爭形成的,因為競爭使資本由利潤不足的生產部門轉移到有超額利潤的生產部門。競爭是利潤平均化的重大原因這種看法,並不是什麼新東西。但是,施米特試圖證明,利潤的這種平均化就是,生產過多的商品的出售價格歸結為社會按價值規律能為這種商品支付的那種價值尺度。為什麼這樣做也不能達到目的,這從馬克思在本卷所作的說明中可以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