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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家具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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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中看畫
桑奇三塔:西天佛國的世俗情味
藏身於物的風俗故事
兩宋茶事

詩詞曲賦

【類別最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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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夜
我不知道夜【限量作者親簽版】
虎牙


詩經名物新證(WHA0472)

類別: 文學‧小說‧散文>詩詞曲賦
叢書系列:香港中和
作者:揚之水
出版社:香港中和
出版日期:2016年09月30日
定價:1296 元
售價:1024 元(約79折)
開本:16開/精裝/456頁
ISBN:9789888369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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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再版後記代新版後記內文



  代新版後記

詩中“物”與物中“詩” ── 關於名物研究
名物學是一門古老的傳統學科,先秦時代即已產生,此後依附於經學而綿延不絕,直到近世考古學的興起才逐漸式微,乃至被人們淡忘。重新拾起這一名稱,是因為從王國維的“二重證據法”中發現,用他提出的這一方法可以為傳統的名物學灌注新的生命。而在考古學逐步走向成熟的情況下,今天完全有條件使名物學成為一種新的研究方法而解決文學、歷史、考古等領域中遇到的問題。


我給自己設定的理想是:用名物學建構一個新的敘事系統,此中包含?文學、歷史、文物、考古等學科的打通,一面是在社會生活史的背景下對“物”的推源溯流;一面是抉發“物”中折射出來的文心文事。希望用這種方法使自己能夠在“詩”與“物”之間往來遊走,尋找它們原本就是相通的路徑。近年我曾在不同的場合使用“詩中‘物’與物中‘詩’”這樣一對概念,我以為,二者原可相互置換,入手的角度不同,方法和目的卻是一樣的。


一 詩中“物”:與文學的結合

文學研究與文學史的寫作,通常是落墨於名家和名篇(包括名家之名篇和非名家之名篇),亦即從藝術角度來看是屬於文學之精華的部分。但同時是否還可以有這樣一種角度,即它通過對詩(廣義的詩)中之物的解讀,而觸摸到詩人對生活細節的觀察與體驗,以揭出物在其中所傳遞的情思與感悟,由此使得一些多半是在文學研究與文學史寫作視野之外,亦即藝術標準之外的作品(包括名家之非名篇),別現一種文心文事乃至彰顯出詩意的豐沛。

相對於文學史寫作的主流,我所作的名物研究只是旁枝細流中的一道小溪,是很邊緣化的。當然也可以說,它放在哪一個學科裏都是屬於邊緣,不論文學、史學、考古學,但它又有可能為每一個學科提供新的視角。名物研究的目的之一,是努力還原歷史細節和生活細節。或許在我們能夠洞悉古人生活細節的時候,對詩中最深刻的意蘊會理解得更加完全。

幾年前與友人閒談,說起我對“物”的關注,他說:“詠物詩的藝術性多半是不高的。”這句話使我想了很久,我不斷反問自己:我對“物”的關注,對於文學和文學史來說,意義何在?如果談不上藝術性,那麼作為詩,它是否還可以有另外的意義?

於是我想到應該先把我所關注的“物”與詠物詩稍作區分。詠物詩之物,是普遍之物,抽象之物,在此意義上,也可以說它通常是一個一個虛擬的話題。比如唐代李嶠、元代謝宗可、明代瞿佑等人的詠物詩。而我的研究物件,即詩文 ── 或者更明確一點說是近年我主要關注的兩宋詩文 ── 中的物,是個別之物,具體之物,相對於前者,它是一個一個真實的話題。此所謂“物”,分散開來,是一個一個的點,把散落的點連接起來,便成一?:它應該構成一部生活史細節的文學敘述史。套用一句成詞,即“詩人何為”,這裏的“為”,便是物在反覆不斷的吟詠中被賦予詩意, ── 在後來的明清詩文中它卻多半只是典故辭藻和軀殼,血肉已不復存在。“物”因此以這樣一種方法被關注,被書寫,而成為文學史的一部分。詩的藝術性,固然文字、格律、節奏、意境、意象等是其要素,然而用“格物”之眼貼近文學,是否也可以成為一種研究方法呢。


二 物中“詩”:與文物考古的結合

“名物新證”的概念最早由沈從文先生提出。在《“瓟斝”和“點犀?”》一文中,他解釋了《紅樓夢》“賈寶玉品茶櫳翠庵”一節中兩件古器的名稱與內涵,因此揭出其中文字的機鋒與文物之暗喻的雙重?義。這裏的功力在於,一方面有對文學作品的深透理解,一方面有古器物方面的豐富知識,以此方能夠參透文字中的虛與實,而虛實相間本來是古代詩歌小說一種重要的表現方法。這篇文字實在應該推為名物考證的典範之作。也就是在這篇文章中,沈從文希望有人結合文獻和文物對古代名著進行研究,並且直接提出了撰寫《詩經名物新證》的課題。而今距離這篇文章的寫作和課題的提出,已經整整半個世紀。檢點我們這方面的成績,不能不說是太少了。

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我初從孫機遇安先生問學,遇安師命我把這篇文章好好讀幾遍,說此文本身便是“名物新證”的範本。同時又擬了兩個題目,即“詩經名物新證”與“楚辭名物新證”,要我選擇其一,我選擇了前者。《詩經名物新證》一書完成之後,我在後記裏曾寫下這一經過,不過當時還只是剛剛入門,對“名物新證”的概念實在還沒有形成自己的認識,比如,為甚麼要重新起用“名物”一詞;“新證”之“新”究竟在何處;新的名物研究與古器物學又有哪些不同。

逐步有了一點想法,是在寫作《古詩文名物新證》的過程中。在此書的後序中我大致總結了自己所作名物研究的基本方法,並且談到了研究中經常思索的幾個問題。

“名物”一詞最早出現在《周禮》。《周禮》所作的工作便是用器物和器物名稱的意義構建禮制之網,它因此為後世的名物研究奠定了基礎,確立了基本概念,宋代金石學也正是在這一基礎上,以當代情懷追溯、復原乃至編織遠古歷史。

關於名物和名物研究的方法與歷史,日本學者青木正兒在《中華名物考》的《名物學序說》部分有一番簡明扼要的論述。即第一是作為訓詁學的名物學,它以《爾雅》、《小爾雅》、《廣雅》為主?,此外又有性質相近的《方言》等,共同構成名物研究的訓詁學基礎。第二是名物學的獨立。以《釋名》開其端,以後又有從詩經的訓詁中獨立出來的名物研究,再有從《爾雅》分出來的一支,如《埤雅》、《爾雅翼》、《通雅》。第三是名物學的發展,它的研究範圍也在發展過程中逐漸確立,大致說來有如下內容:甲,禮學;乙,格古(古器物);丙,本草;丁,藝植;戊,物產;己,類書(如《清異錄》《事物異名錄》《三才圖會》)。第四,作為考證學的名物學。即特別把經學中的名物部分提出來,用考據的方法進行研究,並為之作圖解,如江永《鄉黨圖考》。若作分類,可別為數項,如:甲,衣服考;乙,飲食考;丙,住居考;丁,工藝考。可以說,第四項主要是清代學者的貢獻。這裏列舉的四項基本概括了傳統名物學的主要內容,而古器物學也在其中構成了內容的一部分,其實它是可以獨立成軍的。

關於古器物學,李濟《中國古器物學的新基礎》一文所論甚詳,不僅分析得很透徹,而且給予了公允的評價。對於宋哲宗元祐七年完成的《考古圖》,他的意見是:“這部書的出現,不但在中國歷史上,並且在世界文化史上,是一件了不得的事件。在這部書內,我們可以看見,還在十一世紀的時候,中國的史學家就能用最準確的方法,最簡單的文字,以最客觀的態度,處理一批最容易動人感情的材料。他們開始,並且很成功地,用圖像摹繪代替文字描寫;所測量的,不但是每一器物的高度、寬度、長度,連容量與重量都紀錄下了;注意的範圍,已由器物本身擴大到它們的流傳經過及原在地位,考訂的方面,除款識外,兼及器物的形制與文飾。”而古器物學八百年來在中國所以未能前進,“就是因為沒有走上純理智的這條路。隨?半藝術的治學態度,‘古器物’就化為‘古玩’,‘題跋’代替了‘考訂’,‘欣賞’掩蔽了‘了解’”。“這八百年的工作,好像在沒有填緊的泥塘上,建築了一所崇大的廟宇似的;設計、材料、人工,都是上選;不過,忘記了計算地基的負荷力,這座建築,在不久的時間,就顯著傾斜、捲折、罅漏,不能持久地站住。”不過接下來作者乃把考古學作為古器物學的延續,這恐怕是當今考古學界所不能同意的。


三 我所作的“名物新證”

(一)現在可以來討論名物研究的古今不同。關於“古”,即如前引青木正兒之說。而今天的所謂“名物研究”,就研究物件而言,與“古”原是一脈相承,我把它明確為:研究與典章制度風俗習慣有關的各種器物的名稱和用途。說得再直白一點,便是發現、尋找“物”裏邊的故事, ── 這裏用的是“故事”的本意。它所面對的是文物:傳世的,出土的。它所要解決的第一是定名。定名不是根據當代知識來命名,而是依據包括銘文等在內的各種古代文字材料和包括繪畫、雕刻等在內的各種古代圖像材料,來確定器物原有的名稱。這個名稱多半是當時的語言系統中一個穩定的最小單位,這裏正包含?一個歷史時段中的集體記憶。而由名稱的產生與變化便可以觸摸到日常生活史乃至社會生活史的若干發展脈絡。第二是相知。即在定名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此物在當日的用途與功能。它要求我們有對藝術和藝術品的感受力,能夠從紋飾之細微去辨識氣韻和風格,把握名與實發生變化的因素,變化因素中所包含的文化信息。

不妨認為,文物是有生命的。它的生命過程可分作兩部,其一是作為原初的“物”,即在被使用?的時代,它一面以它的作為有用之物服務於時人,一面也以裝飾、造型等愉悅時人的審美目光;其一是“文”物。即“物”本身承載?古人對社會生活和日常生活的營造,亦即“文”。作為“名物新證”,它應以一種必須具有的歷史的眼光,辨明“文物”的用途、形制、文飾所包含的“古典”和它所屬時代的“今典”,認出其底色與添加色,由此揭示“物”中或凝聚或覆蓋的層層之“文”。同樣是以訓詁與考據為基礎,新的名物研究與舊日不同者在於,它應該在文獻與實物的碰合處,完成一種貼近歷史的敘述,而文獻與實物的契合中應該顯示出發展過程中各個時段的變化,此變化須有從考古學獲得的細節的真實與清晰。

回過頭再來看古名物學和古器物學。如果為二者作一個並不完全準確的區分,那麼可以說,名物學是持“名”以找物,古器物學是持“物”以找名,名與物的疏離處是二者各自的起點,名與物的契合處則是二者最有意義的殊途同歸。而新的名物研究便是從這兩個傳統學科中生長出來,復由考古學中獲得新的認知與新的方法, ── 不僅僅是考古材料,而更在於考古學所包含的種種科學分析。

總之,“名物新證”所追求的“新”,第一是研究方法。融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於一身的考古學異軍突起,為名物學的方法革新賦予了最為重要的條件。第二是研究層次的深化以及研究內涵的豐富。由單純對“物”的關注發展為“文”、“物”並重,即注重對“物”的人文意義的揭示與闡發。也就是說,與作為母體的傳統學科相比,今天的名物研究應有?古典趣味之外的對歷史事件和社會生活的關照。雖然它的視野裏更多的是日常生活細節,因為弄清楚一器一物在歷史進程中名稱與形制與作用的演變,自然是關鍵,而若干久被遮蔽的史之幽微,更應該是研究過程常有的發現。一葉障目不可取,一葉知秋卻可以也應該作為“名物新證”的方向與目標。


(二)我本來研究的是文學,因此尚須回過頭來,看一看名物研究究竟能夠為文學做些甚麼。

詩,當然也包括文,有各種各樣的讀法。賞其才思,賞其韻致,是一種;解讀與詩相關的故事,亦即求索其“本事”,也是一種。《唐子西文錄》:“東坡赴定武,過京師,館於城外一園子中。余時年十八,謁之。問余:‘觀甚書?’余云:‘方讀《晉書》。’卒問:‘其中有甚好亭子名?’余茫然失對。始悟前輩觀書用意蓋如此。”斷章取義借用這裏的一點意思,則讀詩讀文只留意於其中的“好亭子名”,也可以算作一種讀法。

我所涉及的古詩文,以宋詩佔得多數。討論宋詩的風格與特色,自是大題目,前修與時賢早作了很多工作,更有出色的成就。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北京大學古文獻研究所整理出版的《全宋詩》,更為細緻的檢閱提供了極大的方便,其中雖有若干疏失,但它畢竟提供了比較可靠的?索與依據,而這樣一個詩的世界,也使人更有條件從廣闊的範圍,亦即宋人之詩,而不僅僅是詩人之詩的一個相對狹小的範圍,對兩宋詩重新審視。

以文為詩,為宋詩特點之一,詩因此變得輕易和平常。語言和風格的變化,使詩可以承載更多的平凡,它因此打破了詩歌成熟期所造就的精緻,而另外擴展了它的敘述功能。衣食住行,拈來即成詩材,以入世的精神求出世的心態,以平等的心情與群物相“爾汝”,便可以在日用常行中體味生命。平易的敘述在日常生活的表面輕輕撫過,卻啟動了其中本來具有的詩性的品質,而詩意便多建立在對生活細節的關注和品味,對尋常事物的牽掛和愛惜。宋人對陶淵明的偏愛以及對他所作的種種當代詮釋,也可以從這一角度去理解。如果做一個並不全面的概括,那麼大致可以說,宋詞是以細膩柔軟的基調容納情的深婉,宋詩是以質實清勁的風格容納事的微至。文友止庵君寫過一篇文章,題為“體味不復存在的語境”。借用這句話,我想說,理解宋詩,回到“不復存在的語境”也是方式之一,即這裏不是從詩學角度探討詩人之詩,而是欲求解讀宋人之詩或曰士人之詩中所包含的生活之真實、生活狀態之真實,亦即藉助於名物研究,而復原“不復存在的語境”。如果稱之為“物質文化背景”,顯然太大,那麼以把它縮小為生活細節為宜。“風微僅足吹花片,雨細才能見水痕”,一切都是微細的,但微細中原有它的深廣。在落花處駐足,也許可以捕捉到微風傳送來的一點消息。某一具體問題時首先要做的工作,然而它常常只能是理想中的標準,我所讀到且可以方便利用的仍不過是一些最為常見的書。小中見大,本來是考證應該達到的境界,而在我,同樣也只是成為嚮往。


四 關於本書以及《揚之水談名物》


(一)《詩經名物新證》是我從遇安師問學邁出的第一步,草就的第一則文字是《說〈秦風.小戎〉》。得到老師首肯之後,經李陀兄推薦,為劉夢溪先生所賞識,不僅很快刊發,而且竟在之後的同一期中破例刊發三篇。文章結集後初版於二???年(北京古籍出版社),再版於二??七年(天津教育出版社)。

本世紀初年以來,我的關注點就轉移到“三代”以下,因此至今仍如《再版後記》所說,數年來對詩經名物的研究成果缺乏關注和思考,這一本以不同形式兩番重版的小書,便總是如同一份舊日的研究記錄而等待用新的標準來重新檢驗。除了對我個人學術生涯的重要意義之外,也許它的價值僅在於,這是沈從文先生“詩經名物新證”之倡議的第一個回應者。


(二)一九九一年初夏,小書《棔柿樓讀書記》(署名宋遠)交稿之後,負翁先是提議,繼而相約,然後引領我同往啟功先生家求題簽。那一日,啟功先生不僅題寫了書名,且又題了“棔柿樓”三個大字的橫匾,自己的第一本書,得有如此因緣,自是分外珍惜。

倏忽過去了二十多年,棔柿樓依舊,此中讀書依舊,讀書有得之“記”也是依舊的日課,於是成此一編,它是“全職”讀書十八年的一次自我總結,當然它也是“棔柿樓讀書記”的續集。而這六個字可以概括已經逝去的時光;未來的若干年,這樣的讀書生活,又何嘗不是理想。

只是以“揚之水談名物”為這一編命名,似乎太過自信,然而這樣的自信卻完全沒有驕人之意。如本書開卷之篇中所說,在我寫作《詩經名物新證》的時候,名物研究作為一個專題乃至一種研究方法,尚處在近世以來久被冷落的狀態,因此正是這種自信,使我始終覺得是選擇了一個很有意義並且很適合自己興趣的研究方法,而能夠在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治學途中行走二十年。時至今日,名物研究已經可以算是自己的一個標誌性的治學特色。不過,二十年的實踐,結果究竟如何?自我期許的對“物”的“定名”與“相知”,是否可以成立?實有待於讀者的檢驗。

《詩》曰:“日就月將,學有緝熙于光明。”喜歡此中的向學之意,也一向把它視作一種讀書狀態或曰境界。“慨我懷慕,君子所同”,誠願此生與書、與讀書、與讀書人結緣。

乙未年初夏據舊稿改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