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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讀者言——代序
導論

宗教神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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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佛教研究 第12期


佛陀(BA0076)──至善的覺悟者

類別: 宗教‧哲學‧人文>宗教神話
叢書系列:文化叢書
作者:麥克爾.凱里澤
       Michael Carithers
譯者:孟祥森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1年11月25日
定價:150 元
售價:118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197頁
ISBN:957130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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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讀者言——代序導論



  導論

佛教的精質與疑問

佛教的經典很多,但主要是在講三件事:戒,定,慧。

戒,就是持守戒律,定是靜定,慧,就是心中油然而生出的智慧心境。

其實這三者是交相重疊的,必須有生活上和心境上的某種限制(戒),才能夠靜定,而又必須某種層次的靜定,才能油然而生智慧,或者可以說,內在的靜定,這本身就是一種智慧的心境。

這三者之中的「定」,將「戒」和「慧」牢牢的連結起來。其實說得深一點或廣一點,「定」就是「慧」,「定」就是「戒」。只要能夠靜定下來,「戒」與「慧」自在其中。

佛教的三大要素,用戒、定、慧來說,還比較是概念性的說法,如果從實際的內容來說,則是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是諸佛教

是諸佛教

「諸行無常」是由靜定的智慧所看出來的宇宙一切存在之本相——一切都是變易的,在這變易中,並沒有一種恆常不變的東西做為其基質或核心或背景。這宇宙中一切都是變動不居的,在這變動不居的宇宙之外,並沒有別的,當然,也無所謂宇宙之內之外。全宇宙就是這樣,一切都受制於「變」,而並沒有「恆常不變」者。這便是「無常」。

諸法無我。(「諸法」和「諸行」其實是一樣的意思,用平常的話說,就是「一切東西」。)既然一切東西都是變動不居的,沒有永恆長存之物,則自然也就沒有永恆常存不變的「神」或「靈魂」。此處的「我」就是我們平常說「我」的時候那個中心主格。

宇宙裏沒有這樣一個永恆的中心主格,個人的生命裏也沒有這樣一個中心主格,如果有這麼一個永恆不變的中心主格,便不是「諸行無常」,而是「某些」東西無常,而又「某些」東西是有常的。但佛陀所看到的顯然不是這樣。而係「一切東西都是無常」,而一切東西都是無常的必然結論是「宇宙中的各個部份(包括各個人)沒有恆常不變的主格,而宇宙的整體也沒有恆常不變的主格」;前者的演繹便是個人沒有一個恆常不變的「小我」(靈魂),後者的演繹便是宇宙沒有一個慣常不變的「大我」(神,創物主)

(也只有由這個觀點看來,才能說「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色空不二」。 宇宙的本體就是各個個體,各個現象;而各個個體,各個現象就是宇宙本體;本體與現象是二而一,一而二的,並沒有本體與現象的分別;「森羅萬象即法身」。)

如果只是「諸行無常」,可以只是智慧的照觀,但到了「諸法無我」時卻馬上對自身產生了重大的威脅:「諸法無我」——那麼,我這個小小的內軀死了就一了百了嗎?「我」就煙消雲散了?就灰飛火滅了?就不再有我,不再有我的追憶與回味與感覺與意識了?這世間、這宇宙間便永遠沒有我,像向未就沒有我一樣?

我想這是有反觀能力的人類最不能忍受、最難以接受的一件事。

佛陀當然也是一樣,但他仍舊冷靜而堅忍的接受下來。因為他無法自欺自騙,因為他靜定的智慧所看到的就是這樣,他無法看到的是一個樣子,而又蒙著眼睛去相信另一個樣子。

但很明顯,在這個階段,已經不只是純粹理智的閒題,而必然還加了情感上的割捨與認定。因之,這裏面便不只是「慧」的問題,而必然還加雜了定與戒。在這裏,必須忍斷對「自我」(永恆不減的靈魂)的依戀,而赤裸裸的凌厲到宇宙的無著中。

回過頭來,再看這小小的有生死之身,你還能要什麼呢?你自己本身就是一個不能長存的東西了,還能為這不能長存的東西求取長存的擁有之物嗎?

你本身就是沒有掛勾的東西,你還能掛什麼?

或者說,你雖有掛勾,但從宇宙長遠的眼光看來,你的掛勾只是枝枝葉葉,秋來即斷,掛上去的東西,也必隨之掉下來,無法久掛;而即使你是樹幹,幹身也終將有一旦枯朽,結果還不是一樣?

那麼,為了這短暫的牽掛,你還應該去爭得頭破血流嗎?——需知這許許多多的爭,大部份是看不清所得之物的本質,以為它有多麼重要而起的,以為它可以長期擁有而起的,實則一切擁有都是短暫,因為自身就是短暫。

這便是「自淨其意」在理路上的根據。

至於「自淨其意」在身心上的實惠,當是豐厚而潤澤的。

佛教的「自淨其意」在目的上和有神論的「自淨其意」是不同的,因為有神論宗教的自淨其意,除了求此世的和諧福慧之外,更求死後的。甚至以死後的為主;然而佛教卻由於「諸行無常」,「諸法無我」的觀照,而根本不可能相信有神有靈魂,因之便不可能相信有永生或來世,因而它所提倡的「自淨其意」便是純粹為了此世和諧的。

佛教的「自淨其意」最無所求,它不是向神乞求福祉的一種交換條件,它不是一種交易行為,而是當下認定生活就是應該如此。

按道理說,這是一種最純正的修為工夫。但佛教竟然也有自淨其意之外的祈求,那就是「不要永生」——正好跟基督教的祈求相反。

佛教祈求「不要永生」,是一個非常奇異的現象。一是因為它違背了人類基本上的求生渴望,二是因為它違背了佛教對宇宙人生的基本認識:諸行無常,諸法無我。

也許這裏正含藏看佛教的基木徵結吧!理智上認識到根本沒有永恆不變不滅的我,但在大眾的心中卻絕難以吞下去,於是只好接受印度歷來的傳統說法:人有輪迴。

有輪迴,就有「自我」,就有「靈魂」——不論你對「自我」或「靈魂」用什麼樣的言詞或概念做解釋,總之,它是一個永恆不滅的主格——否則,就沒有輪迴,因為,如果沒有「被輪迴」的主體,則「輪迴」又是什麼呢?歷來,這方面都有很多辯論,但都牽強。

但若說有「自我」,有「靈魂」,則就變了「諸行有常」,「諸法有我」,整個佛慧觀照的宇宙觀便垮台了,不見了。

我認為,這是佛教最無法解決的問題,是佛教的死角與盲點,而整個佛教就圍看這個死角與盲點團團轉,轉得大家頭昏腦脹。

實則輪迴觀是佛教的盲腸,早該割除,因為它拖掛在佛陀創造性的宗教上,根本無法安插,並且使得佛教整個理路都不順起來。

但我已經說過,佛教之所以承襲印度原有的輪迴姆觀,是為了滿足一般人求永生的渴望。

但這個渴望的果實是怎樣呢?

依照當時佛陀的觀察,這個果實仍然是「生老病死」的痛苦歷程——這一輩子是如此,下一輩子還是如此;如果有生生世世,則生生世世皆是痛苦,而這個痛苦,又正是佛陀以及印度的修行者們共同要出離的。

於是,這理路必然又繞回來:你雖然在感情上不得不承認輪迴的渴求,但這渴求所導致的卻是一再的痛苦,而為了消除這一再的痛苦,必須再度終止輪迴:在理智上認定沒有輪迴,而感情上認為非有輪迴不可以後,再度非得否定輪迴不可。

但這一次否定輪迴之後,卻不是那樣絕決凜然的了,這一次否定輪迴,卻留了一個「我」在,那就是「常」住於「寂滅」的「我」。

非常奇怪的。「寂滅」就是「絕對的」、「無餘的」止息,是「一無所有」;但又有一個「主格」的「我」「常」住在這種「什麼都沒有」的狀況中。也就是有一個「有」住於「無」中。那「有」就是「無」,那「無」就是「有」,因之,佛教解決了它首尾兩端的難題。

但實則這是佛教的妥協,只暴露了佛教無法擺脫人心基本渴望而已,只表示它必須在它的理路上安頓這這渴望而已。但這個安頓其實並不是安頓,而只是表現了佛教在認識與願望上的「徵結」,而這個徵結是一切人類認真的探索精神現象必有的徵結:他無情的理智看到了一切的無常,但他的感情卻強烈渴望有常;他無情的理智看到了宇宙中並沒有恆常不變的「我」,但他強烈的感情卻無法接受冷酷理智告訴他的觀點。

理智與情感是兩股巨大相對的潮流,相切而形成巨大的漩渦。

這漩渦所形成的巨大範圍,就是佛教、佛學和佛教界。

這是我們對佛學了解的首要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