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關 於 本 書

‧內容簡介
‧作者簡介
‧譯者簡介
‧得獎記錄

線 上 試 閱

書摘 1
書摘 2
書摘 3
書摘 4

社會議題

【類別最新出版】
那一天,我追的歐巴成為了罪犯
消失的愛:逆轉我們的時代(裸背線裝-限量藏書章)
消失的愛:逆轉我們的時代
我在荷蘭當都更說客:阿姆斯特丹以人為本的10年街區再生筆記
止戰


毒品(IN0020)
The Pursuit of Oblivion: A Global History of Narcotics

類別: 社會‧文化‧傳記>社會議題
叢書系列:INTO系列
作者:理查.戴文波特-海恩斯
       Richard Davenport-Hines
譯者:鄭文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3年03月10日
定價:360 元
售價:28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08頁
ISBN:9571338710

已絕版

 轉 寄 給 朋 友

 發 表 書 評 

 我 要 評 等 

Share/Bookmark

線 上 試 閱

 

書摘 1書摘 2書摘 3書摘 4



  書摘 4

第十三章 往者已矣

人類是善於偽裝的動物--可扮演各種角色,就是不能當他自己。--威廉‧海茲立特

病人成犯人

「調配藥物」(designer drugs),這類藥物隨著一九八○年代的舞會文化興起,影響力至今不墜。在各種舞會常用藥物中,「快樂丸」(Esctasy)最為特殊,它改變了舞會文化的風貌。服用快樂丸的人不認為自己犯法,只是在夜裡盡情狂歡,跟所謂政治、反叛之類的世界脫節。當然,快樂丸的流行也帶入其他藥物,包括K他命、GHB、DMT等等。無論如何,與現今的藥物文化對照之下,美國政府的嚇阻政策實在是小題大作。將快樂丸列為與甲基安非他命同級的毒品,更是不成體統。

天使之塵

簡稱為PCP的Phencyclidine在一九二六年被合成。派德大藥廠在一九五七年進行人體實驗,發現這種藥物會導致失憶、妄想、失去方向感、精神狂亂等症狀,嚴重者甚至精神分裂。一九五九年,藥廠以Sernyl(意謂「寧靜」〔serenity〕)的名稱上市。一九六七年在舊金山街頭狂歡會中出現,逐漸蔓延全美。它的外觀是白色粉末結晶,大多數人用鼻孔吸入或混在香煙裡,兩到三分鐘就會產生效果,也有人用吞食或將溶液滴入眼睛。由於非醫療性的濫用情況嚴重,迫使派德藥廠將市面上的產品回收,只保留少數給獸醫院作為動物麻醉劑,名稱改為 Sernylan。微量的PCP 會使人產生愉悅感(譯註A),過量則會產生極度焦慮、緊張、肌肉痙攣、昏睡甚至猝死。一九七○年,美國對巴比妥類藥物進行嚴格管制,人們開始尋求替代品,外號「天使塵」(Angel Dust)的PCP風靡一時。PCP的製程並不複雜,原料容易取得,一般簡陋的實驗室就能生產。一九七七年,PCP成為媒體焦點,於是在一九七九年被列為二級毒品。「這種藥物非常恐怖!」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的主任表示,「人們所知關於大麻的壞處,天使塵全部具備。」一九九一年統計,美國有七百萬人嘗過PCP,但其影響力並未跨出美國。濫用最嚴重的地區包括華府、底特律、洛杉磯等黑人聚集的城市,但從一九八五年之後就有降低的趨勢。

K他命

為了降低PCP的毒性,派德藥廠的史蒂芬(Calvin Steven)在一九六二年開發了K他命(ketamine hydrochloride),以Katalar 的名稱上市,作為動物麻醉藥,少數貧窮的第三世界國家也用來進行人體麻醉。一九七○年代,美國一些同性戀俱樂部吸食K他命消遣,逐漸進入舞廳等社交場合。一九八○年代開始在英國的舞會中流行。和鴉片一樣,經常吸食K他命容易產生耐藥性,增加劑量才能達到同樣的快感。它可能引發嚴重嘔吐、肢體不協調,服用過量會產生類似精神分裂的症狀。美國緝毒總署在一九八一年曾經建議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但考慮「實際濫用的情況並不多,未到列入管制的程度」,而打消此議;但到了一九九五年,相關單位承認「濫用程度有升高的趨勢」,於是在一九九九年八月將K他命列為三級毒品(譯註B)。 K他命對腦部的作用原理類似酒精。比較特殊的地方,在於它是一種「解離性」(dissociative)的麻醉藥,除了意識扭曲之外,肉體彷彿在「漂浮」,時間感與空間感錯亂,帶來某種類似「靈肉分離」的怪異感覺。近年實驗發現,初次吸食K他命的人體內多巴胺濃度會急劇升高,可達到正常濃度的五倍;若連續吸食一星期,反應逐漸退化,大約為正常時兩倍,可見K他命容易養成耐受性。

白板

安眠酮(methaqualone)也是七○年代舞會流行的藥物。一九五五年在印度研發成功,由於聲稱不具成癮性,很快就成為常用的安眠藥。一九六○年以多種藥品型態在英國上市,不需醫師處方即可購買。羅素大藥廠(Roussel)在一九六五年推出稱為Mandrax的藥品,在美國的名稱是Quaalude。隨著上癮人數增多,美國在一九七三年將其列為二級毒品,僅限於少數醫療和研究使用,一九八四年列為一級毒品。

從一九七三年大衛.鮑伊(David Bowie)的歌詞「Quaalude和紅酒」,可以想像當年安眠酮流行的盛況,歌曲內容充滿性暗示。一九七七年,美國作家愛得蒙.懷特(Edmund White)寫道:「彷彿步向生命的盡頭,降低痛苦的門檻,防禦和抗拒能力被剝奪一空,許多人利用這種藥物的特性進行性虐待,但即使偶而使用也會上癮。」紐約名流俱樂部「五十四號攝影棚」(Studio 54)的老闆盧博(Steve Rubell)就經常拿這種白色藥丸招待賓客,「調配適量的Quaalude、古柯鹼和酒精,讓你整晚飄飄欲仙,盡情狂舞。」

RUSH

第五章提到的硝酸戊酯在一九六○年代捲土重來,成為男同性戀者與舞會的寵兒。硝酸戊酯在十九世紀中葉就曾風行一時,到了一九六○年代,加州的男同性戀族群又發現它妙用無窮。在一九六九年實施管制之前,全美各地藥局都可以買到,但人們照樣以硝酸丁酯、硝酸異丁酯、硝酸辛酯等物質取代,反正效果大同小異。「Rush」(譯註D)和「Locker Room」是美國兩大廠牌,另外還有「Thrust」和「Lighting Bolt」等副牌。這些都是容易蒸發的液體,外觀都是容量不大的玻璃瓶,使用時先用力搖晃瓶子,再打開瓶蓋湊近鼻孔用力吸入,接著腦袋一陣暈眩。雖然快感強烈,會暫時使人脫離現實,但效果短暫,通常不超過三十秒,若經常使用,快感往往不過十秒,而且事後讓人頭昏腦脹。從一九七三到七八年間,據說美國總共賣出一千兩百萬瓶,Rush的市場占有率高達六成。吸入這類氣體會使血管舒張、心跳加快;其他的作用包括增強性慾、延遲射精、強化性高潮、鬆弛肛門擴約肌等等。在一九七○年代末期,衛道人士大肆抨擊這類藥品,例如紐約《每日新聞》(Daily News)一九七七年五月十六號的標題:「死亡之旅--硝酸丁酯--合法的致命藥品!」一九八○年代初期,甚至有人指稱它造成愛滋病蔓延。不過,人們習慣將它和同性戀掛勾,其實吸食者不限於同性戀者,且大多數歐洲國家並未將其列為毒品,持有類似物質並不構成違法。

搖頭丸

在眾多的調配藥物當中,最引人矚目的是俗稱「快樂丸」的MDMA(methylene dioxymethamphetamine,學名「亞甲雙氧甲基安非他命」)。其實MDMA早在一九一二年就由德國默克藥廠合成,一九一四年申請專利,但默克認為它缺乏商業價值,沒有繼續研發。美國中央情報局曾在四○年代進行實驗,希望讓俘虜吐出實情,也毫無斬獲。一九六八年,舒金(Alexander Shulgin)醫師以親身實驗發掘了MDMA的巨大潛力(譯註E)。這種藥物會讓神經末梢釋出血清素,進而讓人產生滿足感(譯註F)。他開始大力提倡MDMA在精神方面的療效,於一九七六年發表了第一篇相關的學術文獻,許多心理醫師用MDMA治療婚姻失和與其他精神疾病。自一九七七到八一年的四年當中,只有八個人因服用MDMA過量被送進急診室。一九九四年,緝毒總署搜索舒金的住處,吊銷其醫師執照,研究遂告中斷。MDMA的外號很多,包括「亞當」(Adam)、XTC等等(譯註G),其實成分都一樣。舒金原本的目的是希望將MDMA限於醫療用途,但它的命運就像LSD,迅速成為頭號新興毒品。 快樂丸的迷幻效果迅速傳開。首先是一九八四年於德州達拉斯開張的「史塔克」(Starck),從這間男同性戀酒吧朝奧斯汀等處蔓延。當時它在美國還算合法--一九七七年,英國下議院修正「藥物濫用法」,將所有甲基安非他命的衍生物質一律列為一級毒品。「這是雷根當政的時代,冥想風氣鼎盛,」一位富家子漢普敦(Wade Hampton)三世對外宣稱,他刷父母的信用卡購買了大量快樂丸,「走進男生廁所,居然看到橄欖球員在塗眼線,德州人的男子氣概被糟蹋殆盡。」他責怪這群紈子弟把事情搞砸了。後來他離開德州,專門在加州籌辦大型戶外派對。「酒吧出現一群怪胎,一次吞五顆、七顆,甚至十顆藥丸,他們胡搞瞎搞,記者和警方介入是遲早的事!他們太囂張,經常神智不清地被送進醫院,眼球亂轉導致暫時失明……老爸老媽都是政客,和布希家族交情很好,害快樂丸被打入冷宮,永遠無法翻身!」

GHB

學名伽瑪∣羥基丁酸的GHB(gamma-hydroxybutyrate)也是近年風行的藥物。在一九六○年代由法國科學家合成,開始作為合法麻醉藥,治療酗酒成癮、失眠、筋骨酸痛等等,但副作用太多。GHB在八○年代搖身一變,在美國許多健身中心的貨架上以健康食品的面貌出現,於是FDA在一九九○年將GHB列為管制藥品,強迫業者下架。這並沒有阻止GHB大展鴻圖,英國人也開始迷上這種藥物。或許是劑量的關係,服用GHB的感覺因人而異,有些人說它會提昇性慾,對被人觸摸的感受更為敏銳,有些人則說它會降低性慾。如果服用GHB又喝酒,可能導致呼吸衰竭或昏迷不醒。即使如此,若企圖對參加舞會的年輕人宣傳這些危險性,卻無異自找麻煩,「如果在舞會中散發傳單,警告年輕人藥物的危險性,馬上就會沒生意!」位於佛羅里達奧蘭多一家舞廳的負責人抱怨。佛州警方組成了舞會取締小組,專門掃蕩舞廳等娛樂場所,拘留大批舞客,卻無力阻止GHB蔓延。「用藥的人很多,藥物種類也數不清,問題是你不知道他們在哪裡」,一名舞會老鳥如此表示。 一九九三年,電視版《法櫃奇兵》的男主角瑞佛.芬尼克斯(River Phoenix)突然暴斃,外界猜測死因是GHB服用過量;一九九六年,十六歲的德州男孩法瑞亞斯(Hillory Farias)吞食藥物死亡,外界也猜測和GHB有關。因為GHB可溶於水,人們開始稱它為「液態快樂丸」,其實兩者的作用不能相提並論。一九九七年起,美國南部幾個州陸續將其列為一級毒品,持有或販賣最高可處以三十年徒刑,比西歐國家的一級殺人罪還嚴重。著名的脫口秀節目「歐普拉時間」(Oprah Winfrey Show)對GHB大加撻伐,封以「約會迷姦藥」的稱號。西元兩千年,美國聯邦政府正式將其列為一級毒品(譯註U),初次觸犯最高可處二十年徒刑與一百萬美元罰款;若導致他人傷害或死亡,將處以終身監禁。英國對GHB的反應沒那麼激烈,媒體頂多出現「小心陌生人敬酒」之類的標題。相較之下,美國政府似乎是小題大作(譯註V)。

FM2

Flunitrazepam是羅氏藥廠推出強效安眠藥,屬於BZD類,藥品名稱Rohypnol,也在近年登上檯面。它的作用迅速(約二十分鐘),時效長(八小時以上),開始會讓人昏昏沉沉,產生某種類似春藥的感覺,短期內沒有明顯的副作用。和GHB一樣,被一些人用來迷姦女性(譯註W)。曾經有段期間,FM2簡直成了「強暴藥丸」的代名詞。這也不是空穴來風,因為容易取得,相關案件時有所聞。佛州首先立法管制,對非法持有者處以三十年徒刑。FDA在一九○○年禁用FM2,之後更列為一級毒品;英國也在一九九八年列入管制,違法者最高可處兩年徒刑。原本屬於合法藥品,因為成了犯罪工具而列入管制,FM2大概是最明顯的例子。

這些威嚇性的手段,對於遏阻毒品毫無效果。《每日電訊》在一九九七年表示:

強調毒品的危險性,根本沒人聽的進去。和賽車、打獵、作戰一樣,毒品具有類似的吸引力。年輕人根本不顧死活,喜歡向人炫耀自己多麼勇敢。重點不在於強調毒品多麼可怕,而是要告訴人們,毒品不是好東西,而且違法,所以不能碰。

英國黑市快樂丸的零售價,八○年代中每顆約二十五到五十鎊,二○○○年已跌到十鎊以下;九六年一包古柯鹼售價三十鎊,現在只要十鎊,純度百分之四十的海洛因價格也差不多,可見這些毒品日益普及。根據統計,快樂丸的使用者包含許多中上階層,他們地位高尚,收入豐厚,不碰烈性毒品,不同於施打海洛因的毒蟲。但快樂丸仍舊被列為一級毒品,這也反映出法律的不周延。

一九九七年,當英國下議院針對「公眾娛樂場所管理法」展開激烈辯論時,保守派大將鈕伯特(Michael Neubert)爵士把矛頭指向經常批評反毒政策的佛林(Paul Flynn)議員,「雖然他動輒批判八卦報紙,八卦報紙卻提供了簡單明確的訊息,讓大眾了解。」至於訊息被過度簡化甚至扭曲的風險,鈕伯特顯然不知道,或是根本不在乎。他提到自己到過一家高級夜總會,十分欣賞那裡的門禁管制措施,「凡是身穿破爛牛仔褲的客人都不准進去」,似乎認為可以由衣著判斷某人是否濫用毒品。他攻擊的對象集中在無業的邊緣階層,但新興藥物已經成為一種休閒工具,使用者大多是社會的主流人士。由於地下市場的蓬勃,一個年輕人決定是否要吸食毒品,並不考慮它是否容易取得,而是把它當作一種消費行為。鈕伯特也不了解快樂丸和海洛因的差別,「我們這些有幸過正常生活的人,完全不能理解毒蟲的心態,每天只想弄一點小錢,先滿足毒癮再說,」他不屑地表示。愛賽克斯郡的貝茲(Paul Betts)警官也抱持同樣的態度。她的女兒在九五年吞下快樂丸之後又喝了大量的水而暴斃。「身為警察,我經常把他們送到急診室或太平間,我覺得他們都是一群人渣,而且都賺很多錢,」他曾經氣憤地表示。

在下議院「公眾娛樂場所管理法」的辯論過程中,最愚蠢的還不是鈕伯特。一位靠著垃圾回收發跡的政客大肆鼓吹美國的做法,強調「絕不放縱濫用毒品者」,希望通過立法,將每一位持有毒品的人關進牢房。不顧某些議員的反對,這項法案很快二讀過關。

從法律日趨嚴格的歷史來看,顯然沒有改變毒品濫用的趨勢。一九八七年,全英國因觸犯毒品相關罪名被判刑的有兩萬六千多人,一九九一年升高為四萬七千多人,九五年是九萬三千多人。九四到九八年當中,因持有大麻被捕的人數增加了四成,同期販賣大麻被捕的人數則持平。英國年輕人吸食毒品的頻率,在歐洲名列前茅,比例與美國年輕人相當。根據二○○一年一項權威性的調查顯示,「因區域性而異,在成年之前嘗試過非法藥物的比例在五成到六成之間,偶爾或經常吸食的比例達百分之二十五。」布萊爾政府信誓旦旦,政策重心將集中在打擊海洛因與古柯鹼,但持有大麻被捕的人數仍居高不下,占毒品相關罪犯的百分之八十五。(譯註X)某些醫學研究證實,吃過快樂丸之後會情緒不振,長期服用會造成腦部神經損傷,這些都是事實,但酒精又怎麼說呢?眾所皆知,酒精也會損害腦部。美國醫院每年因服用合法藥物致死的病例超過十萬人。詹金斯(Philip Jenkins)認為反毒的心態源於禁慾主義,「查緝機關從來沒想過,藥物主要的目的是在改善情緒、帶來快樂、增進性慾或強化意識。忽視這些好處,而去強調藥物帶來的輕微副作用,是法律將其視為禁忌的原因。」

尼克森在一九六九年發動反毒大戰,事隔三十年,證明這是一場打不贏的戰爭。毒品還是一樣危險,帶給毒梟暴利,帶給使用者快感。歐洲政府應該放開心胸,考慮藥物的多種可能性,而非一味禁絕。其中一種做法是全面開放,將毒品當作藥品管理,嚴格禁止販賣給孩童。另一種方式是針對這類藥物特別立法管制,控制市面上藥物的數量和品質。第三是對製造和販賣施以規範。荷蘭政府是這方面的模範。阿姆斯特丹第一家持有合法執照的大麻咖啡屋,在一九七八年開張營業,目前荷蘭全國有一千五百家以上。從一九七八年起,荷蘭就沒有人再吸食強力膠之類的化學溶劑,大麻的黑市完全絕跡,吸毒人口也逐漸老化,新加入的年輕人反而不多。如快樂丸之類的軟性毒品,某些大麻咖啡館也同時供應。

即使趨勢如此明顯,保守人士仍舊罔顧現實。一九九六年,蘇格蘭國務大臣福西斯(Michael Forsyth)企圖慫恿保守黨推行反毒運動:「我們的生活方式再度遭到威脅,敵人這次來自內部。毒品氾濫宛如中世紀的黑死病。讓我們在今年許下宏願,扭轉年輕一代濫用毒品的潮流。我們的目標,是要將蘇格蘭從毒品深淵中拯救出來,解放我們的下一代。」他對藥物的好處完全不提;許多年輕人被毒品吸引,肇因於不實的官方宣傳;毒品黑市之所以興盛,也是扭曲政策下的產物。政客們的偏執心態、誇大言辭、自詡拯救文明的使命、遠大而不切實際的目標,似乎還是沒完沒了,利用製造的道德權威騙取選票。

根據阿姆斯特丹和愛丁堡的前例,歐洲國家會做出抉擇,究竟要立法管制還是完全禁絕?這應該是衡諸現實的考慮。未來將面對一些小麻煩,或是一個永遠打不倒的強敵,就在一念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