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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間叢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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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但有真情在(AK0043)──五四名人的愛情故事

類別: 新人間叢書
叢書系列:新人間叢書
作者:蔡登山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0年07月24日
定價:220 元
售價:17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72頁
ISBN:95713318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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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書摘 1書摘 2書摘 3



  書摘 1

五四新文化運動是中國現代的啟蒙運動,它以摧枯拉朽之勢,迅速地摧毀了傳統的思想文化及價值體系,直到 1922 年《學衡》雜誌的出版,幾乎沒有出現真正的反對派。《學衡》是東南大學出版的一份同人雜誌,由吳宓主編。它具有鮮明的反新文化運動和文學革命的傾向,由此而形成了所謂的「學衡派」。而其時新文化陣營雖有分化,但長期以來已「紮住了硬寨」。做為反對勢力的「學衡派」似乎產生不了多大的力量,因此很自然的《學衡》對新文化運動的批評(如梅光迪發表了〈評提倡新文化者〉、吳宓有〈論新文化運動〉一文),並未獲得認真的討論;又譬如《學衡》對中國文化特質的認識,對中西文化交匯和文化道德理想的關注,亦未引起注意,甚至被冷落了。胡適在 1922 年說:「《學衡》的議論,大概是反對文學革命的尾聲了。我可以大膽說,文學革命已過了討論時期,反對黨已破產了。」而後來的文學史書,大都沿襲了這種「成王敗寇」的論調,基本上對《學衡》持否定的評價。然而「學衡派」不同於更早的「國粹派」,「國粹派」是在與世界文化隔膜的狀態下,出於狹隘的「中國文化中心論」而要延續舊制;「學衡派」則是基於新的世界文化態勢,重新返視中國傳統文化對於人類文明有益的精神價值。「學衡派」以新人文主義為理論武器,重新審視中國傳統文化與西方古代文化在人文精神方面的內在溝通,挖掘中國傳統文化中解救當時世界性精神危機的良藥。他們的「昌明國粹」是與「融化新知」聯繫在一起的。而反對者論「學衡派」只強調了它「昌明國粹」的一面,卻忽略了它「融化新知」的一面。在泛功利主義的時代氛圍中,他們的積極面被隱而不彰,他們無力扭轉乾坤,只能「徬徨歧路。預思來日。憂思誰知。彌覺孤淒也已」。吳宓的這種悲嘆正顯示了「學衡派」在困守掙扎之中嚴重失落的心靈顫動。

吳宓,字雨僧, 1894 年 8 月 20 日生於陝西涇陽縣安吳堡。生下半年,母親過世, 3 歲時過繼給叔父。 13 歲起就讀於三原宏道學堂。 1911 年春,考入清華學堂, 1916 年畢業。1917 年赴美國留學深造,先入維吉尼亞州立大學二年級習文學,翌年轉入哈佛大學比較文學系,師從文學批評家白璧德(Irving Babbitt)。三年後從該校本科及研究院先後畢業,獲文學碩士。旋即應已先期返國的梅光迪之約,返國任教於南京東南大學英語系,講授「英國文學史」等課程。 1922 年參與創辦《學衡》雜誌,任總編輯。並於該刊先後發表〈文學研究法〉、〈論新文化運動〉、〈詩學總論〉、〈英詩淺釋〉、〈我之人生觀〉等論文,譯介白璧德等人論人文主義思想資料。

而據《吳宓日記》及《吳宓自編年譜》觀之,其父母對吳宓之婚事,仍守舊規,主張早婚。吳宓說:「十年以來,來為余議親者,不下二三十起。」但吳宓則主晚婚,等美國留學回來再議。然而就在他就讀清華學堂期間,繼母雷孺人決定以陳貞文五表妹為宓之婦。吳宓告之清華校章,學生在校及留學美國期中,不許訂婚、結婚。雷孺人則表示:「此無妨。五妹年僅17 歲。今當接五妹由蘭州來上海,住我家中,入學,讀書。俟汝(宓)留美滿 5 年,1921 年回國,彼時結婚,亦不為遲也。」而吳宓早就喜歡五妹,於是答應了。但後來因祖母不喜雷孺人而反對此事,父親又以孝心而順之,於是這件婚事終沒有得成。吳宓後來曾感慨道:「倘使五表妹之婚姻得成,則宓後來必無(一)與陳心一之結婚(二)以『為人填債』而愛毛彥文之兩大錯誤與痛苦。也矣!」

而「為人填債」乃吳宓詩中「身心作土填冤債」,蓋指朱斌魁實負毛彥文,而吳宓代朱君償其對毛女士之債耳!這要細說從頭,那是吳宓在清華學堂讀書時的同學好友朱斌魁(君毅),有天朱斌魁告訴吳宓,他和姑表妹毛彥文的事情:毛彥文當年 19 歲,肄業於杭州浙江省立女子師範學校。毛彥文的父親寵愛小老婆,而不喜她的母親,曾為求免還財主方耀堂 3,000 圓之債,竟於酒醉中將毛彥文許配給方之子國棟。而方國棟乃為一紈子弟,不喜讀書。於是毛彥文暑假、年假都留在杭州,以避婚嫁。但是今年暑假,父親來到杭州,說是她母親病重,要接毛彥文回江山縣鄉間。回到家中,但見賓客盈門,家中正準備兩天後為她辦喜事。於是毛彥文的母親與朱斌魁的父親和弟弟密商逃婚的計畫,那是在當天宴賓客之際,毛彥文乘人不備之際,由家中後門逃出,換了鄉間農婦的服裝,坐上由朱家早已預先準備好的小轎,抄田間小路,到江山縣城住到朱斌魁家。方耀堂知不能勉強,願解除婚約,但仍索取舊債 3,000圓。毛彥文的父親對女兒的不從命,相當生氣,他告訴毛彥文說:「你為爭取婚姻自由,因此3,000 圓之債,必須代我償還。另外不能嫁給表哥朱斌魁,免得鄰里認為你是先喜歡上表哥才拒絕方氏的。」朱斌魁為替毛彥文解決 3,000 圓之難題,於是在清華同學及北京各校之浙江省同鄉中募款,而吳宓感其故事,特徵得父親之同意,捐出 50 圓(為募款中捐出最多者),結果共募得一千二三百圓,交給毛父,毛父自添其大半,湊足 3,000 圓之數,償還方耀堂之債。至於毛彥文與朱斌魁的婚事,則一直等到朱斌魁畢業赴美前,即 1916 年 7 月,才正式訂婚。

而吳宓和陳心一的婚事是起因於 1918 年的冬天,當時在哈佛大學的吳宓,接到清華學弟同期赴美的陳烈勛來函說:其姐「陳,字心一,畢業於杭州浙省女師校完全科,現任定海縣小學教員,今年 24 歲,擇婿甚苛。姐在家曾聞談說吾兄,又閱讀《益智雜誌》、《清華周刊》中兄之詩文著作,且觀《清華年刊》中兄之照像,對兄深為仰慕,願終身奉侍吾兄,故敢敬謹介紹為婚,望祈俯允。」為此吳宓在次年春即請朱斌魁函請同在浙省女師校同學數年的毛彥文,代為調查陳心一的情形。得到的結果是「陳女士容貌平正,面尚白,舉止大方,似頗誠厚。總之陳女士在舊家庭中,作一賢慧之兒媳婦,承順翁姑,則有餘。在新家庭中,作一有才能之主婦,兼辦內外事務,獨當一面,則不足。吳先生最好答以『我之婚事,俟回國後方能決定』。有多位知友,屆時當為介紹,供吳先生比較選擇。仍祈吳先生自決。」而到暑假,陳烈勛又來波城及康橋區住多日,再三勸促。他對吳宓說:「自去冬至今,又有來求姊為婚者多起,家中父母悉謝卻之。」這直教生性過於仁厚的吳宓覺得需承擔全部之責任,於是他並沒有聽從毛彥文的調查報告,在 11 月下旬,他函覆陳烈勛,答應這件婚事。陳烈勛立即來函表示感謝,並言:君子一言為定,至於訂婚之儀式等,他年併入結婚儀式中辦理可也。

1921 年吳宓返國,回到家他就寫信給在杭州的岳父陳芍卿先生,約好去拜謁的日期。於是8 月 10 日吳宓到陳宅拜見岳父母,及心一的姑母。之後姑母引心一出見,並無多交談,約 15分鐘後,門口忽報「毛彥文來了!」時毛彥文已走入,神采飛揚,態度活潑。她先對庭中眾人說:「我從江山縣家中來,要到北京上學。心想吳先生正回國,不知已到否?故來此處探問一下。誰想到這樣巧?」心一的姑母亦留毛彥文午飯,毛彥文一直盤桓到下午 4 時才離開,她不時地和吳宓談話,或問朱斌魁在美國的情形,也問到吳宓的情況,有時則談到她自己,似乎有說不完的話。而同年 8 月 23 日,吳宓與陳心一在上海當時有名的西餐館——一品香旅社結婚。

而就在他們結婚後的當年冬天,陳心一的弟弟陳烈勛在美國得精神病,次年秋天被送回國,居於杭州家中。十月中旬有天,陳心一對吳宓說:兩三年前陳烈勛訂婚於程氏,乃是她一手促成,今因病其如此,要解除婚約,亦須由她回杭辦理。但吳宓以為此事可請介紹人等出面處理,根本不用她去處理,況且當時陳心一才生女兩個月,又有吳宓的友人顧泰來在家中寄宿,豈可拋此不管呢?兩人為此爭吵,陳心一執意甚堅,終於在當晚搭夜車返回杭州,經二十餘天才回。據當時在場之顧泰來表示,當時「我眼見一家庭之分裂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