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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恆的傾訴:當你願溫柔聆聽(AK00401)
類別:
新人間叢書
叢書系列:新人間叢書
作者:張曼娟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定價:380
元
售價:300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88頁
ISBN:978626374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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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張維中|內文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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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摘錄
沒有口紅,我不出門/張曼娟
如果想問女人一個難以作答的問題,我就會問:「你總共用過多少只口紅?」哈哈!答不出來了吧?不管是在女人的梳粧檯上,或是隨身手袋包包裡,突擊檢查的時候,一定都能找到口紅。我問過許多女人包括我自己,假若出門時只能帶一種化妝品,那會是什麼?口紅,是標準答案,沒有其他的選擇。不管女人的彩妝化得多麼精密,如果沒有塗口紅,就永遠不算化好了妝。哪怕是不畫眉不搽粉不用眼影睫毛膏,但只要抹上一點口紅,女人看起來也可以神采奕奕。 我曾經匆匆出門赴約,用餐之後要補妝才發現忘記帶口紅,我在洗手間裡如同困獸,變得非常無助軟弱,方才席間的自信篤定與優雅,全部蕩然無存。原來,我對於口紅的倚賴到了病態的地步。有事情要連絡,忘了帶手機,我能找人借。生理期間忘記衛生棉,隨便找一家便利商店,問題就解決了。可是,沒有帶口紅,這可怎麼好?就算能借能買,卻不一定配合膚色與妝扮,那樣的惆悵,是難以治癒的深沉沮喪。 當男人愛戀著一個女人的時候,最關心的就是她唇部的線條,唇角上揚的微笑;雙唇緊抿的鬱愁,都牽動著男人的情緒。嘴唇的一張一闔,既能吐出甜蜜的愛語,也能射出怨毒的怒?,既然是這麼強烈的部位,當然應該有更刺激性的吸引力。瑪麗蓮.夢露對著鏡頭撅起豐潤欲滴的紅唇的剎那,成為性感女人的經典之作,到現在仍然很難找到超越的,她的名言:「口紅就像時裝,它使女人成為真正的女人。」女人一旦體會過真正的女人的愛欲感覺,就和口紅脫離不了關係了。明豔得如果凍如鮮花般的色澤,在嘴唇上散發著甜美的香氣,總令男性心旌動搖,勾引出想要親吻品嘗的欲望。口紅,是女人對於男性最明目張膽而又理所當然的挑逗,賈寶玉在大觀園裡為姊姊妹妹調胭脂,總要順道嘗一嘗,也就是意淫的極致了。 從珠光到粉質到果凍到不掉色,口紅每隔一段時間就要推陳出新,女性必然趨之若鶩。我的朋友瑞瑞近來嘗試了廣告裡喝水吃飯都不脫落的口紅之後,很不滿意。一方面是因為卸妝時把嘴唇都快擦破了,還卸不乾淨;另一方面是喝過的咖啡杯看不出來,吻過的男人留不下吻痕,都令她悵然若失。口紅,原來也是女人的標記方式。那些在男人領間胸前遺下的紅漬餘脂,或許並不全然是無心之過。 口紅的成分包括了蠟、油脂、色素和乳化劑。然而,它能帶給人們的旖旎聯想,遠遠超過這些原料太多。雖然專業化妝師與指導美容化妝的書籍,一再教誨我們要用唇筆描繪唇形,再用刷筆將口紅塗滿,我卻覺得女人用口紅直接塗在唇上是最性感的。當一管晶亮的口紅打開蓋子,鮮豔的條狀旋轉而出,有著長驅直入的暗示,女人將口紅觸碰到嘴唇的一刻,男人為之屏息,女人怦然心動。當年木村拓哉扮成女人賣口紅,創下銷售佳績,仿佛是男性對於口紅的欽羨潛意識。如今男性化妝品蔚為風尚,口紅不再是女人的專利,只是,我想我不會親吻搽口紅的男人,當然,搽口紅的男人也不會願意親吻我。
蜘蛛人的熱情/張曼娟
一個比我年輕些的女性朋友,相當含蓄保守的,正在為租房子的事傷腦筋,她看中一個靠近捷運站的小套房,生活機能很不錯,銀行、麥當勞、披薩店、便利商店一應俱全。我們都以為她肯定會搬進去住了,過幾天聽說她還在找房子,這朋友的龜毛性格我們是知道的,打電話問她到底在挑些什麼?她說:「那個……樓下是賣內衣的。」我說我知道啊,說不定以後買內衣還可以打折呢。「可是,他們在招牌上寫著好大的『奶罩』兩個字……」她頓了頓:「告訴別人說我住在『奶罩』樓上,怎麼開得了口?」我愣了一下,很想問她,「奶罩」天天在用,有什麼開不了口的?但我沒問,因為我明白,有些人就是開不了口。 就像我們形容一個女人,說她胸部很美,極具想像力;說她乳房很美,就具體得多;說她奶子很美,就有點近於粗俗,被稱讚的人說不定還會覺得被侵犯了。可是,天地良心,在我小的時候,胸罩確實就叫做奶罩的啊。 少女時代我們這些發育較為遲緩的,竟然常常取笑那些戴著胸罩的同學。白襯衫多洗幾次就變得半透明了,我們可以從後面看見橫過同學背部的那一條不寬不細的帶子,大家竊竊私語,又發現一個穿著「吊橋」的女生。不知道為什麼穿著吊橋的那個女生,也總會顯現出一種尷尬的忑慚,好像自己不再是個純潔的女生似的。 我的第一件胸罩是母親從菜市場買回來的,那時候剛開始有鋼絲,布料挺粗糙,鋼絲壓勒出兩條瘀青,狀況實在不妙。但是,我還是穿著菜市名牌好幾年,因為母親也這麼穿,並沒什麼不妥。「黛安芬」、「華歌爾」和我一點關係也沒有。直到和我的朋友瑞瑞去逛街,她在百貨公司專櫃前精心為自己挑選胸罩,試了又試,選了再選,一下子是全罩的,一下子四分之三杯,一下子二分之一杯,我都快要睡著了,她才選了一個喜歡的。付錢時我嚇得說不出話來,一千五百元?媽媽替我在菜市買的最「高級」的胸罩只要兩百元。有好幾年,我都不和瑞瑞討論內衣,不知從何談起。 我住在美國的那段日子,瑞瑞總是不時以越洋電話對我噓寒問暖,特別是在我將「維多利亞的祕密」內衣型錄郵寄給她之後,她便按圖索驥的將型號告訴我,讓我替她買回台灣。我帶著一大袋不能擠壓的胸罩內褲上飛機,出入海關,確實有點令人側目,更何況這些尺寸根本就不適合我。微微笑著的海關先生可能在想,這女人大約有些妄想症吧。 我的朋友阿命結婚時,我送她一套性感內衣,特別情商胸罩專家瑞瑞陪我去挑選。她說胸罩是男人的性幻想最佳道具,當男人覺得自己很行的時候,就希望女人穿上黑色或火紅的內衣去撩撥他。一旦男人要求女人扮成女學生穿純白胸罩,他就差不多玩完了,不是失去威力就是失業了。我聽著,趕忙把拿在手裡的純白蕾絲邊胸罩掛回去。 我常以為,在調情的場面中,最性感的絕不是真鎗實彈的造愛場面,而是氣喘噓噓的女人的胸罩被解開的一瞬間,雙乳破空彈出的景象;最令人洩氣的則是氣喘吁吁的男人半天解不開胸罩。女人非常需要胸罩,不穿胸罩令胸部下垂,穿胸罩的方式如果不正確,則會形成副乳。男人並不需要穿胸罩,卻很熱愛它,有些男人為了偷竊胸罩不惜扮演蜘蛛人,甚至墜樓摔死,這種熱情,據我所知,女人很難辦得到。
指上光圈,心中鎖銬/張曼娟
有一次和我的朋友阿命去逛街,她在Tiffany的戒指櫃檯徘徊許久,我已經將手環哪,項鍊哪,看了好幾回,她還在試戴那只已經試過三次的戒指,我不得不提醒她,錯過餐廳訂位時間就要後悔莫及了。吃飯的時候她告訴我,她的先生已經允諾這次回台灣,要犒賞她的辛勞,決定送她一只Tiffany戒指。我轉了轉她戴著的戒指,她笑起來:「男人送女人戒指,就是愛的表現,還有嫌多的啊?」我說這我可不知道,我沒收過男人送的戒指。阿命立刻收起笑容教訓我,她說我根本就是逃避心態,逃避並且懼怕固定而親密的關係,所以不接受戒指,甚至不戴戒指。直到現在,她仍對於我將那顆一克拉美麗鑽石變成墜子而不是鑲成戒指這件事相當不滿。我說鑽石是我買的,我要怎麼佩戴都可以。她看著我的那種惋惜的眼神,唉,多麼像我媽。 我真的不喜歡戒指嗎?其實倒也不是。小時候我將媽媽收藏起來的戒指戴在每根手指頭上,幻想著自己是華麗風格的公主。二十歲那年,我特別請媽媽將我出生時親戚送的嬰兒小戒指找出來,戴在小指上,很有一點復古風情。過不了多久,戒指下的膚肉開始薄薄的潰爛,醃肉的顏色與氣味,那塊圈圈裡的痛感漸漸消失,好像死掉了似的。因為害怕,我取下來,不再戴戒指了。 在感情裡,我也曾經因為承諾,而有了某一種痛感漸漸消失的感覺,既然不疼痛,彷彿也就是幸福的了,然後,那個與我在一起的男人說:「嘿,什麼時候我們去看個戒指吧?」看戒指做什麼?我的警覺性升得很高,瞬間口乾舌燥,我說,我不能戴戒指的,我的皮膚啊,不知道怎麼搞的,一戴戒指就過敏哪,真是糟糕。 當我看見《慾望城市》裡的凱莉好不容易遇到那個懂得愛她的男人艾登,甚至也接受艾登的求婚,戴上那枚夢寐以求的鑽戒,過不了多久,卻又將戒指當成墜子掛在胸前的時候,我想起自己曾經和那個男人說過的話:「你不必送我戒指的,我把戒指戴在心裡面,永遠不會遺失,這樣不是更好?」艾登因為凱莉不肯走進婚姻,和她分手了;我也還記得當我說完那些話,男人眼中顯現的失落和憂傷。 我的另一個朋友瑞瑞比較可以瞭解這個部分的我,她說男人在努力取悅一個女人的時候,送戒指是最好的禮物,但,這禮物其實是有陰謀的。女人甘願為了一只戒指付出一切,這付出遠遠超過戒指的價值;然而,男人常常在和女人分手的時候索回戒指,女人卻索不回已經付出的一切。「女人是戒指的奴隸。」瑞瑞刻薄的說。 現在,我最愛的一只戒指,是Anna Sui黑色的唇蜜盒,塑膠材質的大玫瑰,更像是一個玩具。我將它戴在食指,因為不協調,特別搶眼,朋友見了總忍不住要問問,我就摘下來,讓別人戴上去,不管是大人還是小孩,不管是女人還是男人,都喜歡。因為想戴的時候才戴,因為總是拆下來玩,它一點也不傷皮膚。當然,我有時候也會思索,也許我仍是那個喜歡戒指的女生,只是恐懼被戒指鎖銬住的愛情,將一層層的潰爛,漸漸死去了。
永恆的傾訴/張曼娟
每到除舊布新的年關將屆,母親打掃完家裡每一吋地方,便站在我的書房門口,往裡面張望。看著那些堆積在角落已經好些年的紙箱紙袋,她說:「該清一清了吧?都好多年啦。」我便埋首在書堆或電腦屏幕前,假裝很忙碌的樣子,說著好啦好啦,有空我會啦。母親搖搖頭走開,知道今年又沒希望了,我把頭抬起來,轉向那些已經蒙塵的堆積物,箱子裡是我遠行時朋友們寫給我的信。 在美國的大半年;在香港的一整年,幾乎每一天,信箱裡都會有一封信,滿載著思念與傾訴,我在打包的時候便帶著它們一起回來,像一個記憶的保險箱。它們是我的收藏,是我的珍寶,要怎麼「清一清」呢? 《先知》的作者,中東畫家詩人紀伯倫在情書中寫著:「在生命憔悴的時刻,心靈被失望占據,我就讀妳的信……妳的信使我想起真實的我,讓我審視我自己,讓我遠離醜惡和汙濁,避開生命的墮落。」這確實是我必須保留住這些的原因,我不想失去真實的自己。 自少女時代我便很愛寫信,每一天放學之後都要寫長長的信給同班同學,信裡談到閱讀、談到生活瑣事、談每一種細微與感傷,同學讀完我的信有時候回覆有時候不,而我根本不以為意,只是需要傾訴。後來我常在剖析自己的創作經驗時談到這一段,並且認為這便是我寫作的啟蒙與磨練。「這麼說起來,我也挺重要的嘛。」我的朋友瑞瑞有一次忽然意識到這件事,忍不住得意起來,然後又有些認真地說:「那時候其實滿擔心妳的,覺得妳那麼敏感,可能會自殺。」瑞瑞說她搬家的時候總捨不得把我的信丟掉,一筆一畫,那麼耽美的那個十七歲女生,早已從這個世界消失了,卻還住在她的信盒子裡。我和瑞瑞關心的事一向不同,生活情調也很異樣,想著她的信盒子裡珍藏著我的信,卻覺得格外溫暖。 不管是情人還是朋友,喜歡一個人的時候,便想要給他寫信,彷彿是藉著書寫,將自己的一部分留在了他那裡。寫出來的每個字都那麼具體真實,可以一再揣摩,也就產生了力量。與情人遠隔十萬八千里,但我相信以吻封緘,他便能感受到愛意;與朋友許久未見面,但我相信有我的理解與安慰,他便能從失去愛戀的打擊中恢復勇氣。 我最不喜歡做的事就是把信「清一清」,年輕時一直和一個男孩子通信,他不擅言詞,信卻寫得動人心弦。後來,為了讓自己斷絕對他的想念,我決心燒掉那些信,特意買了一隻燒錫箔紙的圓桶,花費一整個下午。頂樓風很大,銀色的紙灰從桶子裡飄出來,火和煙使我嗆咳,淚如雨下。紀伯倫的情書裡寫著:「每個人都需要一個避難所。我的靈魂避難所是一片叢林,我帶著對妳發自心靈深處的情感的理解,生活在其中。」於是我明白,那天下午我放火焚燒的,原來是一片叢林,我的避難所。 那些塵封在紙箱裡的很多情感都變易了,使我不忍開啟。讀著遠去的歲月裡的信,總不免感傷,那曾經專注聆聽的人已不復存在,甚至連寫信的人也杳不可尋,只有這信,仍款款深情的不斷的、永恆的傾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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