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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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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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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文學小說
叢書系列:大師名作坊
作者:亨利.米勒
       Henry Miller
譯者:李三沖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5年01月31日
定價:450 元
售價:356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96頁
ISBN:957134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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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3

接近中午的時候,瑪拉打電話來,電話講了可能有一刻鐘。我還以為她會一直講下去。她說她剛才一直在看我的信,有幾封她還大聲念給她阿姨聽,有的則只念其中的一部分。她阿姨說我一定是個詩人。她很擔心我跟公司借的那些錢。我自己有辦法還嗎?要不要她想辦法借借看?她很奇怪我竟然是個窮光蛋──我樣子看起來像個有錢人。不過她很高興我窮。下次我們搭電車去別的地方玩好了。她不是很喜歡酒店,她寧可到鄉下走一走,或者去海邊玩。那本書很好看──她今天早上才開始看。我為什麼不寫寫看?她相信我一定會寫出一本了不起的書。她有一個很好的構想,下次我們碰面的時候,她會告訴我。如果我喜歡的話,她可以介紹一些她認識的作家給我認識──他們一定很樂一地幫助我……

就像那樣,她想到什麼說什麼,興之所至不知所止。我聽得又愛又怕,我寧願她用筆寫下來。但是她說她很少寫信,為什麼我不懂。她言辭極為流利,談起事來行雲流水,盤來繞去,飄忽如火。再不然就岔離主題,話中另加括弧,在不經眼處恣意揮灑。即使是訓練有素的作家,也不容易把語言用得這麼美。可是,她寫的信卻又那麼孩子氣,第一次收到她的信的時候,我簡直不敢相信那是她寫的。

結果,她的話產生了意想不到的作用。平常我都是一吃過晚飯就出門,可是,那天晚上我沒有,我躺在沙發上,默默在黑暗中沉思。「你為什麼不寫寫看?」這句話整天一直盤繞在我的腦海中,連在跟我的朋友馬格里格道謝的時候──我低聲下氣哄騙了老半天他總算借了我十塊錢──我都在想這句話。

在黑暗中,我開始往源頭回溯。我開始回想童年時代最美好的時光。那是一個悠緩的夏天。那時候,我母親常牽著我的手,帶我走過田野,去找我的玩伴喬伊和湯尼。當時我還小,不可能理解那種隨超越感而來的快樂。那種超越感讓人可以一邊參與,一邊觀察自己的參與。當時我以為每一個人天生都有這種能力。我比同年紀的小孩子更能領略種種事情的樂趣,這一點我渾然不覺。直到長大之後,我才慢慢知道我和別人的差別。

我在想,寫作應該是一種無關乎意志的行動。文字必須像深海的潮流,按照自己的脈動浮上表面。小孩子沒有寫作的需要,因為小孩子純真。大人寫作,為的是排出錯誤的生活方式所累積的毒素。他想要找回他的純真,但是到頭來,他只不過是用他的幻滅在毒害這個世界。假使他有勇氣徹底按照他的信仰過日子,他就不會在紙上寫下半個字。他的志趣一開始就偏了。如果他想創造的,是一個真實、美麗、奇妙的世界,那他為什麼要用那麼多文字把自己和那個世界隔起來?他沒有理由延遲行動──除非他也和別人一樣,真正想要的是功名利祿。巴爾札克曾說,書是死人在寫的。明明想通了,他卻還是把天使交出來,向依附在他身上的魔鬼投降。

作家無恥地討好他的群眾,就像政客和江湖郎中。他和醫生一樣,喜歡把脈,開藥方。他追求地位,渴望被視為一方之尊,渴望被諂媚,即使那是千秋萬載以後的事,他也願意。他不要一個當下就可以建立的新世界,因為他知道那個世界不適合他。他要的是一個不存在的世界。在那個世界,他是未曾加冕的傀儡統治者。他被一種他無法控制的力量所支配。在暗中統治,他感到很滿足。他喜歡活在那個符號的虛構世界中,因為一想到和粗暴殘酷的現實世界接觸,他就害怕。沒錯,他是比其他人更了解這個世界,但是他不願意為實現一個更美好的世界去身體力行。他只想說教,只想隨著天災人禍踽踽獨行。他是一個預報死亡的先知,永遠不受尊敬,永遠被人丟石頭,被那些隨時願意為這個世界的苦難盡一分心力的人所唾棄,不管那是多不適合挑這種擔子的人。真正偉大的作家不會想要寫作:他要的是一個美夢可以成真的世界。他在紙上寫下的第一個震顫的字,是受傷的天使所寫的字:痛苦。寫字的過程等於是一種自我麻醉過程。看到一本書在自己的手中逐漸成形,作者開始在崇高的幻想中自我膨脹──我也是一個征服者了,可能還是人類最偉大的征服者呢!我的時代就要到來,我要用文字的魔力奴役全世界的人……總之,這種倒胃口的事情,一時也說之不盡。

你為什麼不寫寫看──這句簡短的話,一開始就把我捲進一個混亂的泥沼,使我陷入絕境。我要去蠱惑,而不是去奴役。我想過更美好、更豐富的生活,但是不能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我要一次解放全人類的想像力,因為沒有整個世界的支持,沒有一個在想像力上統一的世界,想像力的解放會變成一種罪惡。我對寫作本身沒有絲毫敬意,就如同我對上帝本身沒有絲毫敬意。任何人,任何原理,任何觀念,本身都沒有什麼有效性。一切事物的有效性,包括上帝在內,只不過是所有的人共同體認到的那一點點罷了。人們總是擔心天才的命運。我從來不為天才擔心:天才會照顧自己的天才。我關心的總是無名小卒,那些消逝於人海中的人,那些那麼普通,那麼平凡,別人根本不會去注意的人。天才無法激發別人成為天才。天才可以說都是吸血鬼,他們吃的是同樣的糧食──生命之血。天才最應該做的事,是把自己變成沒用的東西,讓自己被普通的溪流吸納,再度變成一條魚,而不是自然界的一個怪胎。我在想,寫作這件事可以帶給我的唯一好處是,它可以消除把我和其他人分隔開來的差別。我絕對不願意變成藝術家,對我來說,那等於變成某種奇怪的東西,某種脫離現實生活的東西。

寫作最迷人的地方不在於一個字一個字去寫,一塊磚一塊磚去疊的實際建造工作,而是原始的階段,也就是整地的工作。這種工作隨時隨地默默在進行,不管是在睡夢中或清醒的時刻。簡單說,就是孕育的階段。從來沒有人把他真正想說的寫出來過。原始的創作始終在進行,不管你寫不寫,它屬於原生之流,沒有向度,沒有形體,沒有時間因素。在這種初始的狀態中,消失掉的東西並沒有被毀滅。那是創造而不是生產。這個原生之流召喚的,是一些原本即已存在的東西,一些永遠不會毀滅的東西,像記憶、物質或上帝。在創造的過程中,創造者把自己像樹枝一樣拋進激流中。文辭、字句、觀念,在痛苦和愛戀中雕琢出來的粗糙的象形符號,不管寫得多細膩優美,不管那是最瘋狂奔放的詩篇,最沉酣的夢境,或最奇妙的景象,都只是為了紀念一個無法傳達的事件。在一個沒有失去理智的世界,沒有人需要費那麼多力氣去寫這種神奇的事情。真的,那根本沒有什麼意義,因為每一個人只要稍微想一想就會發現,原來真正的東西就在自己身邊,沒有人還會去喜歡仿冒品。舉個例子,貝多芬煞費苦心譜出來的樂曲雖然和諧神妙,但是,如果每一個人自己也可以經歷同樣的境界,那誰還會有興趣開收音機聽貝多芬?偉大的藝術作品只有一個作用,它可以讓我們察覺,或者去夢想那些流動不居、難以捉摸的東西。那種東西就像是宇宙。它無法被了解,你只能接受它,或者拒絕它。接受它,你的生命會得到滋潤,拒絕它,你會逐漸枯萎。你說它是什麼都不對,它永遠沒有被說清楚的時候。有些東西我們很想要,可是我們又沒有勇氣去面對,最後,我們只好把這些東西丟進那個世界。如果我們完全接受我們自己,那藝術作品以及整個藝術世界,將會因為營養不良而死亡。每一個人每天至少都有好幾個鐘頭不是用腳在走路。那是在閤上雙眼擺平四肢的時候。總有一天,人一定連清醒的時候也可以隨意做夢。那時候書本早已被淘汰,因為,當人可以在清醒的狀態下做夢的時候,他的溝通能力,不管是人與人之間,還是人與感動萬物的神靈之間,將會大大的提高,相形之下,寫作就像白癡聒噪刺耳的叫聲。

我湎湎於一個夏日的黑暗回憶中,想起了這一切,也清楚這一切,雖然象形符號的雕琢藝術我還不熟練,而且也無意去熟練。還沒有開始寫之前,我就已經開始厭惡那些知名的文學家所費的苦心。面對一個宏偉的殿堂,雖然我連它的大門都不會蓋,但我還是要批判它,並為它感到悲哀。假如我是這個殿堂古老樓面上的一小塊磚,那我將會無比快樂;我將擁有生命,擁有整個建築物的生命,雖然我只不過是其中極小的一部分。但是我在外面,一個野蠻人,自己想蓋的殿堂,連草圖都不會畫,更別說畫設計圖。我夢想的,是一個華麗璀燦的新世界,燈一開,它就會立即倒塌。一個會消失但是不會死亡的世界,因為我只要安靜下來,雙眼凝視著黑暗,它就會再度出現。因此,我內心自有另外一個世界,它和我所認知的世界完全不同。這並不表示,它是我特有的財產,只不過是我的觀點比較特別,沒有人會有同樣的觀點。如果我使用這個觀點的語言去說,沒有人會懂我說的話,最宏偉的殿堂即使建造出來,也沒有人看得見。這一點使我感到非常困擾。蓋一座看不見的殿堂有什麼用呢?

隨著思潮浮沉──因為那麼短短的一句話。每次一想到寫作這兩個字,這一類的心思就會不斷湧現。在十年斷斷續續的努力中,我寫了將近一百萬字。你也可以說那是百萬片草葉。要向他人展示這片零落的草皮,我實在沒有勇氣。我的朋友都知道,提到寫作我就技癢,他們之所以喜歡和我交往,多少也是因為如此。我舉一個例子。我有一個朋友,名字是艾德.葛瓦尼,他在神學院念書,以後要當牧師。他會特別為我舉行小型的聚會,讓我在他家當眾搔癢,好像這樣子那晚的聚會就會變得很隆重。為了證明他對高貴的藝術真的很感興趣,他差不多每隔一陣子就會到我家串門子,而且總是不忘帶一些已經涼掉的三明治、蘋果和啤酒,有時還會帶一包雪茄來,因為填飽肚子我才有力氣奮筆疾書。問題是,如果他有半點才情的話,他就不可能想去當牧師了。還有一個,名字是查布羅斯基,北美天魔電報公司的優秀發報員。他總是要檢查我的鞋子、我的帽子、我的大衣,看看有沒有破。他沒有時間看書,他不關心我在寫什麼,而且也不相信我能寫出什麼好東西,可是他喜歡聽我談寫作。他感興趣的是馬,特別是善於在泥濘中奔馳的馬。聽我講話是一種無傷大雅的消遣,如果必要的說,他願意為此付出一頓午餐或一頂帽子的代價。講故事給他聽讓我覺得很興奮。那就像跟白癡在講話一樣,他會在最引人入勝的地方突然打斷我的話,問我點心要草莓派還是乳酪蛋糕。還有一個是卡斯提根,約克維爾來的硬漢──另外一個忠實聽眾,人敏感得像頭老母豬。他曾經認識一個為《警察公報》寫文章的作家,光憑這一點,他就認為他夠資格跟上流社會的人交朋友。他有很多故事要講給我聽,保證都是會賣錢的故事,所以他很希望我能撥冗和他聊一聊。對我來說,卡斯提根有一種奇怪的吸引力。他外表看起來很遲鈍,像一頭滿臉疙瘩、一身鋼毛的老母豬,那麼溫和,那麼親切,如果喬裝成女人,你絕對想不到他可以把一個人摔到牆上,用拳頭打得他腦袋開花。他是那種可以用假聲在路邊賣唱,收了帽子裏的錢再去買花參加葬禮的硬漢。在電報公司,大家都說他是一個沉默可靠的員工,總是把公司的利益擺在第一位。可是下了班之後,他就變成一個恐怖的人物,變成他們那個社區的災難。他有一個太太,本名是蒂麗.邱比特,人長得像一顆仙人掌,全身充滿濃郁的汁液。和他們兩個相處一個晚上之後,我的思潮會像長江大河,奔騰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