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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企管

【類別最新出版】
遠距團隊:打造溝通無礙合作無間的成功團隊
新創公司IPO的100件大小事:一本讀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走向上市上櫃之路
企劃學:打造企劃腦,讓你的方案更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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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品牌成功術(DH0082)──全球50大名牌的故事
The Ultimate Book of Business Brands : Insights from the world's 50 greatest brands

類別: 行銷‧趨勢‧理財>行銷企管
叢書系列:BIG系列
作者:戴斯.迪爾羅夫、史都華.奎納
       Des Dearlove , Stuart Crainer
譯者:蘇希亞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9年10月18日
定價:260 元
售價:205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64頁
ISBN:9571329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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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2

麻煩的是,舒利茲的顧客對這種新技術根本沒有信心。他們相信新啤酒的風味遠遜於傳統釀造的舊產品;儘管啤酒風味相同,但顧客就「相信」它是不一樣的。於是,舒利茲的市場佔有率一瀉千里,最後甚至剩下不到一個百分點;而它的品牌價值也從超過 10 億美元的營收,大幅下滑為1980年的7500萬美元。

此外,個人品牌也不可忽視。這指的是人們越來越把自己當品牌看待;對運動明星和女明星而言,長期以來這就是生活的一部分。但現在,只要是人,就會用打造品牌的那一套做法來經營自己的生涯。「我們全都是我們自己的公司是『我企業』(Me Inc.)的執行長,今天,身處在商業界,我們最重要的任務是,當好一個叫做『你』的品牌的行銷負責人,」湯姆.彼得斯斬釘截鐵地說。我們必須像品牌一樣去推銷、販賣我們自己。

彼得斯應該明白,因為他自己就是把商業點子包裝成品牌的先驅,現在的管理大師的行徑越來越像在經營品牌。以哈佛大學教授麥可.波特(Michael Porter)為例,他是個成就非凡的管理思想家、作者和顧問,他曾表示,他很有意識地在保護和發展「麥可.波特」品牌。波特很清楚,如果他為了開拓領域而過於稀釋自己,或想做太多事,只會讓他的名望和聲譽的來源,也就是他的真知灼見會日益枯竭,終至江郎才盡。

三、黃金品牌必須具有改造事業的魄力,有時,甚至要能再造整個產業

知道Absolut伏特加膾炙人口的成功故事嗎?它在美國的進口伏特加市場中獨佔鼇頭,囊括 60 %的佔有率。它靠著一則巧妙的廣告宣傳,將自己造就成象徵它的時代的品牌。這一系列由TBWA Chiat/Day設計的廣告,在瓶子上大玩花樣,而諷刺、狡黠也就成了這種酒的一貫風格;此外,一本有關這則廣告的書竟也賣了 15 萬冊。

最令人驚訝的事是,它是由國營事業製造的產品,它的所有權屬於瑞典政府,或許,它本身可能正是宣傳政府經營能力的最好廣告。沒錯,民營化過程中的它確實為成功的國營制度做了最佳宣傳。此外,它也證明了品牌的勢力可以有多強。

另一個深諳品牌經營的是美國職籃NBA。1996年,NBA的門票收入和電視轉播權利金共有 12 億美元,但十年前,這個數字只有兩億五千五百萬美元。至於促銷、贊助和廣告,更為NBA創造高達 30 億美元的業績;1986年,它在這方面的收入為 1 億 700 萬美元。

有趣的是,NBA的實際產品是相當有限的,它只有 29 支隊伍,而且籃球也不是非常普及的運動。不過,你能說出任何一支英國棒球隊或球員的名字嗎?不行吧。NBA的成功其實在於它深諳品牌經營的哲學。

在《激進行銷》(Radical Marketing)一書中,葛連.瑞夫金(Glenn Rifkin)和山姆.希爾(Sam Hill)一一列舉了NBA的成功因素。第一,它發展出線的延伸,像它旗下有女子職籃聯盟。第二,已經建立和培養出大量的策略聯盟夥伴,它和許多零售業者與電視台都有密切的合作關係。第三,它有高度的曝光率,但這些帳單都由別人來付。當麥可.喬丹為耐吉拍廣告時,他同時也在幫NBA打廣告。最後一點則是,它懂得掌握竅門,讓自己的名字長年佔據新聞版面。

在上述因素的背後,則有其他的重要元素在支撐NBA的成就——它有一位精明幹練的領導人,它有一套品牌使用的超高標準,它在球場上下都有充滿幹勁的員工,它還有宏大的世界觀。但它也有個隱憂,那就是,它的品牌成功能否延長點燃這個品牌的靈魂人物——麥可.喬丹的職業生命。

四、黃金品牌是全球性的

全球化是目前全世界喊得震天價響的口號,而且它的名氣遠比任何知名品牌還響亮。

想把全球和當地經營條件湊在一起,那是一件危機四伏的浩大工程;如果一個全球性品牌想打進文化、地理條件相異複雜的歐洲,那難度又更高了。例如,市場研究機構Mitel調查發現,有 22 %的法國人表示,如果一項產品受到知名人士的喜愛的話,他們比較願意試用看看;至於英國人,則維持其一貫的謹慎作風,只有 1 % 的人會受到名人的影響。或許,這就是為什麼英國的電視廣告通常都請名氣不大的人擔綱的原因。

不同的訴求角度會在不同的國家產生效果。像西班牙人深深著迷體育運動和流行時尚,這不僅是國家品味,更是品牌必須亦步亦趨的預存立場。品牌的訴求取向會因為它在個別國家的市場的定位而異,以Orangina飲料為例,它在不同國家就有不同的定位和價格策略。基本上,是和當地市場互動地相當密切的全球品牌,譬如在法國,它受歡迎的程度僅次於可口可樂;但在英國,它打的就是高價策略,定位為柳橙碳酸飲料的頂級品牌,以便和本土的探戈和香吉士相抗衡。另外,Schweppes在英國和愛爾蘭是用來調酒的飲料,但在西班牙和法國則不摻任何東西。看來,想找到一個適合各個市場需求的好取向,似乎難如登天。

從組織的角度來觀察的話,在一個民族國家的市場裡,品牌必須要有較大的自主性,也就是,親近本土比強調全球更重要。

五、黃金品牌要會說話

最簡單地說,品牌是為了宣示產品的所有權。在交易的世界裡,連牛的身上都得烙著主人的印記;品牌由來已久,可以遠溯至公元前七世紀,希臘人在陶壺上註記商標的做法;到了中世紀時期,商人在產品上做記號以便保護自己,也避免消費者買到二流的仿製品。

今天,品牌仍是辨識產品的依據,也是讓人了解產品相關訊息的便捷來源。「品牌的天職就是提供訊息;這些傳達訊息的形式會隨著市場的變遷、時代的推移而有所變化。有些產品會在視覺上凸顯使用者的類型、流行敏感度和經濟狀況,像衣服、汽車和飾品;有些產品強調的則是產品的可靠性、親和力,或其他的特質。無論品牌傳達出來的訊息是什麼,最重要的問題在於,消費者是否需要或想要知道這些訊息,」英國《經濟學人》的編輯手記一針見血地指出。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瀏覽全球最大書店,擁有 250 萬冊書籍的亞馬遜網路書店的歷史。它是電子商務的經營典範,也是全世界手屈一指的電子零售品牌。

回顧電子煙霾時期,1994年秋天,亞馬遜處理了它的第一批訂單;(由它的創辦人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和他的妻子親自打包。)到了1997年,亞馬遜賣出他的第 100 萬本書。光在1997年,亞馬遜的營收總額就有 1 億4800萬美元,是前一年業績的 8 倍;1998年,它依舊以 838 %的超高成長率繼續發展。

在本質上,亞馬遜是全世界最大的書店,然而,它真正販賣的東西除了書以外,還有豐富的資訊。比方說,讀者只要在亞馬遜登記自己有興趣的書籍類目,一旦有新書建檔,「虛擬空間的巨人」(《金融時報》給它的封號)亞馬遜,就會發一封電子郵件告訴讀者這項訊息。相對地,這些訊息有助於亞馬遜更了解顧客,也能更有效地鎖定行銷目標。

鼓勵讀者在網站上「搭訕」,也是亞馬遜的業務項目之一。為了鼓勵網友討論,它不但轉載大報的書評,還請顧客在網站上發表高見。麥肯錫顧問約翰.哈格爾(John Hagel)和亞瑟.阿姆斯壯(Arthur Armstrong)在他們的著作《網路商機》(Net Gain)一書中指出,這種做法是「建立網路社群」最強有力的形式,它能為網路交易提高附加價值,並建立起電子品牌的勢力。

六、黃金品牌必須謹慎經營

在交易至上的 80 年代,品牌不幸被短視近利的企業強行推銷,於是,品牌一再轉手,就像小偷在市中心的小酒吧裡銷贓一樣。大財團坐擁難以勝數的品牌,並無所不用其極地將它們的市場佔有率提到最高。通常,品牌的精神,也就是它的獨特性,就在這個過程中喪失殆盡。但弔詭的是,儘管品牌可以靠著巧妙的操作而暫時獲利,但如果想讓品牌歷久彌堅的話,則必須時時為它注入新的活力。所以,品牌如果重生不成的話,就必死無疑;但改變的幅度又不能太大,否則無異是殺了生金蛋的金鵝。

要說明如何拿捏品牌革新的分寸,最恰當的例子應該是新配方可口可樂的經驗。1985年,可口可樂執行長羅貝托.戈伊祖塔做了個令人匪夷所思的決定——他要改變可口可樂的配方。他這個錯誤行為嚴重威脅到全球最強勢的品牌。消費者的不滿反映如潮水湧來,面對這樣的大災難,戈伊祖塔的因應對策是重新塑造品牌,經典可口可樂於焉誕生。

經過這一劫,即便像可口可樂這樣厲害的品牌,也學到了教訓:品牌是很敏感的,企業必須巧妙地掌握住過去和未來的平衡點。還記得利茲的前車之鑑舒嗎?為了讓品牌保持活力,所以你必須改變它,但如果一下子變得太多,忠誠顧客可是會慢慢流失的。沒有一個品牌是無堅可摧的,品牌管理是一門微妙、奧祕的藝術。

最近幾年,品牌已經回到現實世界了,企業欣賞的品牌既不是愚蠢輕浮的,也不是必要之惡,而是重要、昂貴、潛利十足的投資。所以,他們積極擁抱現實生活,部分原因是基於人類對再保證、貼標籤和認同的需要。

七、品牌要簡單

大抵而言,品牌的功能基本上是很簡單的。從人類開始發展出買賣行為後,它就只是比提醒、符號和表現多一點點的行動。品牌是行銷的縮影,也就是企業希望帶領我們去買他們別出心裁的產品。

八、地球上的所有東西、所有地方,都可以掛上品牌

在品牌的的年代裡,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排除在品牌之外,而打造品牌的技術慣常地運用在足球隊、流行樂團,甚至是國家之上。

管理顧問鐵三角:希爾(Sam Hill)、麥葛瑞斯(Jack McGrath)和戴亞(Sandeep Dayal)曾經確切地傳授過如何為「低度區辨」產品或業務,打造品牌的竅門。

第一招是,「從所有角度開鑿市場,如利潤、需求、行為等,以便找出對差異性有所回應的顧客。」其立足依據在於,沒有任何一個市場是完全同質的,他們認為顧客通常可以區分為三個層次:一是金本位顧客,只要符合需求的產品,他們都樂於付出相當代價;二是潛在顧客,比較重視價位,但有可能被說服購買產品的;三是難以掌握的顧客,他們對品牌只有三分鐘熱度,在價格上,彈性很小。

了解顧客是洞察市場的不二法門,企業在對顧客多幾分認識後,便可以前進到打造品牌的第二招——建立特色。過去,特色是和產品絕對相關的;但現在,服務取向的特色也日益重要。把各種與眾不同的特質匯聚在一起,可以讓品牌持續地強力放送給顧客。最後,企業必須團結一心,「去強化、捍衛這個品牌及其特色的根基」。「關鍵在於,當品牌剛打入市場時,企業必須掌握住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要了解如何去創造、實踐品牌價值;更重要的是,如何說服消費者為這個價值掏腰包,」總結來說:「要顧客花錢購買產品,就必須成功塑造品牌,將品牌和顧客的關係擴大到交易以外的面向,進而融入整個企業之中。」而擴大關係正是所有終極品牌的核心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