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銳
1917年生於北京。湖南平江人。在長沙讀小學、中學。1934年入武漢大學工學院機械系。1937年2月參加中國共產黨。抗戰期間,主要從事青年工作、報紙編輯工作和地下黨活動。日本投降後,到熱河任《冀熱遼日報》社長。1948年到哈爾濱,先後任高崗、陳雲的政治秘書。1949年8月到湖南,任《新湖南報》社長和省委宣傳部長。1952調任燃料工業部部長助理兼水電總局局長。1958年任水利電力部副部長,兼任毛澤東秘書。1959廬山會議上被定為「彭德懷反黨集團」成員,撤銷一切職務,下放勞動。「文革」時被關入秦城監獄八年。1979年復職,仍任電力工業部副部長,兼任國家能源委員會副主任。1982年至八四年,任中共中央組織部青年幹部局局長、常務副部長。中共十二大和十三大分別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
著作有《窯洞雜述》、《熱河煙雲錄》、《新湖南的誕生》、《毛澤東的早期革命活動》(第三版改名《早年毛澤東》)、《論水力發電與河流規劃》、《論三峽工程》、《龍膽紫集》(舊體詩詞)、《懷念20篇》、《往事長短錄》、《起用一代新人》、《廬山會議實錄》、《毛澤東早年讀書生活》、《毛澤東的早年與晚年》等。
李先生素以耿介聞。廬山會議後,二十年坎坷不改初衷。幾十年來對三峽問題持獨立見解,近年仍不斷為此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