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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尚書:華夏的曙光

中國歷代經典寶庫(袖珍版)

【類別最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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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書(XO0053)──華夏的曙光

類別: 中國歷代經典寶庫(袖珍版)
叢書系列:中國歷代經典寶庫(袖珍版)
作者:李振興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87年01月15日
定價:100 元
售價:79 元(約79折)
開本:菊32開/平裝/352頁
ISBN:957131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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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2

這句話如與《尚書.皋陶謨》所載:「何畏乎巧言令色孔壬」對照來看,很明顯地可以看出「巧言令色」四字,是暗衍於《尚書》的。這就無怪乎陳灃在他所著的《東墊讀書記》中說:「巧言令色四字,孔子引尚書也。鮮矣仁,孔子說尚書也。」這種利用《尚書》的句例,來說明事理的情形,如果沒有深刻的體悟,又怎能說得出來?

以上所舉,足可以證明孔子對《尚書》有深入的研究。既有深入的研究和體悟,而其時《尚書》又殘缺不全,孔子拿來作為教材,而加以整理、排比,難道不是極其自然的事?

2.從史籍中所載言論來看:《尚書》就文體來說,既然是典、謨、誓、命、訓、誥一類的文字,那就無異於公文檔案,如周禮有外史之職,《史記》稱老聃為周代守藏室的史官,或又說他是「柱下吏」,其實說穿了,還不都是掌管此類公文檔案的官吏?既然是公文檔案,自沒有什麼次序可言,就是有次序,也難合於教材的需要。然而孔子卻要拿它來作為教材,來教導學生,在此情況下,那就非加以編次不可了。所以在史籍中有如下的記載:

(1)《史記.孔子世家》說:「孔子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穆,編次其事。」

(2)《史記.儒林傳》說:「孔子閔王路廢而邪道興,於是論次詩、書。」

(3)《漢書.藝文志》說:「易曰:『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纂焉,上斷於堯,下訖於秦:凡百篇。」

(4)《漢書.儒林傳》說:「孔子以聖德遭季世,究觀古今之篇籍,於是敘書,則斷堯典。」

根據以上所引的這些史實記載,《尚書》的編集,從孔子開始,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參、今文《尚書》

所謂今文《尚書》,就是將原本古篆(殷、周文字)的《尚書》,改用漢代通行的隸體字書寫的本子。伏生,是漢代傳授今文《尚書》的第一人。《史記.儒林傳》說:「伏生者,濟南人也,故為秦博士。孝文帝時,欲求能治尚書者,天下無有。乃聞伏生能治,欲召之。是時伏生年九十餘,老、不能行。於是乃詔太常使掌故晁(ㄔㄠˊ)錯往受之。秦時焚書,伏生壁藏之,其後兵大起,流亡,漢定,伏生求其書,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齊、魯之間,學者由是頗能言尚書。諸山東大師,無不涉尚書以教矣。」

《史記》的這段記載,計有三件事情可說:一是伏生所傳的《尚書》為二十九篇。二為伏生就是用這部書傳授學生。三是伏生晚年又傳晁錯。其他如《史記.晁錯傳》、《漢書.儒林傳》,甚至王充《論衡》等書,所有的記載,大都相同。

至於伏生所傳今文《尚書》篇目的說法,見解也不一致,以伏生所傳為二十九篇的,有《史記.儒林傳》、《漢書.儒林傳》、唐.陸德明《經典釋文》,以及近人王先謙等。以伏生所傳為二十八篇的,有東漢.王充《論衡》、《隋書.經籍志》,以及唐.孔穎達等,茲述其大要如次:

1.東漢.王充《論衡.正說篇》說:「蓋尚書本百篇,孔子以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孝景皇帝時,始存(案:存,察也。)尚書,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餘篇。伏生老死,書殘不竟。晁錯傳於倪寬,至孝宣皇帝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然後易、禮、尚書各益(增加)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這是說,伏生所傳《尚書》為二十八篇,合河內女子的獻書,增加一篇,才成為二十九篇。《隋書.經籍志》也是這種看法。它說:「至漢,唯伏生口傅二十八篇,又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這是主張伏生所傳《尚書》為二十八篇的證明,不過《隋書.經籍志》所說,卻更為清楚。

2.唐.陸德明《經典釋文.敘錄》說:「漢宣帝本始中,河內女子得泰誓一篇,獻之,與伏生所誦合三十篇,漢世行之。然泰誓年月,不與序相應,又不與左傳、國語、孟子眾書所引泰誓同,馬(融)鄭(玄)王肅諸儒皆疑之。」這又以為伏生所傳本為二十九篇了。

3.唐.孔穎達在《尚書正義》中說:「二十九篇,自是計卷,若計篇,則三十四,去泰誓,猶有三十一。案史記及儒林傳皆云:伏生獨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則今之泰警,初非伏生所得。案馬融云:「泰誓後得」,鄭玄書論亦云:『民間得泰誓』。別錄曰:『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於壁內者,獻之,與博士使讀說之,數月皆起,傳以教人。』則泰誓非伏生所傳,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馬遷在武帝之世,見泰誓出,而得行入於伏生所傳內,故為史總之,並云伏生所出,不復區別分析。云民間所得,其實得時不與伏生所博同也。」這是說:伏生所傳為二十九卷,三十四篇,去泰誓三篇,則為三十一篇。

4.《漢書.藝文志》又載歐陽經三十二卷,歐陽章句三十一卷。所以這樣不同,全是由於篇目的分合所致。所謂歐陽經三十二卷,是將伏生所傅二十九篇中的盤庚分為三篇,再加上書序一篇。而歐陽章句三十一卷呢?這是因西漢人不注解書序,故僅有三十一篇。

近人王先謙所著《尚書孔傳參正》,在序例中談到《尚書》篇目的分合問題,則又有不同的目解。他說:「漢書藝文志尚書下云:『經二十九卷。』班自注:『大小夏侯二家。』顏注:『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先謙案:此一篇為一卷也。伏生之二十九篇,堯典一(原注:連慎徽五典以下),皋陶謨二(原注:連帝曰來禹以下),禹貢三,甘誓四,湯誓五,盤庚六,高宗彤日七,西伯戡黎八,微子九,坶(今作牧)誓十,鴻(一作洪)範十一,大誥十二,金滕十三,康誥十四,酒誥十五,梓材十六,召誥十七,雒誥十八,多土十九,無佚(一作逸)二十,君奭二十一,多方二十二,立政二十三,顧命二十四,康王之誥二十五,費誓二十六,甫(一作呂)刑二十七,文侯之命二十八,秦誓二十九。」王先生又說:「知顧命、康王之誥為一篇者,偽孔序云:『伏生康王之誥合於顧命。』釋文云:『歐陽大小夏侯合為顧命。』此其明證也。既以康王之誥合於顧命,則二十八篇矣。仍為二十九者,王充、房宏皆云:『後得太誓,二十九篇始定。』是後漢人見歐陽大小夏侯本皆有太誓,合為二十九篇之明證也。」由這段話,可知王氏以為伏生所傳《尚書》,本為二十九篇,其後又得泰誓,乃合康王之誥、顧命為一,就篇數說,仍為二十九,可是已經不是伏生所傳舊有的篇目了。

以上我們引了五家的言論,對《尚書》的篇目,雖然各有說辭,但說法並不止於此,綜合起來,加以歸納,大約有四種主張:

第一,以伏生所傳為二十八篇,顧命、康王之誥本合為一,併序一卷為二十九篇的,有朱彝尊、陳壽祺、陳喬樅三位先生。

第二,以伏生所傳本為二十八篇,太誓後得,合伏生二十八為二十九篇的,有顧炎武、王鳴盛、江聲、孫星衍四位先生。

第三,以伏生二十九篇本有太誓,顧命、康王之誥合為一篇的,有王引之、章太炎兩位先生。

第四,以伏生二十九本無太誓,顧命、康王之誥,本分為二,太誓後得,始合顧命、康王之誥為一的,有王先謙、皮錫瑞、龔自珍、陳夢家、屈萬里五位先生。我們就著以上四種主張,再驗證《史記.周本紀》所說:「作顧命,作康誥(即康王之誥)」,以及《漢書.儒林傳》所說:「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的話來看,當知顧命、康王之誥,本來就是兩篇,而伏生所傳授的《尚書》、二十九篇,就篇數說已經夠了,並不包括太誓、書序在內,所以我們認為王先謙的話,最可取信。

為明白計,茲再將前引上充《論衡》、孔穎達《尚書正義》、以及《漢書.藝文志》等有關伏生所傳《尚書》篇數的異同,作一提要式的說明:

第一,王充《論衡.正說篇》所說的二十九篇,是將《史記》、《漢書.藝文志》、《漢書.儒林傳》所說伏生傳授的篇數(二十九)加河內女子所獻的偽太誓,列入今文中,又將顧命、康王之誥併為一篇。這是王充所說的二十九篇。

第二,孔穎達所說約三十四卷,是將盤庚分為三篇,太誓三篇,顧命、康王之誥又分為二。這就是孔穎達所說的三十四篇。如把太誓三篇去掉,就是他所說的三十一篇了。

第三,《漢書.藝文志》說:「歐陽章句三十一卷。」王先謙說:「分盤庚三篇故也。」《漢書.藝文志》又說:「歐陽經三十二卷。」王先謙說:「云歐陽經三十二篇者,併經三十一卷,序一卷數之也。經三十二卷而章句三十一卷者,西漢人不為序作解詁也。」(原注:馬、鄭始為序作傳注。以上王先謙說,並見孔傳參證序例。)我們認為這說法是對的。


肆、古文《尚書》

古文《尚書》,是魯恭王從孔子的屋壁中發現的。後來此書全部為孔安國所得,並用今文來讀說,因此建立了他的古文家法。證據如左:

1.《史記.儒林傳》說:「孔氏有古文尚書,而安國以今文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滋多於是矣。」

2.《漢書.楚元王傅》、劉歆《移太常博士書》說:「及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篇,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

3.《漢書.景十三王傳魯恭王傳》說:「魯恭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立為淮陽王,吳楚反,破後,以孝景前三年徒王魯(案:前三年,應作孝景三年。見《史記.孝景紀》),……恭王初好治宮室,壞孔子舊宅,以廣其宮,聞鐘磬琴瑟之聲,遂不敢復壞,於其壁中得古文經傳。」

4.《漢書.藝文志》說:「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末列于學官。」

5.王充《論衡.正說篇》說:「至孝景帝時,魯恭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於牆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秘於中,外不得見。」

根據以上所引的五則言論,我們可以確切地知道,古文《尚書》是在孔子的屋壁中所發現,並且全部為安國所得,用今文來加以讀說,因此也就建立了他的古文家法。但是在此五則言論中,我們卻不能全以為是,如劉歆說:「安國獻之,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班固說:「武帝末、安國獻之」等語,都和史實不符。我們從前文所引《漢書.魯恭王傳》,知道魯恭王王魯時,是在景帝三年,又知恭王的「初好冶白室」,由此推知恭王壞孔子宅得書的時間,當在王魯的初年,王充《論衡》謂「在孝景帝時」,這說法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