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抒情曼哈頓(AI0063)──新大亨小傳
The Fundamentals of Play

類別: 文學‧小說(翻譯)>藍小說
叢書系列:藍小說
作者:凱特琳‧梅西
       Caitlin MacY
譯者:陳怡菁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1年11月21日
定價:300 元
售價:237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360頁
ISBN:9571335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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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1

我畢業後就去了巴黎,但是時間過晚以至於我闖不出什麼大名堂來。在獎學金的約束下,我只能停留一年。勉強的度過去年冬天。我在給評審委員會的信中寫著:金錢的窘境,我已經用掉所有的薪俸。我終於在三月回到灰色、冷冽的紐約市,著陸的那刻讓我有鬆口氣的感覺。實情是,我等不及要換上西裝,繫上領帶去工作,好讓自己順利度過再過來的十年時光。之後我才了解到凱其實是對的。她一直以來都認為我跟她有一個相同的特質──那就是根深柢固的守舊性,並且在我們所喜愛的任何東西上都看得到這個特質:像是年少時的拉丁文座右銘、鋁罐裝百威啤酒、新鮮空氣的道德必要性。或是就像是凱所說的,我跟眾多美國人一樣,寧願到康乃迪克州,也不願到法國。

第一章

故事發生在他們把大廈改名的那一年。它俯瞰公園路的英名在改名後毀於一旦。我的公司位在中城──法利的法德西──當時剛畢業的我是處於社會最底層的狀態,到這公司才一年,擔任分析師的工作。整個辦公室只有七坪多,我們在這簡陋的小房間裡每周工作長達上百小時。坐在我旁邊的傢伙沒做過什麼有建設性的事,直到有一天,他因遲到而發現一個令我震驚的消息。「他們把大廈名字改了!」「他們竟然去把名字改了!」

我當時告訴魯賓別太擔心,大夥還是會叫它汎美航空大廈的。然而我錯了,大家開始改稱它人壽會面大廈。不過這一點也不重要,我從未聽過別人把這城市最顯眼大廈的更名,與任何隱喻聯想起來〈從飛機名稱改為保險公司〉。然而就從那一刻起,我意識到自己開始跟這城市約會,而這感覺緊緊揮之不去。

我是跟大夥一樣平庸愚蠢的年輕人,家住在上東城的不毛之地,一個叫做「什麼武裝」的高樓公寓裡。室友叫做吉歐.托夫,他是我在達茂讀書時認識的,是威爾‧托夫的兄弟。吉歐是律師助理,他做這份工作只是為了以後能讀法律。我們不常見面,每隔幾個禮拜才會在公寓裡不期而遇。碰面時,他總是表現過度的和藹可親,常常在我話還沒說完時,他就已經全然贊同我的想法。「我覺得長島的混亂真是……」「對啊,我也這樣覺得。」

電視機是托夫的,沙發椅也是。他還有一個假皮躺椅,放在一個十分詭異而我始終無法認同的地方。我則有一個音響,一個玻璃咖啡桌,還有三幅掛在牆上的巨幅塞納河圖畫。

我房間(擲銅板輸了,所以只能選小房間)地毯是藍色的,跟客廳一樣。我的床是一個彈簧墊,原本計畫想要弄一個真正的床。搬進來的那晚,我們還一起下廚做義大利麵及果醬,而那也是我們唯一一次打開廚房的櫃子。

◆ ◆ ◆ ◆

最近我在時代雜誌看到一篇報導,文章中提到補眠是一個神話,我覺得很沮喪,於是開始李伯復仇計畫。我問了幾位朋友的意見,發現大家最近一次真正好好休息是在 1982 年。 我依稀記得剛到法德西工作的第一個春天,在某天清晨,我竟然發現自己躺在從走廊延伸到我房間,L 形的藍色地毯上。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躺了多久。不過我相信當時我是崩潰了,大約整整躺了三天三夜。原因不明,可能是為某事而沮喪。但我終究還是站了起來去工作。置身於大城市的計程車上,我不禁覺得生活變得有趣起來。

後來每件事似乎都很可笑。拿金錢來說──或是所謂錢的概念,我根本就沒有,還有永無止盡的工作周數,把這一年弄得怪誕而搞笑。一切是那麼詭異。一個人得裝大人並模仿所謂成人行徑:學會訂閱早報,學會早上點一杯咖啡,會要咖啡──要求──這可是一件大事。如果你在自己的生活中發號施令得夠多,那麼你就會搖醒上司,告別年老,而欺騙這檔事也就沒必要做了,因為你已有模有樣。我們這代都希望變老,當然不是所有的人,但是對我們這些在華爾街工作的人而言,這是一個流行趨勢。我彷彿看見對自己一蹶不振毫無警覺,某一天身穿著嘎嘎作響的印度麻衣,被老婆懲罰而逃出家門,偷偷跑到一個以前讀過的學校,吃著高膽固醇的早餐。我的父母比我同年齡朋友的父母還要老,是二次世界大戰那年代的人。我跟一些朋友都覺得父母那代的人做對了,我的家人更是如此,若不是因為他們根深柢固的習慣使然,我也不會到漫無目的地來到華爾街。

◆ ◆ ◆ ◆

我想過打電話給凱──我當然是有想過──但是時機永遠不對。星期一太早,星期三太晚。對第一通電話而言,早上打太過隨便,晚上打又過於正式。要我在週末打是不可能的。契特‧魏勒應該知道她在哪裡,但我又不想透過他。我心裡一直深藏著一個想法,期待能跟她在街上不期而遇。我模擬許多不同的場景,但一個比一個還遜:像是穿過中央車站,下雨的晚上在公園裡攔計程車。某個夜晚她甚至變得跟魔鬼現形一樣,你會期待在 62 街的小城酒吧裡撞到她。

我的客戶剛接到案子的那晚,請我跟我的老闆,及另外兩位同事去小城酒吧喝酒。飯後大夥擠在一個小房間裡打撞球,共打了三四回合,沒完沒了。我的直屬上司叫丹尼爾,是會買哈佛經濟系的 T 恤、鑰匙環、貼紙的那種人。他當時醉了,話越說越大聲。「雷納,你第一次來這裡吧?玩得愉快吧?」還打我一拳,好險我找個藉口閃過。後來我自願送他上計程車。

我原本是想要回家的,但是在外頭想了一會兒,我又回到了大廳。裡面燈火通明,站在門口往上看,大理石扶手樓梯往上幾個階梯後,繞過金色的胸像一分為二,又馬上合而為一,將爬樓梯的人帶到一個小夾層。站在那裡可以往下俯瞰整個酒吧。但是往上看的景象更吸引人──橫亙夾層前方還有吧台及舞廳。

回應丹尼爾之前說的話,這其實不是我第一次來到這裡。我祖父曾是這裡的會員,而我記得小時候曾在樓上的男人酒吧喝過湯姆‧克林斯酒。回想從前,我確知自己回來就是要找到點證據──我們的遺留物:記載在名冊上的祖父名字;那張從五十年前的男性晚宴合照中向外直視的臉;也許在一場吵雜的晚宴後,他還忘了取走還掛在寄衣間裡的鵝絨大衣。

當然,大衣不在那裡,現在是我祖母在穿。當我站在那兒往樓梯上仰看,聽到來源為夾層所隱藏的壓抑而都市化的喧鬧,我幼時慌亂的記憶似乎又被挑起。例如,我們沒有自己的房子。我父親在西麻薩諸塞州管理一間名為瑞克多利的學校,那是一所給 12 歲至 15 歲男孩就讀的寄讀學校。這種學校在三十前就已經消失了。學校提供我們房子。我祖父的公寓數年前因為要還債而早拍賣掉了。於是像我這種背景的人,就有一大堆的幻想:我發誓長大後要買回麥迪遜 1100 號,買回楠塔基特島,而小城俱樂部也在名單中。在此同時,浮游在我姊姊與我之間的笑話是我們只有一些夠我們體面生活的錢,而這些錢也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