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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傳統文學論衡

中國歷代經典寶庫(袖珍版)

【類別最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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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心雕龍(XO0052)──古典文學奧祕

類別: 中國歷代經典寶庫(袖珍版)
叢書系列:中國歷代經典寶庫(袖珍版)
作者:王夢鷗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87年01月15日
定價:100 元
售價:79 元(約79折)
開本:菊32開/平裝/296頁
ISBN:9571314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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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1

壹、《文心雕龍》上編的結構

一、主旨的建立與文筆的分論

劉勰未入仕之前,對於歷代文學持有濃厚的興趣,值得史家給他「篤志好學」的稱譽。然而更難得的是,他能從歷代文學作品中看出一種演變的事實,最後使他關心到「去聖久遠,文體解散」以至「離本彌甚,將遂訛濫」的危機,因而激動了他撰寫《文心雕龍》的決心。不過有了這樣的決心,他本可以和前人一樣,寫下如同曹丕論文或陸機文賦那種的短篇,而不必耗時費日就這小題目做大文章,要在諸子百家之外,為這小題目自製「一家之言」。因此,在他論文的動機之外,必然另有某種信念為之支持,始能使他刻意完成像吾人所得見的這樣巨著。要說某種信念,其實他在《序志篇》即有若干透露,他說:「歲月飄忽,性靈不居,騰聲飛實,制作而已。」又說:「形同草木之脆,名踰金石之堅,是以君子處世,樹德建言,豈好辯哉,不得已也。」前者是怕一些感想容易隨時間而消逝,所以必須把它寫出;後者是他不掩飾其受到「君子疾沒世而名不稱」的聖訓之感動,願意爭取三不朽中「立言」之不朽。此種信念,自司馬遷以下,到了王充便有很大的發揮。王充於《論衡》《自紀篇》云:「高士所貴,不與俗均,故其名稱不與世同。身與草木俱朽,聲與日月並彰;行與孔子比窮,文與楊雄為雙;吾榮之。身尊體佚,百載之後,與物俱歿;名不流於一嗣,文不遺於一札,富雖傾倉,文德不豐,非吾所臧!」這思想歸結到曹丕論文時,乃有「年壽有時而盡,榮樂止乎其身,二者必至之常期,未若文章之無窮」的感歎。於是凡百君子之樹德建言,不為「好辯」,「是不得已」也。顯然這「不得已」三字,便是知識份子之責任感的異名,他們看到某種事實的演變有失其常軌的時候,便要仗義執言,以成就其「窮則獨善以垂文」的理想。魏晉以下的知識份子,據《隋書經籍志》的收錄,有不少「子書」,雖其中不無一些沽名釣譽的濫作,但多數都是為著匡世牖民而從事這「賊年損壽」的事業,如同《抱朴子》佚文所記:陸機臨亡曰:「窮通,時也;遭遇,命也。古人貴立言以為不朽,吾所作子書未成,以此為恨耳。」(見《太平御覽》卷六○二引)亦正是同樣的信念。是故,與其說他們是為好「名」而迸力,不如說是為責任感而著述。劉勰所作,雖是前人接觸過的論題,但他既嫌曹丕之作,密而不周;曹植之作,辯而無當;應瑒之作,華而疏略;陸機之作,巧而碎亂……於是他要結合前人的好處而補正其缺點,重新撰寫這「有同乎舊談」又「有異乎前論」的一部有系統的著作。單看那裡面,除了須要長期博覽十代作家的作品,審察前人評論的是非,然後彙集為研究的資料之外;又得將研究的結果,設計為講述的綱領,使之輕重適宜,條理不紊。僅這方面已經要耗費若干思考的工夫,到了搦筆和墨,又要字斟句酌,摛文敷采,然後完成這五十篇的文章,分作上下兩編,定為《文心雕龍》一書。如果他不是有堅毅的意志,何能不憚煩到了這個地步?現在先就其結構綱領來探視此書的編輯計畫:《序志篇》云:「蓋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師乎聖,體乎經,酌乎緯,變乎騷,文之樞紐,亦云極矣。若乃論文、敘筆,則囿別區分,原始以表末,釋名以章義,選文以定篇,敷理以舉統;上篇以上,綱領明矣。至於剖情析采,籠圈條貫;摛神性,圖風勢,苞會通,閱聲字;崇替於轉序,褒貶於才略,怊悵於知音,耿介於程器,長懷序志,以馭群篇,下篇以下,毛目顯矣。位理定名,彰乎大易之數,其為文用,四十九篇而已。」

這是他自敘《文心雕龍》全書的結構,近世學者據本書現有的篇目次第加以分別詮釋,因各人的詮釋不盡相同,使得他的結構彷彿有些出入。現在為妥慎起見,試就《序志篇》原文重行省察,便會知道現存的篇目次第,大體上,他均已交代明白。尤其有趣的是,他最後寫了序志一篇剛好湊成五十之數,其中實際論文章,論作家與讀者的,僅有四十九篇;他還借用《周易》《繫辭傳》說的「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作為全書篇數的總說明。儘管那四十九篇文章流傳至今有些殘缺,甚至於後半部的篇次還有一些顛倒錯亂,所幸有他的《序志篇》所作全書內容的提示,可以參考比照,而得知其編纂的大綱。前半部是分五篇為一組,二十篇為一組,成為「五」比「二十」,合共二十五篇;後半部是分二十篇為一組,五篇為一組,成為「二十」比「五」,合計亦是二十五篇。前後合計便是他設想的「大衍之數」,除去最後的《序志篇》,則四十九篇都是討論文章相關的問題了。這裡先就前半部的情形略作說明:

按《序志篇》說的「上篇以上」,這「上篇」二字,為著區別單篇的篇,今改為「上編」,以免與其中諸篇的「篇」相混。據他所說,上編實有兩部分:.一、「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師乎聖,體乎經,酌乎緯,變乎騷,文之樞紐,亦云極矣。」樞紐是指「中心點」,換言之,《文心雕龍》全書的要點,亦即作者所據以論文的思想中心乃在《原道》、《徵聖》、《宗經》、《正緯》、《辨騷》五篇所表示的一系列理論。因為他發見文之為道,是沿著先聖的作業而呈現,其所呈現者即是用文字紀錄的「經書」。故經書不止是聖情所繫,也是道心所在處。不過經書所表明的不可能是道的全體,其中還有文字不能畢載的幽晦的一面,亦即所謂神秘的事情,自古即亦有這方面的文字紀錄,被稱為「緯書」的。然而緯書所呈現的,既為神秘部分,便難以現實來證驗,因而神秘的紀錄成為真偽莫定的東西。然而它在「道」之現形於文章上,畢竟也是「文」之不可否認之一端,唯一的是不具有全面的可信性而已。他的「酌緯」「正緯」的思想即據此而來,特別是在傳世的文章中如詩如騷,本是交織著經緯顯隱兩面而組成的文章,由時代的進展上觀察,騷雖後出,但它情兼經緯,事在隱顯之間,可說是文章之一極變。因為一正一反一合,以外更無別事,而文章之演變到了「騷」的出現,從其原理上探察,已是登峰造極,後之作者萬變亦不出於這些範疇。故從原道至於辨騷,是他在歷代文學作品中發現的文學演變的原理,用為《文心雕龍》一書的思想體系。因文學是一種「表現」,由隱至顯,必兼內外;其中或隱或顯,是個「可變」的事實,但欲敷讚「聖」旨,他願意把當時「離本彌甚」的作風重返於正,正是他「宗經」的目的。然而重返則靠那「可變」的事實,如其不可變,則他的論文亦等於空談了。

這一部分的論文止於《辨騷篇》這在其陳述方式不同於明詩以下至於《書記篇》的陳述方式,一看即可瞭然。故自明詩至書記,屬於上編的第二部分。這部分因文體解散,愈出愈繁,他依據當時的常識,先把它總為「文」與「筆」二大類而進行其論「文」敘「筆」的細述,大抵自《明詩篇》至諧讔屬於「論文」,自《史傳篇》至《書記篇》乃是「敘筆」。其中屬於「文」者,被他提到的約有:

一、詩。包括四言、五言、三言、六言、雜言詩、離合詩、迴文詩、聯句等等,見原書第六。

二、樂府。包括三調,歌、曲、鐃歌、挽歌等等,見原第七。

三、賦。包括京、殿、苑、獵、述行、序志、雜賦等等,見原書第八。

四、頌讚。包括頌、讚、序引、評、述,見原書第九。

五、祝盟。包括祝、降神、譴咒、誥咎、盟、詛、誓等等,見原書第十。

六、銘箴。包括紀功、頌德、山嶽、器物、百官箴、雜箴等等,見原書第十一。

七、詩碑。包括誄、廟碑、墓碑、碣,見原書第十二。

八、哀弔。包括哀辭、弔文,見原書第十三。

九、雜文。包括對問、七發、連珠、答客難、解嘲、賓戲、達旨、典、誥、誓、問、覽、略、篇、章、曲、操、弄、引等等,見原書第十四。

十、諧讔。包括諧辭、隱語、謎,見原書第十五。

屬於「筆」者:

一、史傳。包括《尚書》、《春秋》、策、紀、傳、書、表、志、略、錄等等,見原書第十六。

二、諸子。包括周秦漢諸子書,見原書十七。

三、論說。包括論、說、議、傳、注、評、敘等等,見原書第十八。

四、詔策。包括詔、策、命、誥、令、敕、制、教等等,見原書第十九。

五、檄移。包括檄、移、戒誓、露布、文移、武移等等,見原書第二十。

六、封禪。包括封禪文,劇秦美新,典引等等,見原書第二十一。

七、章表。包括章、表等等,見原書第二十二。

八、奏啟。包括奏、疏、啟、封事等等,見原書第二十三。

九、議對。包括議、對、駁議、對策、射策等等,見原書第二十四。

十、書記。包括奏書、奏記、牋、譜、簿、錄、方、占、律令、符、契、券、疏、關、刺、解、牒、籤、狀、辭、諺等等,見原書第二十五。

按:《文心雕龍》,敘論周秦漢以來之文章,雖作品名稱繁雜,而各綜之為十篇以言其大體,可謂整齊之至。每篇敘論之要點,又可約為四端:

一、「原始以表末」,目的在說明某種文章發生的原因以及其發展的經過。例如《明詩篇》云:「人稟七情,應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昔葛天樂辭,玄鳥在曲,黃帝雲門,理不空絃」,一直說到「宋初文詠,體有因革,莊老告退而山水方滋,儷采百字之偶,爭價一句,情必極貌以寫物,辭必窮力而追新」,這是他使用歷史的方法,做到振葉以尋根,觀瀾而索源的地步。唯其如此,故所把握到某種文章的特點,都較有事實的根據。

二、「釋名以章義」,目的在說明文章分類命名的意思是根據前人的解釋或歷來的通詮,然後從而引申成為界說,使其名義較為確定,例如《明詩篇》云:「詩者持也」,這裡以「詩」為「持」,是依據詩緯含神霧所作的定義,本屬漢代四家詩中一家之說,但他又以這「持」為持人情志,於是又與「詩言志」之說相合,持人情志,義歸無邪,便成為他的解釋了。又如「詮賦篇」云:「賦者鋪也」,這是用鄭玄周禮注的解義;雖與許慎說文的定義不同,但容易與「鋪采摛文,體物寫志」相引接而進入論題,而他所作各篇的釋名,大抵是這樣的。

三、「選文以定篇」,是就某一同類的文章中列舉重要的作家作品,不但用之以為這一類文章的模範,亦且還用作這一類文章嬗變的跡象之證明。唯是這一部分敘述的筆法並不一樣:有的是舉例並作品評,如《誄碑篇》云:「至如崔駰誄趙,劉陶詩黃,並得憲章,工在簡要。陳思叨名,而體繁緩;文皇誄末,旨言自陳,其乖甚矣。」這是好的壞的並加評選。亦有的舉例則強調其變化,如《頌讚篇》云:「若夫子雲之表充國、孟堅之序戴侯,武仲之美顯宗,史岑之述熹后。其褒德顯容,典章一也。至於班傅之北征西征,變為序引,馬融之廣成上林,雅而似賦,何弄文而失質乎!」前段是選篇而後段則注意於其變化了。

四、「敷理以舉統」,這是他根據他從原始表末,釋名彰義,亦即從文學史的事跡與名實的考慮,以及作品的評鑑中,抽取某一類的文章正當要求。如《明詩篇》云:「若夫四言正體,則雅潤為本;五言流調,則清麗居宗。華實異用,唯才所安。」又如《詮賦篇》云:「蓋睹物興情;情以物興,故義必明雅:物以情觀,故詞必巧麗。麗詞雅義,符采相勝,如組織之品朱紫,畫繪之著玄黃,文雖新而有質;色雖新而有本,此立賦之大體也。」本,宗,大體,都是「舉統」之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