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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8
譚湘龍與我
‧唐湘龍(《中時晚報》副總主筆)
我是很有資格寫這個序的。為了他,我吃了不少苦!
但這也不是他的錯。我們的名字就差一個字、音又這麼近、年紀又差不多、學的東西也差不多。反正,誰會想到,既生唐湘龍,何生譚湘龍?很多人不是把譚當唐,就是把唐當譚,然後,再「譚冠唐戴」,很多他幹的事兒,就都記到我頭上。
好比去北大唸法律這件事。在那個剛解嚴、統獨大戰正熱的時代,去北大唸書實在算不上是「政治正確」。可是,包括一些自以為情報靈通的黨政高官,都以為「唐湘龍」在北大唸書。有的人,三不五時將我戴個「紅帽子」;有的人,則非常佩服我,說我厲害,天天跑新聞,竟然還能在北大唸博士。
譚湘龍是東吳法律系博士,又跑去北大唸了個博士。很早就有人跟我提過這號人物,人家讚美他,我也跟著得意。其實,我們根本不認識,而且到現在都沒見過面。不過,我們有一個共同的女人──樓蘭。樓蘭是譚湘龍的老婆,也是唐湘龍的同事,這更神奇了吧!聽說樓蘭吃了不少苦,老有人以為她是唐湘龍的老婆。她百口莫辯,羞愧得想自殺。
現在,兩岸熱了、法律糾紛多了,於是譚湘龍寫了這本兩岸法律實務的書,讓想去大陸做好事,或做壞事的人,都有個底。也讓大家知道一峽之隔,兩岸的法律差多少。
這本書真的不錯,雖然我還用不到。不過,用不到最好,當知識書更棒。書中從法律的角度突顯出兩岸差異,還真是令人眼界大開。
我還沒見過譚湘龍。但已經認識他了。這很有趣。為他吃的苦,就這樣算了。
樓蘭的兩個孩子,是譚湘龍的。特此聲明。不要再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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