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開始創業,最好要失敗
◎法則 02 一開始創業,最好要失敗 就像國父革命到第十一次才成功,我相信國父到後來不會去算失敗的次數,而是想:「一定要成功!」我認為,創業者在一開始的事業最好是失敗的,因為失敗才會回頭檢討自己。
我於一九九○年第一次創業開ㄅㄧㄅㄧ樂園就成功,但也種下了失敗的種子。那時在第一年就進帳一億多元,太容易賺到錢會讓人狂妄,覺得成功很容易。人在成功時很容易迷失,把事情都想得太簡單,「少年得志,語無倫次」,簡直不可一世,聽不進別人的勸告,花錢也毫不節制,覺得再賺就有了。如此失敗很快就來了,ㄅㄧㄅㄧ樂園第二年就將第一年賺的錢賠進去了。當時我另創了阿拉丁樂園、呼啦樂園、嘟嘟樂園,卻是開一家賠一家。
一九九三年我又跨行餐飲業,開設全國牛排館、王品牛排、外蒙古全羊餐廳、臺灣金氏世界紀錄博物館、一品肉粽等,但除了王品牛排,其他都失敗。之所以同時經營那麼多事業體,是因為沒有退路了。我實在借太多錢,欠下上億元的債,只能靠做生意賺錢才還得起,如果靠上班慢慢還,可能連孫子輩都要背債,只好一再創業,看有沒有機會可以成功。
一般人創業很少超過三次,第一次創業是將手上的積蓄投進去,第二次創業是向親朋好友借錢,如果再失敗就走投無路了,所以多數人創業很少超過三次。但我是好勝的人,不輕易、也沒想過要放棄創業。
創業失敗我沒有怨天尤人,因為根本沒有時間煩惱,還不如趕緊想辦法解決問題。此外,我喜歡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所以創業時想從事服務業,因為這方向符合自己的個性,也才能在創業的過程中一再堅持下去。
許多人因為無法承受失敗的打擊,創業失敗後,加上沒錢不敢再創業,往往只好找個工作養家活口,失去可以修正前一次創業錯誤的機會,無法從失敗中學習教訓。我第一次創業失敗時,當然很難過,但接著幾次失敗後開始麻痺。對我而言,失敗六次和十次都差不多了,就像國父革命到第十一次才成功,我相信國父到後來不會去算失敗的次數,而是想:「一定要成功!」因為只有成功才是唯一的解決之道,因此我告訴自己:「現在還不是終點,要堅持下去!」
創業的人多多少少都有草莽氣息,為了生存,什麼都願意做,如果創業者沒有草莽氣息,少了「打天下」的氣魄,太細心、太小心就不容易創造下一個舞臺。
失敗的時機點也很重要,早一點失敗,才有機會東山再起。如果當初我的事業經營得不高不低、不好不壞,一直拖下去,日子一久也就磨掉當初的雄心壯志。現在想起來,幸好我在創業之初很快就敗得一塌糊塗,馬上有機會記取教訓,重新再來過。
另外,當時我們家族的三勝製帽事業如日中天,無形中也讓我覺得如果創業不成功,在家裡就沒有地位,在家族裡也抬不起頭。所以我也很感激我的兄弟,他們事業的成功,是激發我創業的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