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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4
溝通再溝通
「說了等於沒說」的溝通方式,委屈了自己、也無異於陷害了對方。
既然有話要說,就說個清楚;
若一次說不清楚,至少可以溝通、再溝通!
溝通,往往不是一蹴可幾的事。溝通一次,還沒見效的話,不要放棄得太早!應該要繼續溝通,溝通再溝通。
我的同仁曾經提出建議,成立專屬於部門內的圖書室,精選行銷方面的圖書,供同仁借閱。這是個很不錯的提議,但卻遲遲沒有執行。
直到有一天,我在部門會議中提到有一本很棒的行銷書籍,值得大家參考時,另一位同仁才又「舊事重提」,語氣中帶著替原提案人「打抱不平」的語氣。
「其實,這個提案已經提過一次了。沒關係啦!不急著成立圖書室嘛。我們只是有這個構想罷了。」
由於事情不是很嚴重,他們陳述這件事的方式也是以有點半開玩笑的態度跟我提,同仁們原以為可以輕輕鬆鬆矇混過去,但我卻以比較堅持的態度,希望立刻執行,並向大家致歉:
「當時我可能沒有記清楚,所以耽誤了成立部門圖書室的進度。」
會議之後,我詳細檢查所有的記錄,就是找不到任何有關該項提議的資料,腦海中也完全沒有印象。
很不得已地,我必須找原提案人確認。
「我……我想大概因為這是要多花錢的提議,怕……怕被您拒絕,所以我也只是輕描淡寫、點到為止,沒有據理力爭。」他怯怯地說。
「其實,你不用據理力爭,只須溝通、再溝通!」我誠懇地鼓勵他!
回想起自己年輕的時候,也和他的情況很類似。遇到一些提案,有「爭取福利」的「嫌疑」時,就不敢大聲說出口,怕主管誤會自己是個貪小便宜的人。
現在想起來,自己講話吞吞吐吐的樣子,當然很難說服別人。
當年的我,在害怕什麼呢?仔細分析,應該是害怕「責任」吧!不提意見,比較輕鬆;說服別人,比較費工。
若像他說的「輕描淡寫、點到為止」,簡直就是只盡了半點義務,卻不肯負半點責任。
「說了等於沒說」的溝通方式,委屈了自己、也無異於陷害了對方。既然有話要說,就說個清楚;若一次說不清楚,至少可以溝通、再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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