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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 者 作 品

所謂英國人
看見聲音:走入失聰的寂靜世界
鏡頭下的情人
人性拼圖I:異常犯罪心理剖繪實錄
人性拼圖II:冷血殺手追緝實錄
我這樣一個間諜
簡單就是你的品牌力

西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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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格蘭人如何發明現代世界(BA0171)

類別: 西洋史
叢書系列:文化叢書
作者:亞瑟.赫曼
       Arthur Herman
譯者:韓文正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3年08月25日
定價:380 元
售價:300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00頁
ISBN:9571339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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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序序曲前言書摘 1書摘 2



  代序

這是本有關蘇格蘭近代歷史的好書。

「蘇格蘭」一辭在中文世界只受到薄弱的注意。主要原因當然是因為它的父兄之邦---英格蘭過於耀眼,幾乎就要完全掩蓋了蘇格蘭的地位與成就。然而事實上是否如此?自從大清帝國被迫認識西方以來,清朝文獻就學會清楚區分「英格蘭」與「蘇格蘭」。當年在清帝國領地上的大不列顛子民,有許多人其實來自蘇格蘭。例如文獻上被稱為義律與懿律的海軍統帥,以及幫助清廷對付太平天國的戈登。但是到了二十世紀,中文文獻逐漸以英國籠統指稱所有英倫三島的事物,甚至以「英格蘭」代表「英國」。以「英國」指稱、轉譯大不列顛(Great Britain)或聯合王國(the United Kingdom),如果不是錯誤,至少是嚴重不妥;因為英國的「英」字,很容易讓中文世界誤以為是英格蘭的別稱,是英吉利的現代名詞。英語、英吉利、英格蘭、英國的類似性,使得中文世界容易將蘇格蘭、甚至北愛爾蘭邊緣化。例如我們說「英美法系」的「英」其實只能指涉英格蘭。

因此嚴格說來,所謂「英國的習慣法傳統」或「英國國教」都是錯誤的陳述。同理,如果我們說「英國大文豪莎士比亞」或「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我們就不可能同時說「英國瓦特改良蒸汽機」。我們的翻譯品常將History of England誤譯為《英國史》而非《英格蘭史》。長期以來,我們學院裡的「英國史」課程,其實都只講述「英格蘭史」加上以倫敦為主要觀點的「大不列顛」史。這些錯失根源於我們對蘇格蘭歷史太不清楚。自從一七○七年,英蘇合併法案(the Act of Union)生效之後,蘇格蘭(Scotland)就失去議會以及單一主權國家(state)的地位,而僅是文化地理的國家(country)。可是和英格蘭人(the English)一樣,蘇格蘭人(Scots, the Scotch or the Scottish)自認是個不折不扣的民族(a nation)。

如果以主權國家的觀點來寫作歷史,蘇格蘭史到了十七世紀就劃下休止符。但是如果以民族或社會觀點來看,蘇格蘭的歷史則綿延至今。設若以所謂英倫三島的眼光來看,蘇格蘭人民在十八世紀以後,經歷了一場重大的政治社會文化結構、習慣的轉變,並且逐漸發展出不列顛人(Britons, or the British)的新認同。此後蘇格蘭與蘇格蘭人就成為大不列顛史裡不可或缺的元素。本書處理了十六至十九世紀近三百五十年的蘇格蘭民族史。這三百多年當中,蘇格蘭經歷了宗教信仰、政治制度、產業結構等方面的巨大變動。緊接而生的社會風俗、文化創造、思想學術當然也與時流轉、勝義迭出。

法國的學術傳統告訴我們,地理決定了文明的走向。蘇格蘭雖然勉強進入孟德斯鳩所謂的文明搖籃---溫帶地區---但絕對不是上帝應許之地。它的土質過硬且貧瘠;更兼有占總面積約三分之二只宜粗放的高地。當歐洲透過地中海與東方貿易往來,鄰近地區產生所謂文藝復興的榮景時,當海上新航路陸續被發現,西、葡、荷、英等國開始縱橫海外時,蘇格蘭的貴族幾乎不知道新財富、新藝術、新學術的滋味。經院傳統依然主導貴族與大學的問學。文字經典的傳統雖然持續發展(例如蘇格蘭王詹姆士六世暨英格蘭王詹姆士一世本人就是位古典學者與政治理論家,布坎南〔George Buchanan,1506-1582〕則是當地望重士林的學者與史家),但有關視覺藝術的開發則相當匱乏。

不過到了十八世紀中葉,蘇格蘭突然散發驚人的創造力。它開始相信自己有傑出的畫家如雷姆塞(Allan Ramsay, 1713-1784),劇作家如赫姆(John Home, 1722-1808),建築師如亞當(Robert Adam, 1728-1792),以及偉大的詩人如雷姆塞(Allan Ramsay, 1686-1758,畫家雷姆塞的父親)、彭斯(Robert Burns, 1759-1796)。當然它還有一群精采的文人、哲學家、科學家、歷史學家如休謨(David Hume, 1711-1776)、賴依德(Thomas Reid, 1710-1796)、亞當.斯密(Adam Smith, 1721-1790)、佛格森(Adam Ferguson, 1721-1816)、布萊克(Joseph Black, 1728-1799)、勞勃森(William Robertson, 1723-1794)等等。為什麼天才總是成群的來?因為天才也受限於地理、文化條件。

蘇格蘭固然錯失了「地中海時代」。但它卻能及時積極參與「大西洋時代」的建立。本書作者詳細說明了蘇格蘭人如何參與早期美國與美國企業精神的建立。不過除了北美,十八世紀蘇格蘭人的足跡早已隨著大不列顛帝國船隻踏遍了從幾內亞到剛果,從印度孟加拉到西藏,從中國沿海到澳洲等世界各個角落。這些經驗除了讓蘇格蘭社會的物質文明大有斬獲,更開啟蘇格蘭人的世界觀。與吉朋、休謨齊名的勞勃森(後人統稱之英國十八世紀史學三雄)著有《蘇格蘭史》、《查理五世當政史》、《美洲史》。他強調精神文明與物質文明有絕對密切的關係。他認為歷史的進步表現在心智的開展。可是少了經驗,少了物質世界的涉入而談心智的開展,根本就是緣木求魚。這種物質主義式的論調竟然出自一位長老教會的大會主席之口,不啻令人稱奇不解。

從一七七○年代開始,他的好友,也就是後來嚴厲批判法國大革命激進主義而名垂青史的保守主義健將柏克(Edmund Burke, 1729-1797),在國會發表強烈言論批評當時印度總督海斯汀(Warren Hastings, 1732-1818)。柏克花了十年時間指責海斯汀擅權專制,欺壓印度人民。勞勃森知道以後,寫了一本論歐洲早期對印度文明看法的小書以為呼應。書中闡釋,商業是寬容的基礎。事實上勞勃森的二兒子就在東印度公司任職。美洲獨立戰爭爆發之後,佛格森應政府之邀赴美洲與革命軍談判,希望對方懸崖勒馬。在談判破裂,知道美洲終將獨立之後,佛格森向友人表示,一切只盼雙方貿易不受影響。

勞勃森、佛格森等人都是神職人員,卻都強調物質與商業的重要性。這固然是因為他們清楚認知到大西洋時代的意義,另一方面卻也表示宗教在蘇格蘭社會裡所扮演的角色與文化條件。他們的長處就在於時代變遷中重新審視文化傳統,並賦予經典新的解釋。當然,這並不表示堅守前定論(預選論)教義的喀爾文主義者就是食古不化,或者說趨避硬性教義就能海闊天空沒有實踐上的矛盾。最有名的例子當然是他們的好友休謨的無神論與自利論。在休謨被指控為無神論,將被判驅逐出教會時,這群教會朋友幫他保了駕。休謨死後,這群朋友又輪流在他的墳邊守了八夜,以免墳瑩遭人破壞。可是他們之間的對話仍少不了針鋒相對。尤其是佛格森(大概是休謨在蘇格蘭的第二號摯友)的論著幾乎都是針對休謨而來。德國學者哈伯瑪斯有所謂公共空間(public sphere)的理論,表明人們如何理性對話,尋求共識的可能。十八世紀的蘇格蘭可說具體實踐了這個理論。或者更正確地說,此段蘇格蘭史提供了哈伯瑪斯理論的歷史依據。

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助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