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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 2-3
書摘 2-4

作 者 作 品

夜訪吸血鬼
吸血鬼黎斯特 (上)
吸血鬼黎斯特 (下)
肉體竊賊

譯 者 作 品

竊賊日記
時鐘的眼睛
意外的旅程
擬仿物與擬像

文學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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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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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爾斯泰傳
金月蓮


天譴者的女王(AI0043)
The Queen of The Dammed

類別: 文學小說
叢書系列:藍小說
作者:安.萊絲
       Anne Rice
譯者:洪凌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99年03月01日
定價:380 元
售價:300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526頁
ISBN:9571328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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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序人物介紹書摘 1書摘 2-1書摘 2-2書摘 2-3書摘 2-4



  書摘 1

悲劇性的兔子
悲劇性的兔子 那是一幅繪畫
厚實的綠耳朵像是玉米卷
黑色的額頭朝向星辰
這幅畫作就掛在我的牆上,孤獨地

如同兔子會有的
以及不會有的。紅嫩的雙頰,
全都是藝術性的結果,顫抖的鼻子
難以打破的積習呀!

你也可能化身為一隻悲劇性的兔子;紅綠相間的
背部,藍色是你幼小的男性胸腔。
然而 如果你當真被刺激成如此這般
務必留意真實的肉身,它

將會把你從你悲劇的馬背上摔下來
並且如同鬼魂般地擊碎你悲劇的色彩
擊碎大理石;你的傷口將會癒合
如許地迅速,水流

也不禁嫉妒。
繪於白紙上的兔子
其魅力甚於天然野生的品種
而牠們玉米卷般的耳朵變成號角。

所以 留心呀 如果你覺得悲劇性生命是美好的——
身陷於兔子的陷阱
所有的色彩看上去像是陽光的劍刃,
而剪刀就如同活生生的上帝。

——原載史丹.萊絲,《某隻小羔羊》(1975)

前言

我是吸血鬼黎斯特。記得我嗎?就是那個金髮灰眸,寫了一本自傳,搖身變成搖滾樂巨星,渴望現身並享受喝采的貪婪吸血鬼。你當然記得。我企圖在這個光燦奪目、讓真實邪魔毫無容身餘地的眩麗世紀,化身為邪惡的象徵。我甚至覺得自己這樣做,還算成就了一些美德哩——在裝扮過的舞臺上,「扮裝」為惡魔!

在前一本書裏,當我們結束時,我正邁向美妙的前景:我們——我和我的人類樂團——即將以舊金山為起點,展開一連串的、「活生生的」現場演唱會。音樂專輯十分賣座,我的自傳更是恰如其分地,同時在陰陽兩界掀起波瀾。

接著,卻發生了完全在意料之外的變局。唔,至少「我」並未料想到。待會兒,當我離開你時,不妨說我正掙扎於要命的生死夾縫。

只不過,現在一切都結束了。我熬過來了——顯而易見,如果我翹辮子了,就無法在此和你談心,不是嗎?然後,全宇宙的灰燼都各自歸位;而理性信仰被割裂出的隙縫現已封印妥當。或者說,至少已經闔上了。

我比以往更加憂傷,也更惡劣;同時,意識卻更加敏銳。我還無以計數地功力大增——雖然,體內的那個人類前所未有地貼近皮膚表面,呼之欲出。我變成某個傷慟、飢渴的傢伙,對於囚住我的不朽身軀感到愛憎交織。

至於血慾?那簡直是難以遏抑。雖然就生理需求而言,我已經不再需要飲血維生。然而,我對於所有會走動的生物的強烈慾念告訴我,這可難說得很!

你知道的,這已經不再只是對血液的渴求,雖說血液是所有生命慾望的官能化身。但是,最蠱惑的感受就在於吸血那一刻的纏綿:吸飲、殺戮、華美的心臟交媾舞蹈。當獵物軟化潰倒時,我覺得自己彷彿飽滿起來。我所咀嚼下的死亡,在我迷醉恍惚的瞬間,好像燃燒得和生命等量齊觀。

然而,那只是自欺罷了。死亡從未及得上生命,這也就是我不斷地劫掠生命的理由。如今,「救贖」和我已經分道揚鑣、天人兩隔。我明白得愈清楚,情況愈糟糕。

當然,我還是可以偽裝成人類。我們都行,無論再古老的吸血鬼都有這能耐。衣領豎起,帽沿壓低,墨鏡架上眼眶,雙手插進口袋裏——詭計屢試不爽!現在,我喜歡以質料纖細的皮外套和緊身牛仔褲來打點自己,再加上一雙適合步行的純黑皮靴。只是某些時候,我會打扮得囂張些,吻合我居住的當地南方人士喜好。

如果有人類靠得太近,一陣精神感應的嘈雜波動就從我身上散逸出來。你所見到的,是完全正常的「人類」。微笑閃現,獠牙輕易地掩藏起來。於是,人類就繼續走她/他的陽關道。

有時候,我會甩開所有的保護措施,逕自以原貌外出。狂亂的長髮、披著一件讓我想起古老時光的呢絨風衣、右手戴上一兩個翡翠戒指。我疾行過這個可愛、頹廢的南方城市中心,穿過熙攘人群,或者沿著海岸緩緩踱步,品嘗溫熱的南方微風,欣賞和月色一般潔白的沙灘。

沒有人會多看我一秒。我們周遭已經環繞太多神祕莫測的事物——恐怖、脅迫、祕辛!它們會冷不妨地揪住你,然後又無可避免地喪失魔力,把你扔回傖俗無趣的現世。每個人只怕都心照不宣:王子早已溜掉,而睡美人大概早就死翹翹了!

對於那些和我一起生存下來的吸血鬼伴侶們,一切照舊。他們和我分享這個熾熱又鮮嫩的宇宙角落:北美洲大陸的東南角,絢麗的都會,邁阿密。對於嗜血的不死者而言,這裏真是再棒不過的狩獵場——如果真有這樣的場所。

有他們陪伴,真是太好了。這是很必要的,真的。我老早就嚮往這樣的魔窟,包含智者、堅忍的生存者、太古前輩,還有奔放純真的雛兒。

只是,變回這個匿名的不死者身份,真是讓我心痛。尤其,我又是如此貪婪的小怪物。超自然的柔情蜜語無法撫慰我,無法取代美味無比的人類歡呼與崇拜。櫥窗裏的專輯唱片、樂迷在舞臺下激情叫好!無論這些人類是否相信我真的是個吸血鬼,那並不重要。最棒的是,在那一刻,我們融合為一。我的名字是樂迷們呼喊的符咒!

現在嘛,已經沒有專輯唱片,我再也不聽那些歌曲了。我的自傳《吸血鬼黎斯特》,連同《夜訪吸血鬼》安全地偽裝成小說。或許應該如此。我已經惹太多麻煩了,如你即將所見。

災厄:那就是我那些小小的惡戲所造就的成果。我這個原本可望成為英雄或殉道烈士的吸血鬼,終於得到那瞬間的結合……。

你會想,我現在多少學乖了,是嗎?嗯,是的。這倒是真的。

只是,重返陰影世界的滋味可真夠難受。黎斯特再度變成藉藉無名的惡鬼,爬伏在可憐的、對他一無所知的人類獵物身上。再度成為令人感傷的邊緣族群,永遠在角落處,困在自己古老的地獄化肉身裏面,掙扎著善惡聖邪的道德課題。

在我孤寂的此刻,我夢想著某一間浸浴著月光的密室,住著一個甜美的孩子——套用現代的謂稱:溫柔的青少年——她會閱讀我寫的書,聆聽我的歌曲,是個用薰香信紙寫信給我的理想主義小可愛。在那段惡運的榮光裏,她談論著詩情與幻境的偉大,告訴我,她希望我是真正的吸血鬼。我遐想著潛入她光線黯淡的臥室,我的書就擺在床頭几上,包裹美麗的天鵝絨書套。我碰觸她的肩頭。當我們四目相視時,我微笑著。

「黎斯特!我一直相信你的存在。我知道,你一定會來找我。」

當我俯身吻她時,我用雙手撫摸她的面頰。

「是的,親愛的孩子。」我回答她:「你可知道,我有多愛你,多渴望你。」

或許,她會認為我在歷盡折磨之後,顯得更加誘人。經過我所目睹的、那些意料之外的恐怖,我所承受的無可避免的痛苦、災難使我們更有深度,擴展我們的心靈。這可真是天殺的真相!是的,如果這些苦難沒有毀掉我們,沒有燒光樂觀、靈性、保有異象的能力,還有之於單純但是不可或缺的事物的敬意。

如果我說得太苦澀,請原諒我。

我沒有權利以被害者自居,禍患是我掀起的。而且,正如他們所言,我好歹還保住小命;但是多得數不清的同族卻死得很慘,更甭提那些遭到池魚之殃的人類。我罪證確鑿,非得付出代價不可。

但是,你知道嗎?我還是不全然理解所發生的一切。我不知道這究竟是一場悲劇,或者只是毫無意義的瞎鬧;還是,某些晶瑩美麗的東西將因為我闖的禍而誕生,救我逃出殘敗的惡夢,將我投入灼灼燃燒的救贖光華。

我永遠都不會知道答案。重點是,已經結束了。而我們的世界——我們詭密的巢穴——變得比以前更小、更幽黯、也更安全。我們的世界再也難以回復以往的盛況了。

令人困惑的是,我居然完全沒有料到這場災變。但是,我真的從未預知任何由我起動的事件的結局。就是那種危機蠱惑著我,那無限的可能性,使我在永恆的懷抱裏流連忘返、難以自拔。

畢竟,我還是那個兩百多年前的黎斯特呀!那個躁動、沒有耐心、濫愛又好鬥的傢伙。當我在18世紀末奔赴巴黎、渴望成為舞臺劇演員時,我所渴慕的是起始——幕掀的時刻。

也許,那個認為我有能耐活過千年的吸血鬼的話是對的:我們不會隨著歲月改變,我們只是愈來愈像自己。

換言之,當你活了幾百年,你是會增添一些智慧。但是你也有充分的閒暇時光,讓自己惡化得連敵手都額手稱慶。

我還是那個不折不扣的惡魔,佔據舞臺的年輕男子,想讓你仔細注視我、甚至愛上我。我竭盡所能,只求能夠逗你開心、魅惑你,使你原諒我的一切惡行。恐怕偶爾的祕密辨認與接觸永遠是不夠的,我不得不這麼說。

但是,我說的太快了。不是嗎?

如果你讀過我的自傳,你就會明白我在說啥。

好啦,讓我們來溫習一下。誠如我所言,我寫書與出音樂專輯的目的是要現身,要讓自己曝光——即使只是在象徵性的層次。

至於說到人類會真的逮到真相,領悟到我的真正身份,我可是被那個可能性弄得很亢奮!讓人類來追獵我們、殲滅我們。在某方面,這是我愚蠢的夢想:我們沒有資格存在,人類應該宰掉我們。還有,想想那些戰役!噢,要和那些真正明白我為何物的人類作戰……

只是,我並未真的期待它成真。搖滾樂手的扮相是我這種魔物最完美的包裝。

唯有我的同類會當真,會決定要懲罰我的所作所為。當然,我可是仰賴這一點喔。

畢竟,我在自傳裏說出我們的歷史,告解我們最深沉的祕辛——那些原本是我發誓永不洩露的事蹟。而且,我在白熱燈光與攝影機前大步招搖!如果萬一有個科學家摸到我,或者某個激灼過頭的警察,在日出前五分鐘,因為我觸犯微小的交通規則而困住我,將我監禁、檢驗、查明正身、歸類入檔——在我無助的日光沉眠期——結果,將會滿足大眾最糟糕的疑慮。

再怎麼樣,那實在不太可能。過去與現在皆如此。雖然那可真是有趣,真的!

然而,我的同族會因為我所招惹的危機而氣壞了。他們會想要活活燒死我,或者把我撕裂成千萬片不死的碎屑。大多數是那些年幼的吸血鬼。他們太笨了,不知道我們其實安全得要命。

當演奏會之夜愈發逼近的同時,我發現自己也在夢想著那些戰役——摧毀那些和我一般獰惡的東西,是多麼快悅呀!在罪徒的身上刮下傷口,一次又一次地肢解我自己的意象。

然而你知道,光是在那裏的純然喜樂——創造音樂、創造劇場、創造魔法!那是最終的憑藉。我只是想要「活著」!我只想再次成為人類。那個兩百年前到巴黎去求發展的人類演員,在那裏遭逢他的死亡,但是,他應該在最後的關頭得到他的時機。

繼續我們的前情提要:演唱會很成功。在一萬五千名尖叫的人類樂迷面前,我得到了我的時機。而且,我最鍾愛的兩位不朽者,路易斯與卡布瑞——我所製造的吸血族,同時也是我的情夫與情婦——也在場觀看。我已經和他們分離太多年了。

在那個夜晚終結之前,我們席捲那些想懲罰我的不入流吸血鬼。但是,在這些小衝突中,我們多出某個隱形的同盟。在能夠傷害我們之前,那些死敵就爆成一團團的火燄。

然後,早晨逼近了。我實在太興高采烈,所以無法認真思索危險的可能性。我忽略卡布瑞的冷靜警示——真想再擁抱她一次!而且,正如以往,我忽略路易斯陰沉的疑慮。

然後,就是那窘境,以及吊人胃口的懸疑……

正當陽光灑近卡梅爾谷地,而我就像每一個吸血鬼一樣、必須閉上眼睛休息時,我驚覺到自己不是唯一在地窖的生物。不只那些年幼的吸血鬼,我的歌曲更喚醒了最古老的沉眠的始祖。

接著,我發覺自己就處在最驚心動魄、充滿各種危機與或然率的時刻。我就這樣死滅?還是,或許我會再次重生?

現在,為了告訴你完整的故事,我得將時間往前推一點點。

我必須從演唱會的十夜前左右開始,讓你進入那些其他的角色的心靈。他們對於我的書或我的音樂各有反應,而我當時卻幾乎完全不知情。

換言之,我得重新建構當時發生的許多事件。而以下提供你閱讀的篇章,就是我重組的成果。

所以,我們會跳脫過往那種纖窄、詩意的第一人稱單數敘述。我們將利用許多人類作者已經玩過的技法:進入許多角色的心靈世界。我們會疾馳過所謂的「第三人稱」與「多重敘述觀點」。

最後順便一提的是,當那些角色認為我美貌無比、或魅力不可抗拒等等……可別以為那是我要他們這麼說的。那是他們事後告訴我的,或是我運用超感知力,從他們的腦袋裏挖掘出來的訊息。我不會說這種謊言……或者其他謊言!我只能當這樣一個美豔的小惡魔,那是我抽中的籤牌。那個將我變成這德性的老怪物,就是看上了我的長相。大約是如此,而這種意外在全球各地也不時發生。

終究,我們活在一個充滿意外的世界,唯有美學準則是可確定的。我們永遠會不斷地掙扎於善與惡的議題,竭力締造一種倫理的平衡點。但是,像在夏日雨後的街道上、街燈閃爍的光華,或者在夜空爆發的煙火——這種殘忍的美感卻是無庸置疑的。

現在,請確知這一點:雖然我要離去了,但在恰當的時機,我會帶著完整的洞察力回來。坦白說,我真恨自己不是從頭到尾的第一人稱敘述聲音。引用大衛.考柏菲德( 註 1 )的話:我真不曉得自己是這故事裏的英雄,或是受害者!但是,無論是那一種,不都是我在掌控情節嗎?畢竟,我才是真正在說話的敘事者。

噯,我身為吸血鬼族的特派行動員,並非整個故事的重心。虛榮的慾念得等一等。我要你知道,我們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縱使你從未相信其真實性。如果只能生存於小說的場域,我也要有一點點意義,一點點連貫性,否則,我會瘋掉!

所以,在我們再度相逢之前,我會一直思念你。我愛你,我希望你就在這裏……在我的懷抱裏。



註1:英國作家狄更斯的小說《塊肉餘生錄》一書中的主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