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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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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讀西方正典(BA0165)──盡得其妙
How to read and why

類別: 文學評論
叢書系列:文化叢書
作者:哈洛.卜倫
       Harold Bloom
譯者:李永平 等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2年10月01日
定價:420 元
售價:332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440頁
ISBN:9571337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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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言

讀它做什麼?

因為此事非同小可,人如果想保有一些形成判斷與意見的能力,那就得持續不斷地閱讀。人善讀或不善讀、讀些什麼,並不能完全取決於個人,但是人為什麼閱讀就一定要發自一己的興趣,並以自己的興趣為依歸。人可以只為了打發時間而讀,也可以為了拚命生吞活剝,但是到頭來,人都是在跟時間賽跑。那些為了《聖經》皓首窮經的讀者或許比讀莎士比亞的人更能說明這種迫切性,但是這兩種探尋實則為一。閱讀的用處之一便是讓我們對生命的變化能有所準備,而生命終極的改變是放諸四海皆有的。

我不把閱讀當成一種教育事業,而是練習與孤獨相處。不管學院裡是如何演練閱讀,我們閱讀時都是獨自一人與自己為伴,保有與過去的相連。閱讀不輟能給我們力量,也有其侷限,我理想中的讀者(亦是我這輩子效法的對象)約翰生博士知道這點,也曾表達過。閱讀和別的心智活動一樣,必須滿足約翰生博士最主要的需求,這便是「切近我們、可用之物」。培根(Francis Bacon)的一些想法就曾被約翰生所用,他有一句名言是:「讀書時不可存心詰難作者,不可盡信書上所言,亦不可只為尋章摘句,而應推敲細思。」(編按:此處譯文引自《並非舞文弄墨》,頁八,王佐良編譯,牛津大學出版社)除了約翰生與培根之外,我還要加上愛默生(Emerson)這位精於閱讀之道的高人。

他大力反對歷史與所有的歷史主義,曾說過最好的書「能令我們折服,相信自己與作者相契。」且讓我把培根、約翰生、愛默生三家說法綜合成一套如何閱讀的公式:找到切近我們且能在斟酌權衡時派得上用場的作品,這作品讀起來能與我們心性相契,不受時空侷限。這在現實裡指的就是,先去發現莎士比亞,然後讓他來發現你。如果讀《李爾王》很能讓你發現自己,然後再斟酌它與你有何相通之處;它與你之間的親近相連。這個說法並不好高騖遠,而是非常實際的。用這齣悲劇來抱怨父權,等於是捨本逐末,如果你是個年輕女性的話,那更是諷刺。講到世代之間的衝突,莎士比亞是不得不談的權威,比莎弗克利斯(Sophocles)更高明,而對於男女之間的差異,沒有別人領會得比莎士比亞更深。敞開心胸,好好把《李爾王》讀一遍,你會對你判定為父權的東西,更了解其來龍去脈。

到頭來,我們之所以閱讀──培根、約翰生、愛默生都同意──是為了鍛鍊自我,認識自我真正的興趣。這樣的體驗是一種樂趣,無怪乎從柏拉圖時代到今天清教徒再起的校園裡,美學價值總是遭到社會道德家的貶抑,閱讀的樂趣的確是為了自己的私利,而不是有益於社會公益。人沒法子藉由讀得更徹底、更深入而改善別人的生活。想像力的滋長能激起對他人的關切,我對這傳統的社會期許仍表懷疑,而我對那些把獨自閱讀之樂與公共利益相提並論的說法亦表憂心。

專業閱讀可惜的地方在於人很難得再捕捉到年少時知之甚稔的閱讀樂趣。如今我們閱讀的方式部份取決於我們與大學的距離(包括內在與外在的距離)。不管是以多麼深刻的意涵來探討樂趣的美學,大學裡頭幾乎不把閱讀當成樂趣來傳授。敞開心胸,坦然面對莎士比亞最有力的作品(譬如《李爾王》),其間的樂趣絕非易得,不管讀者的年紀是老是小;而沒有從頭到尾好好讀過《李爾王》(意思不帶著意識形態的成見),不論在經驗上、在藝術上,都是一種欺騙。一個童年都消磨在電視前面的人,青春期大概就釘在電腦前面,則大學就不太可能錄取一個願意接受這個建議的學生:we must endure our going hence even as our going hither: ripeness is all(p.23)。閱讀分崩,而自我也多隨之散落。All this is past lamenting, and will not be remedied by any vows or programs。眼前也只能採行某種形式的菁英主義,菁英主義在今天是得不到接受的,理由有好有壞。在各個地方還是有些年紀有老有少的自了讀者,連大學裡面也有。如今,文學評論若說還有功能的話,那便是寫給這些自了讀者看,他們是為了自己而讀,而不是為了自身之外的好處而讀。

不管在生活中或在文學世界,價值與個人的癖性有很大的關係,價值累積了之後才開始產生意義。歷史主義者認為我們都是由社會史的各種因素所決定,而文學角色只不過是紙頁上的符號,如此而已,歷史主義者會有這種想法並非偶然。如果我們的想法都不是我們自身所擁有的,那麼哈姆雷特連個個案病史也不能算。如果我們要重振閱讀之道,我就會提出第一條原則,這是我從約翰生博士引來的:「清除心中雜音」(Clear your mind of cant)。

字典會告訴你,Cant這個字指的是八股教條,尤其是講到神怪教派會用這個字。學院裡「性/別研究」和「多元文化主義」這些怪教正大張旗鼓,不妨把約翰生的警告改成「清除心中的學院雜音」。若是大學校園的風氣到了研究維多利亞時期的女用內衣取代了欣賞狄更斯和布朗寧的地步,聽起來像是瓦斯特(Nathanael West)的膽大妄為。這種「文化詩學」(cultural poetics)的副作用就是我們再也出不了一個像瓦斯特這樣的作家,試問這種學院文化怎麼容得下諷謔諧擬?在這種氛圍下,我們這個時代的詩歌已被文化束腹所取代。新唯物主義者說要讓歷史主義借屍還魂,還說這麼做是符合真實原則(Reality Principle)。心靈的生命必須讓位給身體的死亡,但是這也不需要學術門派在旁搖旗吶喊。

從「清除心中雜音」可導出第二個原則:「別想藉著你所讀的書、你怎麼讀來改進你的鄰人或社區。」對心靈來說,自我修習精進這個工程已經夠大了:閱讀是沒有倫理可說的。在無知被過濾淨化之前,心頂好還是留在家裡;火候未到便急著出門投身運動固然有意思,但是費時耗事,讀書的時間本來都嫌不夠了。把當下或過去加以歷史化都是一種偶像崇拜,執迷於膜拜時間中的事物。在內在的光照下閱讀,彌爾頓(John Milton)對此加以讚揚,愛默生則視之為閱讀的原則,這也是我們的第三個原則:學者是蠟燭,眾人的愛與渴望將之點亮。

史蒂文生(Wallace Stevens)或許在哪兒讀過這句話但忘了出處,他曾以這個隱喻作了精彩的發揮。但是愛默生的原文卻能把閱讀的第三個原則說得更清楚。你不須擔憂你在閱讀上的長進是自私的,因為你若成了真正的讀者,則你的努力所得到的迴響會證明你對別人有所啟發。這七、八年來,有些我不認識的人寄給我一些信,我細細思索其內容,感動得無法回信給他們。對我而言,他們動人之處就在於道出對正典文學研究的渴求,而這在大學裡卻是不屑為此。愛默生曾說,社會少不了有文化素養的男男女女,而且他還以預言的口吻說:「作家的家在人群之間,而不在學院。」(The People, and not the college, is the writer’s home.)愛默生指的是有力道的作家,有代表性的男女,他們代表的是他們自己,而非什麼選民,因為他談的政治是心靈的政治。

愛默生在演講「美國的學者」(The American Scholar)中談到學者的職責,切中了一個幾已被遺忘的功能:「這都總括在『相信自我』(self-trust)裡頭。」閱讀的第四個原則也從愛默生引出:「精於閱讀必須自創蹊徑」。從愛默生的角度來看「創造性的閱讀」(Creative reading),我曾經稱之為「誤讀」(misreading),這個字讓反對者相信,我罹患了自發性失讀症(voluntary dyslexia)。他們讀一首詩,所見皆荒蕪,但這只在他們眼中是如此。相信自我不是生來就有的稟賦,而是心智的第二生(the Second Birth),只有靠經年累月的深入閱讀才能獲致。這套美學沒有絕對的標準。若你想主張莎士比亞的優勢地位乃是殖民主義的產物,誰會浪費唇舌與你辯駁?經過四個世紀,莎士比亞愈發受到歡迎;如果人到得了外太空或別的世界的話,莎劇也會在那兒上演。莎士比亞可不是西方文化的陰謀;他包含了閱讀的每一項原則,更是我在這整本書裡的試金石。波赫士將莎士比亞的四海皆準(universalism)歸因於他的無我(selflessness),這項特質是莎士比亞與眾不同的一種隱喻,最後更是一股強大的認知力量。我們在閱讀的時候,其實經常在尋找比自己更具原創力的心靈,只是我們未必察覺而已。

意識型態對於欣賞和理解反諷(irony)的能力是一大斲傷,意識形態膚淺的時候危害尤烈,因此我要提的第五個原則便是「重視反諷」。想想哈姆雷特無盡的反諷,他說的話幾乎都另有所指,甚至常與他的話截然相反。但是提到這項原則,我心裡頗感沮喪,因為現在已經不可能教人懂得反諷,正如不可能教他獨處一樣。然而,失去了反諷就是閱讀之死,也是泯滅了人性中被教化的部份。

我踩過一段又一段的甲板
小心緩步前進
星斗當空我感覺
海水中我的雙足。

我只知道下一步
便與死亡一寸之遙
這讓我腳步蹣跚
有人說那是經驗。

I stepped from Plank to Plank
A Slow and cautious way
The Stars about my Head I felt
About my Feet the Sea.

I knew not but the next
Would be my final inch -
This gave me that precarious Gait
Some call Experience.

男女走路的方式有別,但除非是經過軍事操練,每個人的步態都不大一樣。狄金遜(Emily Dickinson)擅寫危顫不穩的壯麗,但是我們若對反諷無所感,便無法窺得其堂奧。她走在唯一能走的路上,走過「一段又一段的甲板」,說來諷刺,她的戒慎恐懼卻與豪放反叛並列,她覺得「星斗當空」,而雙足卻已浸在海水中。她不知道再走一步是否就「與死亡一寸之遙」,因而「腳步蹣跚」,她只說「有人」稱之為經驗。狄金遜讀過愛默生的散文〈經驗〉(Experience),這是一篇與蒙田(Montaigne)的〈論經驗〉(Of Experience)異曲同工的登峰之作,而她的反諷可說是回應了愛默生文章的開頭:「我們在哪裡找到了自己?在一連串我們並不知道極限何在、也不相信有極限的事物裡。」對狄金遜而言,極限就是不知道下一步是不是就到了底。「如果我們之中能有人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或是在往何處去,甚至何時是在自以為是!」愛默生接下來的思緒在氣味上,或用狄金遜的話,在步態上,與她有所不同。在愛默生的經驗範疇裡,「萬物流動閃耀」,他那愉快的反諷不同狄金遜戒慎恐懼的反諷。但兩者都不是意識型態,而他們也仍然在其反諷的敵對力量中繼續存活著。

這條失去反諷的文學路到了盡頭,也只與死亡咫尺之遙,過了盡頭,文學的價值便再也無法恢復了。反諷只是個隱喻,每個文學時代的反諷矛盾不盡相同,但反諷若不能重生,則失傳的不僅限於所謂的想像文學(imaginative literature)。湯瑪斯‧曼(Thomas Mann)是二十世紀大作家裡頭最為反諷的,如今似乎已經失傳。新的傳記陸續問世,但是評論幾乎都是繞著同志情慾打轉,彷彿只有證明了他是同志,才能引起我們的興趣,在教材裡佔到篇幅。這類似研究莎士比亞拿他明顯的雙性戀傾向作文章,當代這種反清教徒主義的點子多得不可勝數。一如所料,莎士比亞的反諷是西方文學中包羅最廣、最有辯証性的,但多半卻不會影響角色的吸引力,因為他筆下人物的感情是如此豐富而強烈。因此莎士比亞仍會繼續流傳;反諷的部份會失傳,但我們把握到他其他的部份。但是在湯瑪斯‧曼的筆下,無論是敘述還是戲劇的情感,都是經過反諷美學的中介;要向一般時下大學生(甚至是天資聰穎的學生)講授他的《魂斷威尼斯》(Death in Venice),或是《錯亂少年愁》(Disorder and Early Sorrow)幾乎是辦不到。作家若是被歷史所毀,我們便視之為一時之作,但這些作品如果因著歷史化的意識形態而不可索求,我想我們面對的就是另一種現象了。

體會反諷需要注意力的廣度,以及兼容對立觀點(即使它們彼此衝突)的能力。閱讀若沒了反諷,所有的用功、所有的驚喜都蕩然無存。看看有什麼作品是在手邊的,對於斟酌思量人事*有所幫助的,它很可能是有反諷意旨的,即使你的老師大多不曉得那是什麼、或是哪兒可尋得。反諷可以消除你心中意識型態的雜音,幫助你像學者之蠟燭一樣發光。

人活到七十歲,活得貧病潦倒就和讀者讀得漏洞百出一樣不是我所希望發生的,因為歲月不待人。我不知道我們是否欠了上帝,還是大自然一條命,時候到了它自然被討回。我們不欠平庸(mediocrity)任何東西,它鼓吹要提倡集體化也好,要為任何集體出頭也好,都與我們無關。

近半個世紀以來,約翰生始終是我心中閱讀者的理想典範,我因此要引用在他的《莎士比亞導言》(Preface to Shakespeare)中我最喜愛的一段話:

這因此是對莎士比亞的禮讚,讚揚他的劇作是人生的一面鏡子;他的想像力在前輩作家的幢幢魅影迷陣中穿梭,卻終能用人類的語言解讀了人類的七情六慾、創作了場景供隱士揣摩紅塵,供教授預言人心變幻,以此治療了他迷亂的狂喜。

用人類的語言解讀了人類的七情六慾,這必須靠你用人性的角度,全心全意地去讀。不管你有什麼信條,你除了一種意識型態外還有更多部份,莎士比亞能對你訴說多少其實看你所呈現給他的部份有多少。這也就是說,莎士比亞讀你時對你的瞭解比你讀他時對他的瞭解更多,即使是你已清除了心中雜音。莎士比亞對角度視照的掌握是空前絕後的,遠非我們後來加諸在他劇作上的「場景化」(contexualizations)所能及。強森令人欣賞的洞察力已看出這點,督促我們要讓莎士比亞為我們治癒「迷亂的狂喜」。讓我將強森的話衍生,我們更得要認清唯有詳讀莎士比亞才能驅除的幢幢魅影。魅影之一就是「作者已死」;再來就是主張虛構即自我;還有文學戲劇中的角色皆為符號之說。魅影之四,也是最有害的,即語言,而非我們,在思考。不過,熱愛約翰生,還有閱讀的我不願捲入這種非議,而情願轉向為我不時會遇見的孤獨閱讀者慶祝,他們有的在課堂上,有的在我收到的留言中。

我們讀莎士比亞、但丁、喬叟、塞萬提斯、狄更斯、普魯斯特,以及許許多多他們同儕,不僅是因為他們擴展了生命,他們實在是一種福賜,符合耶和華精神,「為一個沒有疆域的時代注入更多生命」。我們深入閱讀的種種原因多半都不陌生:太多的人我們無法一一瞭解徹底;我們想多瞭解自己一些;我們不單想獲得有關自己和他人的知識,更想知道事物的道理。但是說到精讀那些被太多人韃伐的傳統正典,它最強韌、最真實的動機則是為了追尋一種不易得的樂趣。我並不是在提供閱讀-快感的情色主張(erotics-of-reading),一種困難帶來的快樂在我看來是對壯麗(the Sublime)一個還不錯的定義,比這個更高級的樂趣則要讀者自己去發現。讀者所擁有的壯麗,是在這世俗的世界除了墜入情網這充滿不定及危險的昇華外,我們所能獲得的唯一提昇了。我要你快去找一本真正與你接近而且在對斟酌思量事情時有用的事。精深地閱讀,不為相信什麼,不為接受什麼,不為反駁什麼,只為學習分享讀與寫契合為一的人性。(郭強生 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