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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拼圖II:冷血殺手追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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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拼圖II:冷血殺手追緝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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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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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偵探‧推理小說>破案實錄
叢書系列:破案實錄
作者:保羅‧布萊敦
       Paul Britton
譯者:韓文正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3年05月26日
定價:260 元
售價:205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88頁
ISBN:95713391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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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辣手摧花

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早晨,我看到書桌上的一張字條:「布萊敦,請打電話給溫布頓警局刑事組長約翰.貝賽(John Bassett)。」底下是秘書黛安的筆跡:「要不要取消明天全部的約會?」
把字條往外套口袋一塞,我開始埋怨成天庸庸碌碌的生活方式--哪裡能抽空去倫敦?國家健康部每天的例行公事就忙不完了,積壓的工作如山,至少要四個週末才能解決一部分:還要替檢察官趕兩份報告給法院、一份律師要求為當事人做的心理分析、治療一位嚴重情緒沮喪的女病人。俗話說:「要把事情辦好,就交給一個大忙人。」我經常忙得暈頭轉向,就是為了多騰出幾個小時。
初次見到貝賽,他輕緩的語氣與柔和的輪廓讓我印象深刻。一頭少年白的灰髮,更凸顯那棕黑濃密的雙眉;穿著深色西裝和白襯衫,打著一條寬邊的花領帶,八成是父親節的禮物。
溫布頓警局的專案室不比會客室寬敞多少,裡頭擺滿了電報機、電話機、電腦螢幕。牆上掛滿白板,上面列著偵辦本案的警官和負責追查線索的電腦代號。旁邊掛了一幅溫布頓園區(Wimbledon Common)地圖,上頭是數不清的黃色便利貼。
一般來說,偵辦凶殺案的頭七十二小時是關鍵時刻。然而,假使被害人不認識凶手,或凶嫌的計畫周詳、作案手法細膩,追查起來勢必倍加困難。案子爆發十三天,線索千頭萬緒,警方似乎還摸不著邊。沾滿污漬的咖啡杯、塞滿菸屁股的菸灰缸、三明治的包裝袋,看來大夥兒今晚不會打道回府。
貝賽帶我穿過走廊,停下腳步端起一杯茶。米克.威克森(Mick Wickerson)探長也在場,年紀較輕的他衣著比較隨便,也是最先趕到現場的少數警官之一,對當時的情景記憶猶新。有些屍體會讓人終生難忘,瑞秋.妮寇(Rachel Nickell)顯然屬於此類。放下茶杯,貝賽身子倚著書桌,威克森坐在靠近窗邊的椅子。
「死者是二十三歲的女性瑞秋.妮寇,」貝賽扭著領帶說著,「長得非常標緻,以極端殘忍的方式遭人殺害。社區的反應非常激烈,我從沒見過這種情況。你難道沒看到報紙?」
「死者和男友安德列(Andre Hanscombe)住在艾姆斯大廈一棟兩間臥室的公寓,他是摩托車快遞,在市區上班,七月十五日當天,他在清晨八點半出門。」
「十五分鐘後,死者帶著兒子阿列士和小狗到溫布頓園區散步,」他的眼光朝威克森一掃,「小孩多大了?」
「不到兩歲。」
他把地圖攤在桌上,「整個園區占地約一千英畝,布滿空地和樹叢--居民常來閒逛、打球、野餐、騎馬之類的。」
「她長得很漂亮,」貝賽低頭沉思,好像是在自言自語。「她原本都在家附近的克拉罕園區,但常被無聊男子騷擾,所以最近才到溫布頓園區,認為此地比較安全。」他的聲調帶著諷刺,「她每週大概去四次,讓兒子和小狗在戶外舒展一下。遇害當天,她穿著藍色牛仔褲、灰色T恤、棕色靴子。」
他拿起一支筆,指著位於園區東方邊緣的一座磨坊,「大約十點左右,她把銀色的富豪轎車停在這兒,然後沿著這條小徑散步。有一位證人指稱,在十點二十分看到瑞秋和阿列士在停車場和磨坊中間的地方,距離停車場約五百碼,也是凶案的第一現場--這條路穿過稀疏的樹叢。雖然並不是很隱密,但從遠方也不容易觀察。」
「陳屍處大約距離小徑二十呎……」
「他簡直瘋了!」威克森突然打岔,「好像打算把她腦袋砍掉,什麼樣的人會……?」他說不下去了。
貝賽盯著現場照片,「你也看得出來,凶手甚至沒有企圖藏屍,下一個經過的路人立刻發現屍體。」
「小男孩呢?」
「他沒有受傷,不過我們認為他目睹了行凶過程,從十點三十五分被發現之後,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只想把媽媽叫醒。」
「他需要心理輔導,」我說。
「已經派人給他了。」
書桌另一頭擺了一疊相片,第一張是從遠方觀察樹叢的廣角畫面,幾乎看不到屍體--只有樹叢中出現一片白色光影,彷彿是個塑膠袋。接著,鏡頭逐漸逼近,從各個角度環視現場驚怖的景象,捕捉到幾乎全裸的瑞秋,在鏡頭下,她的尊嚴被摧殘殆盡。接下來的幾週當中,這副軀體成了凶案偵辦的焦點。
這些都是免不了的程序,我心裡有數。每一吋空間都要拍照、檢查、翻開,採集的體液、指甲縫裡的污垢、陰毛都要封裝保存,從警方、法醫、實驗室轉手到檢察官,最後呈給法官和陪審團。血腥殘暴的凶殺案,本身就是公眾議題。
「這是什麼東西?」我指著死者臉部的一張特寫照片,她的右面太陽穴有張對折的紙條。
「這我正要問你,」貝賽說,「那是銀行寄給瑞秋的個人提款密碼通知單,或許她生前帶在身上,但怎麼會跑到這裡?我們也很納悶。」
這就怪了!就算掙扎之際這張紙條從死者褲子裡掉出來,怎麼會跑到她臉上?行凶的過程非常迅速,動作激烈,怎麼說也不可能跑到這裡!應該是凶手故布疑陣,但目的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