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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人文‧思潮‧趨勢>NEXT
叢書系列:NEXT
作者:尼爾斯.艾垂奇
       Niles Eldredge
譯者:張美惠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2004年12月20日
定價:220 元
售價:174 元(約79折)
開本:25開/平裝/224頁
ISBN:957134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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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因熱

人為什麼要有性生活?讀者也許會說,這算什麼問題,當然是因為性讓人快樂,其樂無窮。就像食慾一樣,短暫的飽足很快就被新的欲望替代。

等一等,問題當然不可能這麼簡單。性是有後續結果的:你可能因此得病,可能愛上對方(因而有「承諾」的風險),當然還有懷孕的可能。應該沒有人做那件事是為了感染性病,但確實很多人類學家與心理學家認為性有助於建立「社會契約」。另外,有很多人(包括天主教會領導者與演化心理學家)堅稱性的主要(甚至唯一)目的是生孩子

柯林頓(Bill Clinton)聲稱他與柳斯基小姐(Monica Lewinsky)的關係不符合他對「性關係」的定義,顯然他的定義只限於性交。但是,當教會領袖與演化心理學家堅稱性的主要目的是生育時,等於在無意中引發許多相關的問題:為什麼會有同性戀?為什麼會有手淫、口交及其他特殊「形式」的性行為?強暴又為何存在?這些絕對是性行為,卻絕對與生育無關。上述疑問或許一部分可解釋是為了「避免危險性行為的後果」,但只要想想柯林頓、柳斯基、國會與美國民眾因為性行為付出的代價,就知道這種解釋太過牽強。

所以,「人為什麼做那件事」這個問題也許不像表面那麼簡單,理由也許比純粹的生育或欲樂更為複雜。我們知道性幾乎是生物界的普遍現象,甚至進行簡單分裂複製的細菌偶爾也會交換基因訊息——這可能是想像中「性」的最簡單定義了。在這方面,人類這種哺乳類動物與一般家畜並沒有太大的差異。儘管有些人堅信人類乃依上帝的形象所創造,事實是自古以來人類就很清楚自己是不折不扣的動物,因為我們就像在泥地打滾的豬一樣性交。

或許至少表面看來如此。我清楚記得九年級時看過一部性教育影片,看到一半時出現豬隻的睪丸特寫(我們都看得很樂),凸顯出豬、牛、馬構造上的各部分都與人類相似。不論是野外的獅子或豬圈的豬隻,當雌性「發情」時很快會出現一隻或更多的雄性騎在牠身上。唯有發情的雌性哺乳動物才願意性交;沒有發情,就沒有性行為。發情促發性行為,從而達到生產小獅子或小豬的直接「目標」,對各方面來說似乎只有好處。不過那些九年級的小女孩(甚至包括部分男孩),發現他們對異性剛萌芽的興趣並不限於每個月的固定時間。

自播基因的迷思

自從華生(James D. Watson)與克立克(Francis Crick)揭開DNA的結構之迷,引發「分子革命」(molecular revolution)後,基因成了解釋人類行為的主要象徵——從最基本、最動物性的行為(如性),到各種神秘難解的現象(如宗教、音樂、法律條文與道德規範)。隨便找一期《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每週二發行的〈科學專刊〉翻閱一下,大概又會看到一篇文章宣告「發現」同性戀或智商具有基因的基礎,或是基因使得男人的數學成績比女人好。換句話說,古老的先天/後天爭議已嚴重向前者傾斜,我們認為這是對基因解碼新發展的過度反應。

媒體愛死了基因。看著自然科學類的電視節目時,常聽到旁白者鄭重其事地敘述有一條蛇滑向鳥巢,或是鯊魚不眠不休地在海中潛行,兩者都在獵食,但背後真正的動機是獲取足夠能量以便生殖。依據大眾媒體所傳遞的訊息,動物的每一種行為都是為了傳遞基因給下一代。他們似乎忘了一個簡單的事實:動物必須攝食才能活下去。

試以近幾年的現象為例,大眾媒體悄悄開始對動植物的馴化重新詮釋。至少從一萬五千年前起,人類便開始篩選特定的狗、牛、羊與小麥,期望這些動植物被選定的特徵(毛長、泌乳量等)在培育的後代身上愈來愈強化(這顯然是很合理的期望)。達爾文知道選擇性培育的道理,經過深入研究與了解後發展了天擇觀(natural selection),這正是達爾文演化論的重要基石。然而,現在有些作家相信了一種假說:以為生物之間存在著繁衍基因的競賽,而這個競賽就是生命的本質,甚至認為馴化是很聰明的做法。只是聰明的不是人類,而是被馴化的動植物本身!

舉例來說,《新聞週刊》(Newsweek)作家布迪恩斯基(Stephen Budiansky)寫了一本書叫《自然的約定:動物為何選擇被馴化》(The Covenant of the Wild: Why Animals Chose Domestication, 1992),竟然說被馴化的動物自己刻意離開冰河期的寒冷地帶,因而免於滅種,其他堅持留在大自然的大型哺乳動物,如毛犀、長毛象、柱牙象(mastodon)、大野牛及其他物種便沒有這麼幸運。再舉晚近一點的例子,《紐約時報》言論版的一篇文章B主張馴化是物種之間的互利之舞。文章以玉米(Zea mays)為例,指出玉米的馴化「滿足了人類的需求」,犧牲了其他物種的棲地;更因為現代農耕方式造成了環境的污染,換來的是玉米得以將它的基因散播到全球各地。彷彿一株玉米在乎它的基因如何散播似的!難道它不是任人類擺布嗎(何況其基因根本已經過人為的混合)?這種論點還不算是最滑稽的。

也就是說,有一種假說普遍被我們的文化所接受,認為有一股無可避免的驅力使得生物努力散播基因,或者使得基因本身盡可能努力地自我複製。甚且進一步假定這種驅力是生命的「基本內容」——從細菌到人類,生物的一切行為追根究柢都是為了這個理由。我們必須很小心地檢視這些假定,探討其理論依據及與事實符合的程度。我自己雖育有兩名子女且深愛他們,但我絕不認為我的一言一行都直接(或甚至間接)與生孩子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