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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作 品

珍藏二十世紀:(精裝本)

譯 者 作 品

珍藏二十世紀:(精裝本)

西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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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藏二十世紀(BC0106)──(平裝本)
The Century

類別: 西洋史
叢書系列:歷史與現場
作者:彼德.詹寧斯、陶德.布魯斯特
       Perter Jennings , Todd Brewster
譯者:諶悠文、李玉琴、李月華、劉蘊芳、蕭羨一
出版日期:1999年02月06日
定價:1500 元
售價:990 元(約66折)
開本:菊8開/平裝/600頁
ISBN:957132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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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摘 11

第十章 訪談(1969~1981)

萌芽中的婦女運動:──「我的女性主義就是我的現實寫照」

我從來沒有讀過《女性神祕》這本書,不過在 60 年代初期,我簡直就活在書中。我很確定自己大學一畢業就會結婚生子,安居於室,從此幸福快樂的過著跟貝蒂.克洛克廣告一樣的生活。可是,當年實在滿有意思的,好像在兩個時代之間舉棋不定,我一方面想做點不一樣的事情,一方面又挺羨慕過去那種相夫教子的生活。所以,當我男朋友在 1962 年向我求婚時,我就決定要休學然後直接嫁給他,可是,沒兩天我就反悔了,我決定取消婚禮,再進研究所多念點書。可是,一念之間,我又改變主意了,婚禮照常舉行,婚後不到九個月我就生了第一個孩子。

我以前總是覺得我媽很命苦,因為她都要外出工作養家,而我就不一樣囉,我可以待在家裡做個快樂、可愛又完美的媽媽,當然,我也不可能這麼好命。我跟我先生經常搬家,找不到人來幫我看孩子,只有整天孤伶伶地待在家裡守著孩子。我感覺好像在坐飛機的時候,空中小姐跟你說,現在要放下氧氣面罩了,請各位旅客正常呼吸一樣。如果整天都是我一個人待在公寓裡帶孩子,沒錢,沒有朋友或家人,我真的沒有辦法正常呼吸的。小孩也不該讓一個足不出戶的大人帶大呀!我好討厭這樣子,也很慚愧自己怎麼沒有發揮絕對的母愛呢。

後來,我又懷孕了—結婚四年半以來的第四次,結婚以來,我的身體一直都不舒服—我還記得自己坐在浴缸裡哭,一面哭一面問自己:「我該怎麼辦?」我實在沒辦法帶那麼多孩子,而我唯一的選擇就是把孩子拿掉,可是,我哪來的膽子做非法的墮胎手術?我說不定會死掉,我不能讓孩子沒娘。突然間,我恍然大悟—過去,我一直為非裔美國人爭取權利,為越南的和平奔走,可是,我的人生卻一點也不和平,更沒有選擇的權利—事情真的有點不對勁。

美國婦女運動剛開始常被外人嘲笑為「廚房餐桌」運動,起初也不過是幾個不滿現況的太太,想要改變自己的生活。我找到了幾個和我有同感的太太,我們就開始聚在家裡工作。我們在生活中應享的權利—不論是該生幾個孩子、能不能再回學校去念書、或是就業—我們都決定要走出家門,進入社會爭取我們的權利。所以,我們就圍在廚房餐桌旁,詳細的計畫與分工合作,從敦促立法、撰寫請願書到策劃活動等等,而我們的小孩就在房間裡跑來跑去的。70 年代初期,我們計畫寫信給立法的相關人士,以通過孟岱爾的托嬰法案,同時,我們還推派長得最迷人的夥伴到國會山莊去進行遊說。我們當然想到該怎麼對付那些一面聽我們解說,一面毛手毛腳的國會色鬼。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在廚房裡跟一個勞動經濟學者討論孟岱爾法案,一隻手牽著小孩,另一隻手還在攪義大利麵醬。

同時間,媒體上也在進行一項我看不出什麼名堂的運動—有人在燒胸罩,有人痛恨跟男人有關的一切事物。我一點兒也不曉得這些是什麼人,她們在做什麼,她們又是長得什麼樣子。我在 1970 年曾聽說過類似的遊行,但是,我無法認同這種婦女運動。我的女性主張直接來自我自己的生活困境,我不能片刻不離子女,所以我為婦女爭取工作機會;為了工作,我需要找地方托幼,所以我爭取通過托幼法案;我需要做比較好的工作,所以,我也為婦女爭取平等的職場條件。那說不上是全國運動,只能說是發生在我自己、我的朋友以及我的社區裡的事情,而那就是女性主義。

──瑪麗.威爾森,生於 1940 年,於 1984 年擔任女性基金會理事長,她曾經帶領「帶女兒上班」以及籌募「生育權利聯合基金」等活動。

我有一個大學同學在 1965 年被歹徒以刀相脅,在自己家的床上給強暴了。我和幾個朋友陪著她到大學醫療中心做些婦科檢查,並尋求支援。可是,那裡沒有人願意幫她的忙。沒有人替她做婦科檢查,因為學生健康保險不給付這一項,更糟的是,還有人訓了她一頓,說她不該不知檢點,性生活紊亂云云。我們都非常憤怒,我們跟醫生說,除非你們替她檢查,不然,我們絕不離開。這段等待的時間竟然就成為後來婦女運動的主要項目—靜坐,雖然,當時我們並不曉得。從這件校園強暴案,我才發現即使在大學裡,女人還是被當成一群隱形的角色對待。

我在上社會學的時候,和一群同學共同研究所謂「顯著回應」的課題,我們比較教授對待男學生與女學生的差別所在。我們發現,只要是女學生回答老師的問題,老師多半以「還不錯」一語帶過,要是男生舉手發言,老師則會直接回應「笨蛋」或「真了不起」。就算老師給的是負面評語,起碼代表老師是認真思索過男同學的表現,可是,對女同學的反應就像根本沒回答問題一樣。我們發現男性獲得顯著回應的機率與女性相比約為 4:1,這種結果更讓我體會到女人並沒有全程參與這個社會—即使在一個自許平等對待所有學生的大學亦然。

我是 SDS 的一員,可是,即使在這裡我也可以感受到不平等的待遇。SDS 當然要比在外面重視我們,同時,也讓我們以行動體現我們的信念,但是,女人還是居於次要地位。組織的領導人一定是男人,女人只能做為工作人員。最後,我們乾脆脫離 SDS,自行組織了 WRAP,意即「女性激進運動策進會」。我們第一次公開集會的時候,只租了一個小會議室,貼些標語而已,我們本來只料想來上十幾個人就不得了了。沒想到,反應竟然空前熱烈,來了好多人,大家都站著討論女人的權利等等議題。我們有不同的討論團體可以四處串連,一瞬間,大家才瞭解到,原來過去我們一直以為純屬個人的問題,其實是許多人共同的苦惱,而如果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問題,就表示這是社會問題,需要經由社會改造來解決。一股正義感與使命感驅策我們向前,同時,也是一種群我倫理,策勵我們改變現況。

──希瑟.布斯生於 1945 年,1972 年創建美國中西學院,指導及訓練如何領導及組織大型公民組織。該學院曾經大力協助草根組織如婦女國家組織及兒童防護基金會等等。

我並沒有參與任何諸如婦女國家組織之類的婦女政治組織。我對婦女困境的看法相當不同與激進。我總是認為像貧窮與其他的不平等才是真正重要的問題。雖然,當時婦女運動多半著眼於法律上平權的議題,我卻認為唯有改造整個社會才能徹底消弭各種不平等現象。一般的婦女團體與媒體只為中產階級媽媽的喉舌,就像電視影集《小英雄》裡的瓊.克利福一樣,可是貧窮女性就沾不上這些運動的邊兒了,她們真的是永無翻身之日。我真的沒辦法把自己和中產階級的婦女運動連在一起。

1969 年,SDS 內部決裂,我和我的夥伴就打包行李上車,打算一路殺到西北去,結果,我們盤纏用罄,車胎磨平,只好落腳在舊金山灣區的一處公社。我和他共同生活,卻經常為了些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執不下。甚至每天由誰洗碗、誰擦乾、誰收碗都會肝火相向。偏偏,床頭吵,床尾衝突更劇,畢竟,「性」是男女相處最密切的關頭。我們發現即使傳統不能再束縛女性,女人在性愛上可以更主動、更開放,男人卻像老狗學不會新把戲的仍舊以為自己還是個掠食者。顯然,男女之間看待性解放有著南轅北轍的差異。在這個革命性的情境中,男人還抱殘守缺,緊抓文化包袱不放,他們還是叫我們「馬子」,還是用下流髒話來講我們。

公社裡有些女人開始以男人為敵。要是妳和哪個男人有關係,妳就是與敵人共枕—簡直要逼每個人都變成「拉子」(即女同性戀)。有些較為激進的組織還會強制每個成員自稱「拉子」,現在回想起來,真是有毛病。不管怎麼樣,人類都得繁衍下一代,每個女人也都或多或少是給爸爸帶大的。所謂的「公社認同」就是說,只要你沒跟他們站在同一條陣線上,則非友即敵。這種事情有時想來還真不道德,但是,當時我也沒有反抗;有些女人曾經抗議過,但是,我實在不想搞得自己遍體鱗傷。

──珍.亞當斯,生於 1943 年,1968 年曾在芝加哥參與抗議民主黨全國大會,對女性主義運動心灰意冷之後,她改行當老師,並於 1976 年離開舊金山灣區,以繼續其人類學的研究。